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纪委监委通报!)
中共招远市纪委 招远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01
张星镇北于家庄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立军违规决策村级事务问题。
王立军在任张星镇北于家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擅自以村委名义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擅自支付村民补偿款。王立军还涉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1年2月,王立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02
辛庄镇小西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徐为民违规决策村级事务问题。
徐为民在任辛庄镇小西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擅自以村委名义与他人签订占地补偿协议。2021年2月,徐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阜山镇东观阵村党支部书记郝仁德村级事务管理中履职不力问题。
郝仁德在任阜山镇东观阵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焦某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房屋推倒扶起重新建设,郝仁德在明知上述行为属于违规建设的情况下,未采取制止措施,直至房屋建设完成。2021年4月,郝仁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招远市纪检监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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