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制衡机制的建立本身就是制度调整和重大改革,同时也是推进其他制度调整和改革的基础。分权制衡的目的不是相互掣肘、相互拆台,而是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因此,在制衡的基础上还要加强改革协同。
第一,顶层设计与分项改革的协同。下一步改革涉及面广,触及利益层次深,改革环境复杂、任务艰巨、风险较大,需要超前研究、顶层设计。同时,越是统筹设计和规划的改革方案,越需要力量来支撑,越需要一些可以落地的专项改革来推动。顶层设计不是单兵推进,也不是齐头并进,而是要统筹设计改革方案,科学部署改革任务,合理安排改革次序,整体推进改革进程。
第二,横向与纵向两个方向的协同。推动重大改革取得突破,不能靠个别人做孤胆英雄,也不能靠个别部门孤军奋战,而是要在纵向上,促进中央和地方的联动,实现自上而下改革与自下而上改革的有效对接和贯通;在横向上,协调各方,增进共识,形成合力,特别是要把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引导到改革创新上来。
第三,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协同。改革者要有锐气、勇气和朝气,同时也要有法治精神,促进改革进程与法治化进程的协调互动。要在改革中为法治建设提出新课题,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完善,同时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进一步把改革工作的职责、程序、保障、激励措施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以规则来建立制度,以规则来改变规则。
第四,改革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协同。制度是人治的替代品,执行得好的制度和执行得不好的制度的差别,就像稻草人和机器人。为此,一定在制度设计环节就要考虑可记录、可检查、可奖惩,只有把这一机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才会通过改革减少软性环节,更避免新的制度安排成为软性环节。
第五,推动改革攻坚与营造改革氛围协同。邓小平曾说:“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 冒 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李剑阁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人口数量也很多,但是在工厂或者公社里的人把自己的聪明多用在偷懒和取巧上,所以并没有形成红利。正是通过改革,才使得人们的勤劳和聪明才智发挥出来,社会财富涌流出来,从而才形成了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反过来说,正是通过释放人的“精气神”,才推动了改革。从这一意义上来看,过去30多年我国的人口红利不仅是数量红利,而且是精神红利。未来推进改革,不但要确定改革攻坚的“硬任务”,还要凝聚改革精神的“软实力”。
(四)强化分权制衡、协同改革的枢纽环节
建立分权制衡、协同改革机制,需要打破现有利益格局,需要领导者、决策者的担当精神和担当能力。但是领导者、决策者的担当不应源于单纯的魄力和勇气,而首先来自于政策制定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的理性建议和方案设计。这两类部门,是建立分权制衡机制进而有效推动改革的枢纽环节。
政策制定部门在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上下沟通、内外传送、左右协调,需要不断强化理性精神。没有政策制定部门的理性,分权可能陷于争权,制衡可能变为掣肘,协同可能变为趋同。只有强化政策制定部门的理性,才能把发展压力转化为制度调整的动力,才能实现制度对压力的正向应对机制,才能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的联动机制。其理性主要来自五个环节。
第一,深入的调研。只有基于调研作出的判断才是可信的、有说服力的。在当前复杂的环境下,政策制定者既要走马观花,也要下马赏花,必要时还要亲自养花。唯其如此,才能识民情、接地气,保持敏锐性,才能切实感受不同压力,而不贻误改革时机。
第二,开阔的视野。要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历史视野,总结历史兴替、成败经验,也要根据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约束条件总结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第三,反复的计算。计算不是单纯依赖计量模型,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压力可控性进行客观判断,对控制或疏导途径进行科学分析,在成本收益综合比较的基础上设计改革方案。
第四,充分的讨论。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思潮多元化,是大势所趋。改革不是革命,不能对任何一个利益主体采取简单剥夺的方式,而应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寻求平衡。平衡包括利益平衡,也包括心理平衡。为此,要尽量减少改革问题的讨论禁区,鼓励制度设计者内部争论,也鼓励利益相关方和非直接相关方在理性的平台上参与讨论和辩论。
第五,积极的公开。改革方案在设计阶段适度公开,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接受质询,既是集中民智、吸纳雅言的过程,也是统一认识、凝聚改革动力的过程,还是去伪存真的过程。能够在过程中接受公开考验的改革方案,至少不会掩盖矛盾,不会文过饰非,不会偏离改革的基本方向,不会偏离社会的基本期望。
政策研究部门是政策制定部门与国际社会互动的桥梁,是前沿理论与政策文件的转换系统,是平衡各种利益群体的中间力量。应强化三个机制:
第一,完善旋转门机制。一是知识旋转门,就是能够把前沿知识转化为政策依据,把国际视野转为政策参考,同时把国内发展经验和理念转化为国际语言;二是人才旋转门,就是研究机构的学者可以自由进入政策制定部门,或者成为执行者,反过来执行者和政策制定者也可以随时到研究机构“闭关修炼”。
第二,崇尚唯实精神。对于政策研究部门来说,不唯上,就是避免简单迎合领导者,为其讲话作注解,为其观点作修饰。不唯书,就是避免政策建议处处有出处,条条有来历。崇尚唯实,就是要进行独立思考,发表独立意见。当然,研究机构的唯实,也需要一个开放、包容的环境。
第三,畅通对话渠道。要在研究机构与政策制定部门、决策者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前提下,保证各种思想、理念可以高速顺畅双向互动。要在政策研究过程中,扩大专家参与范围和参与程度,最大限度吸纳各方专家智慧,增强政策理性。在此基础上,积极借助专家影响,深度传播政策理念,有效释放政策信号,引导社会预期,同时发挥其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第三方沟通协调作用。
政策制定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是分权制衡机制的中间部门,也是推动制度调整和体制改革的中坚部门。只有建设好这些部门,才能有效建立分权制衡机制,配合决策者理性设计改革方案,推动执行者有效实施改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