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朱国亮)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认为,金融创新是深化银行业自身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当前应坚持金融创新以支持实体经济创新为指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的永恒主题,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周学东分析认为,当前我国金融创新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市场化改革与相关金融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创新政策支持的整体性和协同性不够。金融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才能顺利推动。近年来,科技金融创新备受关注,我们强调大力发展股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交易市场发展滞后,很多创新业务启动后难以拓展,试点得多、推广得少。
二是创新不足与创新过度并存。近年来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等金融创新形式不断涌现,但仍未能很好满足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创新取得显著进步,但与实体经济的迫切需求相比仍有较大距离。
与此同时,以同业业务为代表的影子银行业务创新活跃,引发很多深层次问题。首先是干扰了货币层次的划分和对货币流通速度的数据分析,影响货币政策研判的实施效果。增加了金融体系流动性风险,这是引起2013年“钱荒”事件的主要原因。此外,还增加了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同业业务增强了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可能通过同业链条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而且传播更隐蔽、速度更快。
三是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的关系有待理顺。创新是柄“双刃剑”,没有正确导向和风险约束的创新,随时可能会触发风险。近年来,以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互联网基金销售、保险销售等为主要业态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机构法律定位不明、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的合力监管。
周学东认为,在金融创新中,政府部门要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有利于创新的市场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一个真正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金融监管部门应该秉承创新和包容的理念,辩证对待,既要包容失误,也要防范风险,为创新提供一个可持续的外部环境。
据周学东介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近年来以政策创新引领金融创新,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型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