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人大代表建议:高速公路平时也免费!)
将免费时间推广到平时
化解高速路拥堵
据天津广播网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朱逢民在此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适当调整高速公路免费细则的建议》。
建议指出,2012年9月,国家推出高速公路免费细则,方便了群众快捷出行、减少了经济开支,赢得公众普遍欢迎,但也造成了人为出行高峰,高速公路车流激增、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等一系列问题,让拥挤的城市更加拥挤;驾车者金钱成本降低、时间成本上升,和免费的初衷及人们的预期有一定的距离。
为此,朱逢民建议,应细化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将免费时间推广到平时,让利于民的同时又不影响通行的效率。公众可以到指定部门或年度验车时领取高速公路免费的电子卡,集中全年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时间,将免费推广到平时,每辆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可在本年度任意一天根据车主意愿刷卡享受免费政策,不局限于特定节假日,直至优惠刷卡完毕。
朱逢民认为,这项政策一旦推行,将更好地推动带薪休假制度,既让利于民也又有效防止车辆出行过于集中,也避免了公车私用;高速公路本身也没有增加任何经济损失。
河南高速路4年少收204亿
政府宜建补偿机制
而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琼则在接受中国交通运输网采访时指出,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和“绿色通道”两项政策实施以来,仅河南省就已累计免收通行费204.6亿元,起到了惠民的积极作用,但也造成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运营成本持续高涨、收益下降、企业亏损经营日渐加剧等问题,对此政府应有相应的补偿机制。
张琼指出,政府补偿机制也有法可依。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指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为此,张琼建议,为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兼顾国家惠民政策和高速公路发展,尽快研究建立高速公路免费政策政府补偿机制,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及企业给予补偿。补偿方式可以包括政府直接补贴、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税收减免、延长收费年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不过,张琼指出,这些也只是权宜之计。目前高速公路经营主体不仅承受着通行费免费数额不断攀升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承受着社会边际效应的递减、老百姓免费通行却抱怨不断、高速公路堵成“停车场”等舆论压力。张琼建议相关部门可以探索比照民航的经验,研究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以更好发挥高速公路的效益。
路面摩擦系数、防护栏的强度、车道宽度、坡度、曲率半径、标志大小均按照120Km/h标准设计,如果道路贸然提高通行速度,相关设计全部要重新修改,现有高速公路将面临施工重建,其成本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