部门释疑:实际是容量气价,符合相关规定
阳江日报讯(记者/谭兴孚)近日,阳西县城某小区业主致电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称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交2500元燃气初装费及可视对讲费1380元。业主表示,同城其他小区并没有此项收费,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我省自2013年开始,已不允许任何单位收取燃气初装费,认为此收费不合理。
上述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17年5月购房,2017年6月1日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交2500元燃气初装费和1380元可视对讲费(保留收据),目前已有100多户业主被收取了上述费用。陈先生表示,同城其他小区并没有此项收费,而且根据相关规定我省自2013年开始,已不允许任何单位收取燃气初装费。陈先生说,业主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此事,物业人员只告诉他们,燃气初装费是代收,可视对讲费是公司要求收。
28日上午,记者走访阳西县发改局了解到,根据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或以其他名目收取相同或类似费用。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管网建设费用,计入气价;新建建筑物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计入建设开发成本;对已建成但未安装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原有住宅和其他民用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由用户承担。
阳西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调查,上述小区收取的“燃气初装费”实际是容量气价。根据《阳西县物价局关于阳西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阳西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实行两部制气价(容量气价+计量气价),居民用户容量气价收取标准为2400元/户(含一厨一卫即包括安装一表两个火点及相关配件材料等)。每户超过一厨一卫部分,每增加一个用气点按200元的标准收费(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陈先生的户型属于一厨两卫,应收2600元,优惠100元后收取2500元。但是,物业公司表述为“燃气初装费”是有误的。
为什么同城其他小区不用收取容量气价?阳西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解释,2015年管道燃气进入阳西,2015年5月1日起,商品房住户容量气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是否需要收取容量气价要视小区开发时间等实际情况而定。根据调查,上述小区在2013年12月规划建设,当时并没有将容量气价纳入开发成本,根据相关规定,对已建成但未安装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原有住宅和其他民用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由用户承担。
至于业主反映的可视对讲费,政府没有相关规定,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为了小区管理或出于小区安全方面考虑,要求业主安装可视对讲设施,应按自愿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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