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经当晚,适值《新秦日报》记者在场,第二天即将该事登诸报端。陕西士绅对此十分震惊,纷纷前往卧龙寺询问实情,在得到定慧的肯定答复后,士绅们由怀疑变成了愤怒。不过,考虑到其是督军的座上客,同时也为了保存康有为的尊严,士绅们仍希望和平解决此事。
1924年1月1日,董雨麓宴请康有为,省署负责接待康有为的万纯庵亦在座。宴会进行之前,时任水利局长的李宜之拜会了万纯庵,委婉地表达了地方士绅的意见,希望康有为能够及早归还经书。欢宴结束之后,李又致康有为一函,所谈内容也大致相同,但均如石沉大海,不见回复。与此同时,佛教会诸人前往中州会馆,准备面询康有为,究竟尊孔还是尊佛,“如果尊孔,则此举未免不德;如果尊佛,则未免太贪”。但康有为避而不见。
康有为的顽固,使得事态迅速扩大。第二天,李宜之与红十字会会长杨叔吉、佛教会长高介人等人发起西安古物保存会,继而以该会名义致函康有为,要求将经书如数归还。省议会议长马凌甫、副议长侯国藩也联名发去一函,表示经书“保管多年,殊非易易,虽为该寺所有,实为敝省古物,不特外人不能轻易挪去,即该寺和尚亦不能轻易赠人。用特缄请先生俯念关系典存,准将拉去藏经全数赐还。”但康有为有恃无恐,毫不在意,声称:“议会能奈我何?”并表示要请督军查办写信之人。其弟子邓纲重更是放出大话:“此经如坚阻不准运,宁愿付之一炬,决不璧还。”
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此时卧龙寺主持定慧开始意识到事情严重,遂于3日一大早赶往中州会馆,希望能尽早归还经书。康有为知其害怕地方士绅追究责任,宽慰他:“汝可随我离陕,我保汝在外省充方丈。”定慧默不作声,康有为又说:“汝不敢在本国,我当荐汝在外国当方丈。”眼见索书无望,定慧随即告退而去。或许,定慧根本就没有抱任何能讨回经书的希望,此举仅仅是作秀,推卸责任而已。出了中州会馆,定慧即将事先拟好的请愿书递给了省署和省议会。
请愿书中,康有为被描绘成了赤裸裸的大盗,“康氏见寺内藏有明版藏经全部,稀世珍奇,即生涎羡,始则欲强携以去……继则以重价相炫……卒则巧词讳言”;而曾与圣人立下字据的定慧,则完全成了事情的受害者,“若追索不回,僧人无以对同教,无以对地方,誓惟有自杀一途。为此敢请速赐予挽回,向康氏追取藏经,以救生命,则不啻死人而肉白骨也。”
定慧的请愿书对愤怒的陕西士绅来说,无异于煽风点火,义愤填膺的士绅们开始在报端公开攻击昔日毕恭毕敬的康有为。《康圣人统兵打抢之骇闻》、《康有为盗经之续闻》、《盗贼圣人》诸如此类的新闻和评论相继在各大报刊上刊登、转载,康有为在西安的许多“劣迹”、“劣行”在这个时候也被有意识的发掘。如《申报》当时就这样报道:“(圣人)至各廊宇寺观,见其稀奇古玩,每每取之而去……近据调查所得,康氏先将西城腊马寺铜佛三尊取去,腊马僧叩首求免,至于见血,终不璧还,继又将与善寺铜佛一尊、六朝古砖一块,强携以去。”报道似乎再次印证了康有为贪得无厌的盗贼形象。
与此同时,旅外的陕人也开始关注此事。他们纷纷给督军、省议会发来了电报,要求追还经书,依法惩治康有为。上海陕籍绅士徐朗西更是请人画了一副“康圣人盗经图”,配以“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标题,发表在报刊上,极尽嘲骂讽刺之能事。长沙的《大公报》也发表评论,以一种调侃的笔调写道:“孔圣人云:‘老而不死是为贼!’康圣人年已七十而不死,其为盗贼,不亦宜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