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山东与河南
道光年间山东泰安府东阿县城城市人口可达6000人以上,回溯至乾隆年间,可能只有5000人。1934年,东阿县城人口总数为6450(注:民国《东阿县志》卷1,《舆地志•户口》。),与道光年间相比,无明显增加。临清、济宁的商业地位随着漕运路线的改变和津浦铁路的通车而迅速下降。1953年山东省辖7个城市中,已经没有临清。是年临清县的人口总数仅为26万余人,比乾隆时期临清城的人口稍多。济宁市虽被列为省辖七市之一,但其人口仅有8.6万。估计清代末年的临清、济宁二城人口最多只有5万左右。
仅就上述三个城市的人口变化进行任何推论都是困难的。笔者只是猜测,清代末年山东地区的城市人口数量不会超过乾隆时期。即使某些城市人口有所增长,也仅仅能够抵销临清、济宁及一批沿运河市镇的人口锐减。
即使清代末年山东城市人口仍为乾隆年间的137万,然1893年山东人口已增至4100万左右,而乾隆四十一年只有人口2790万。因此,山东城市人口比例大幅下降,仅占总人口的3.4%。许檀(1996)认为,16~19世纪山东人口的非农化趋势表现得相当明显。然而,非农化与城市化并不表现为一个同步的过程,这一现象耐人寻味。
河南省县城人口数较北方各省为多。如滑县,咸丰年间县城内四坊共2084户,共“丁”9770口(注:民国《滑县志》卷5,《民政志第四》。)。民国十七年(1928年),滑县城有1904户,9677口(注:民国《滑县志》卷6,《民政志第五》。)。这次调查极其详细,应当可信,只是与咸丰年间比较,数十年间县城人口没有增加。禹县的情况也大体如是。光绪末年,县城男6784人,女2695人(注:民国《禹县志》卷6,《赋役志•户口表》。)。在这一调查中,存在对女性人口的明显低估。修正后县城人口可达1万以上。同治十二年(1873年),灵宝县“在城在街三关厢”,牌民2179户,男妇大小9500口(注:光绪《灵宝县志》卷3,《赋税•户口》。)。据本卷第十五章,在光绪初年的大灾中,灵宝县人口损失2/3,县城人口当大幅减少。陕州的情况与此相同,光绪三年大灾之后曾进行过户口编查,州城的编查分东街、西街、南街、北街、北门、观下巷、柴市巷等七个单位来进行,共得641户,约合3000口。在光绪大灾中,陕州人口死亡了50%,灾前的陕州城人口应较灾后多许多。
如果说,滑县县城的人口众多与滑县处于南北交通的大路有关的话,禹县远离交通干道,故其县城人口增长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在上述河南四县中,县城人口的多少与其所处地位并无关系。总起来看,光绪末年,河南中部、北部县治城市平均人口大约为8000人。这一人口规模远远高于直隶、山西和陕甘等地。这一结论如能成立,实际就意味着,在清代乾隆至光绪时期的百余年中,河南城市人口的发展模式与北方其他地区大不相同。
不仅如此,从清代末年至民国年间,河南县城人口的发展很快,如滑县,光绪三十三年不足1万人,1928年城厢共11973户,67949口,增加了5倍有余。再如禹县,光绪末年县城人口可达1万左右,1923年城关户数多达7276户,男22031人,女14880人,合计3.7万人,较光绪末年有大幅增长。如此,在河南将近100个府、县治城市中,清代末年的人口较乾隆时期大约增加了30余万人。这可能是北方地区行政性城市人口唯一大幅增加的省份。市镇情况不明,不予讨论。
乾隆四十一年河南省城市人口合计为107万,清末河南人口可能增加至140万。乾隆四十一年河南人口总数约为2315万,据推测光绪十九年(1893年)河南人口为2823万。乾隆四十一年河南城市人口比例为4.6%,光绪十九年为5%,略有增加。
1904年以后,东北地区大规模移民导致吉林、黑龙江两省人口激增,城市兴起,城市人口增加。只是这一区域的城市化在本文设定的标准时点之后,故不予讨论。
四、结论
乾隆四十一年北方七省区城市人口达到了685万,占当时人口总数的6.5%;光绪十九年北方城市人口达到748万,较乾隆四十一年有所增加,然而,由于人口总数的增加,城市人口比例反而略有下降。对于南方城市人口的研究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曹树基,2001:723~830)。由此可见,清代的城市化水平并不完全由城市人口的多少来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反而是由区域人口总数来决定。这一事实从更深的层次上体现了中国社会某种难以变更的结构性停滞:没有现代工业和商业作为支撑的大多数行政性城市和市镇,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所能容纳的人口也有限。
施坚雅按照地理的而非行政的区划将19世纪中国分成八个大区,这一划分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要求出各个区域的人口,必须用府一级的人口数据进行加总。府一级人口数据的求证,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施坚雅的研究,显然缺乏这一必备的前提。他所应用的分区人口数据,大多是不太可靠的。他划定的区域破坏了省级政区的完整性。就全国情况而论,施坚雅估计同期中国城市人口数为2351万,较笔者估计的2685万要少得多。施坚雅估计的1843年城市人口比例为5.1%,到1893年增至6.0%。笔者研究的结果是,从1776~1893年,中国城市化水平从7.4%降至7.1%。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不及乡村,是中国城市化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主要原因之一。
总之,无论是清代中期还是清代末年,中国都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上一级城市人口与下一级城市人口之间的关系,在区域之间表现为非常复杂的关系,城市等级与人口数量之间的关系呈现较大的差异。对于城市人口的推算,必须在区域的框架中进行。试图建立一个统一模式的做法,从根本上说来是错误的。试图先建立一个统一的模式,再来寻找区域差异的做法,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