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策面对面丨八大举措,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统一大市场建设作为破除区位条件制约、打通内外循环堵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战略抓手。日前,省委依法治省办制定出台《法治浙江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这既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更是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支撑。
《意见》聚焦哪些内容?提出哪些举措?记者邀请浙江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记者:浙江为什么要出台《意见》,核心思路是什么?
答:浙江作为经济大省、共同富裕示范区,虽然经济活跃,但受区位特点影响,仍面临内外循环堵点,必须以法治手段率先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五统一、一开放”的要求,为全国探路先行。
将统一大市场建设作为战略抓手,可以打破制约,让浙江的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优势更好释放,实现“以内促外、内外联动”。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企业面临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涉企政策兑现难、账款拖欠、融资不畅等痛点,这些问题需通过系统性法治举措破解。出台《意见》就是用制度刚性为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预期。
《意见》的核心思路是,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各环节一体推进、贯通提效,构建“立执司守贯通、数字法治协同”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法治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省级实践样本。
记者:《意见》在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保障上,有哪些创新探索?
答:我们研究提出“法治八大举措助力统一市场八方面规范”的靶向路径,既聚焦当下企业急难愁盼,又着眼长远制度建设。
八大举措包括以科学立法完善统一市场制度规则、以严格审查维护统一市场竞争秩序、以系统清理破除统一市场政策壁垒、以规范执法提升统一市场监管水平、以公正复议畅通统一市场救济渠道、以优质服务助力统一市场健康发展、以精准普法营造统一市场良好氛围、以涉外法治服务统一市场双向开放。
同时,我们将“五促进三减少”作为具体实践方向,如聚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短板,促进民营企业增强创新发展动能;聚力破解民企政策应对难题,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聚力破解企业解纷流程繁成本高问题,减少民营企业纠纷处置成本等。
此前,浙江已有诸多探索,也取得了不少成效,如浙江互联网仲裁案件受理量连续6年居全国第一;获批全国首个电子营业执照集成应用试点;颁布全国首部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在全国率先成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委员会;出台全国首部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创制性政府规章《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在全国首创省域贯通的乡镇合法性审查数字应用等。
记者:规则不统一是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问题,《意见》在破解这一难题上有何举措?
答:规则统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石,我们主要从“立法、清理、协同”三方面发力。
在立法完善上,紧扣市场准入、要素流动、公平竞争等,加快省域制度供给。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零工市场运营与服务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构建全域覆盖的统一规则体系。同时,深化“一起来立法”改革,发挥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作用,让企业声音融入规则制定。
在清理破除壁垒上,建立“全面清理+专项清理+即时清理”机制,对全省4.8万件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全面排查梳理,精准清理869件文件。尤其在招投标领域,严格“应减尽减、能统则统”,从源头杜绝规则碎片化。
在区域协同上,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突破口,推动规则跨域互认。如信用服务领域,联合沪苏皖开设长三角信用修复统一办件入口,实现“一地一次申请、四地报告齐出”;立法协同领域,共同制定《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让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标准在长三角无缝衔接。
记者:民营企业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主体,《意见》如何帮他们解决发展难题、保障相关权益?
答:我们聚焦民企反映集中的“准入难、兑现难、融资难、传承难”等问题,用法治手段精准破题。
针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开展“隐性壁垒排查清理”专项行动,全面废除歧视性条款,严禁设置不当市场准入限制,杜绝“地方保护罩”“行政性垄断”等。
针对涉企政策兑现梗阻,将减负政策、科技政策等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建立招商政策“事前审查”制度,涉企政策需经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避免“朝令夕改”;对未兑现承诺分类制定方案,确保政府责任依法兑现。
针对账款拖欠和融资症结,把行政机关、国企拖欠民企账款情况纳入法治浙江考核;联合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合同审查指引》,严禁给中小企业设置“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等付款障碍。
针对民企传承脱节,构建“全流程传承法律服务体系”,出台《民营企业传承法律服务指引》,明确股权结构设计、遗嘱继承、税务合规等法律要点;组建专业团队提供一对一指导,建立传承纠纷调解绿色通道,同时实施“民营企业二代法治素养提升计划”,每年办两期培训班,助力家族企业代际接力。
记者:围绕涉企执法监管等突出问题,《意见》怎样实现“监管不扰企、执法更护企”?
答:我们坚持“执法+服务”双轨并行。一方面减少不必要干扰,推行“清单查”“统筹查”“综合查”“分类查”“亮码查”。目前,全省“综合查一次”实施率达77.5%,累计减少涉企检查72.6万户次;执法人员入企需出示“行政检查码”,企业扫码可知检查依据、范围与流程,杜绝一切“任性检查”。
另一方面要规范处罚裁量,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42个执法领域制定“裁量标尺”,将3300余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为“不予、减轻、一般、从重”四类处罚情形,明确“首违不罚”条件;推广“三书同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建立信用修复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一处修复、处处同步”,帮企业快速回归市场。
此外还要强化监督保障,建立577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开发140个裁量监督模型,对执法活动实时监测预警,并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