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库报告
经过了几个月的闭门谈论,新的银行间市场的规则终于出台。去年秋季,由于监管机构注意到了银行间市场上大规模的监管套利,关于出台新的规定的谈论开始甚嚣尘上。然而,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改革的势头却又似乎不了了之,让一些人猜测银行已成功反击了监管机构的举措。但是没有任何的预警,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签署的一份声明在5月16日发布,称为140号文。
近几年来,银行间市场的迅猛发展催生了两大核心风险。首先,银行制定了一系列迂回的方式将企业及信托贷款改造为银行同业资产。这有效地将高风险的资产转化为低风险的资产,减少了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其次,许多中小银行成为了银行间市场的大规模净借款人,其发展远超过了其准备金基础所能允许的范畴。这样的转变导致了这些银行大规模投身于批发性融资,进而提高了突发性流动性紧缩的风险。
新出台的规定试图以几项规制及改革来应对以上的问题。首先,所有的银行都必须将银行同业贷款显示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上;同时,新的规定要求银行同时通过银行间渠道及传统渠道来跟踪公司的借款总额;此外,新的规定禁止了第三方担保的可返售资产,限制了银行间市场对信托受益权的买卖。
同时,新规定对银行间市场的业务还施加了数量上的限制。银行对于单一交易对象不得投资超过一级资本的50%。另外,银行的同业负债不得超过银行总负债的三分之一。最后,银行间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三年,其他银行间产品的到期日不得超过一年。
虽然跟去年秋季人们所预测的仍有些不足,但是这些限制仍有效地抹去了银行间市场上正在萌发的一些不好的苗头。然而,只要金融体系仍存在着扭曲,监管套利的激励就将一直存在。银行将不可避免的地寻求新的方式,以逃脱对贷款金额及资金需求的审慎监管。这一新的规则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但接下来更多要做的是将中国的金融体系拉回到更安全的根基。
作者: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IIE)研究员,Nicholas Borst。
译者: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助理,王嘉烨。
原文地址:A Step Forward for China s Interbank Mark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