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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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江西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
大江新闻讯 赣法云·新法治报 首席记者王琨报道:记者1月7日获悉,我省于近日发布《江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激励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十大工作举措,实现2025—2027年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不低于2万人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省级、设区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7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激励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各市、县(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有企业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并参加残联组织的雇主培训。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应当为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铁路客运站商铺招商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并给予适当帮扶。
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有条件的设区市可设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和扶持政策范围,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支持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着力推动“互联网+”“AI+”等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业态,发展微商电商、家庭手工业等适合残疾人的融合型就业模式。
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规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市辖区和残疾人较多的县(市)应至少设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持续实施“实赣有位来”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服务。
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并给予扶持,吸纳农村残疾人或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
鼓励盲人多渠道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吸纳符合资质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
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供给。将残疾人就业纳入“5+2就业之家”公共就业服务,融入“城市15分钟、乡村15公里”就业服务圈。
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扩大残疾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持续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在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可按规定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再次失业后符合条件的,经申请应当再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