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案件故事创作,基于真实事件改编,内容有合理演绎成分,仅供阅读,非官方新闻播报。
1999年4月的香港,尖沙咀的霓虹还没彻底亮起,加连威老道31号的唐楼里,一股难以形容的腐臭已经飘了快一周。楼下杂货铺的老板关了三次门,楼上的住户往管理处打了五通投诉电话,有人说像是死老鼠烂在了墙里,有人说更像变质的肉,混着铁锈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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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案发大楼外观(资料图)
巡逻女警冯小燕接到调度的时候,刚处理完一起街头纠纷。她推开3B单位虚掩的木门时,浓烈的臭气扑面而来,熏得她往后退了半步。屋内没有开灯,天光从封了木板的窗缝漏进来,照得满地垃圾和空酒瓶发灰。她扫了一眼墙角堆着的杂物,还有靠墙放着的一个巨大毛绒玩偶,只当是租客乱丢垃圾发了臭,在出勤本上记下「无异常,疑为垃圾异味」,转身带上门走了。
她不知道,自己和那桩后来震惊全港的惨案,只隔了不到三米的距离。
一个多月后,九龙马头围女童院的社工办公室里,13岁的阿芳攥着衣角,脸色惨白,说自己连续做了二十七天噩梦。梦里总有个没有头的女人,穿着皱巴巴的裙子,朝她伸手,要拿回自己的头。
社工起初以为是孩子的臆想,直到阿芳断断续续说出尖沙咀的那间唐楼,说出那个Hello Kitty玩偶,说出里面藏着一颗被煮过的人头。
社工的笔停在了笔记本上,她盯着女孩布满血丝的眼睛,拿起了桌上的电话。
时间倒回两年前,1997年的油麻地,21岁的樊敏仪站在夜总会的后台,对着镜子补口红。她生得清秀,笑起来左边有个浅酒窝,客人总说她说话软,不像别的姑娘那样泼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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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受害者樊敏仪(资料照片)
没人知道她的日子有多难。六岁那年,父亲欠了赌债一走了之,母亲没多久就改嫁去了外地,她跟着姑母长大,中学毕业就出来打工。做过售货员,在茶餐厅端过盘子,后来认识了些朋友,稀里糊涂染上了毒瘾。钱不够用,她就去夜总会做公关,夜里陪酒,偶尔也出台,赚来的钱一半买粉,一半寄给乡下养病的奶奶。
19岁那年她认识了吴志远,别人都叫他阿细。两人同居了一年,1998年春天,樊敏仪生下一个儿子。孩子出生后,日子更紧了,阿细没什么正经工作,婆婆又瞧不上她的出身,连家门都不让她常进。她只能更拼命地接单,有时候连轴转两三天,睡不了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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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樊敏仪与幼子(左),被告被押解出庭(右)(资料图)
就是在这段日子,她认识了陈文乐。
陈文乐那年31岁,在附近的暗娼馆做收银,背地里放高利贷、卖白粉,是社团和胜和的小头目,手下跟着几个小弟。他常来夜总会应酬,出手不算大方,但说话带着股狠劲,身边的人都喊他「乐哥」。
樊敏仪偷他钱的那天,奶奶的住院通知单刚下来,手术费要好几千。她翻遍了自己的积蓄,还差一大截。那天陈文乐在包房里喝多了,钱包扔在沙发上,她鬼使神差地拿了里面的四千港币,还有一块旧手表。
她以为自己做得隐蔽,可第二天,陈文乐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他没骂她,只是慢悠悠地说:「敏仪,拿了我的东西,得还的。本金四千,按行里的规矩,周息三成。」
樊敏仪慌了,她在电话里哭,说奶奶等着钱救命,自己一定会还,求他宽限几天。陈文乐没答应,也没拒绝,只说「尽快」。
从那天起,债务像雪球一样滚起来。她每天赚的钱大部分都拿去还债,可利息越滚越高,四千变八千,八千变一万多。她怀过一次孕,不敢歇,挺着肚子接客,就为了多赚点钱把债清了。可陈文乐总有理由加钱,说她逾期,说她偷手表的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1999年开春的时候,樊敏仪已经还了快两万,可陈文乐说,还欠三万。
她跟夜总会的姐妹抱怨,说这个人就是个无底洞,自己这辈子都还不清了。姐妹劝她躲一躲,换个地方上班。她摇了摇头,说没用的,他知道她住哪,知道她儿子在哪。
3月中旬的一天,樊敏仪去葵涌看儿子,出门的时候,两个男人堵在了单元楼门口。
一个是梁胜祖,26岁,陈文乐的左膀右臂,脸上有一道刀疤。另一个是梁伟伦,才19岁,是陈文乐刚收的小弟,脾气最爆。
「乐哥找你聊聊。」梁胜祖叼着烟,语气平淡,手却攥住了她的胳膊。
樊敏仪挣扎了两下,没挣开。她看见梁伟伦从后腰掏出一把弹簧刀,在手里转了一圈。
她没敢再喊人。
那天是1999年3月17日。从这天起,再也没人见过樊敏仪出现在夜总会。姐妹们以为她躲债去了内地,男友阿细找了几天没消息,以为她又跟人跑了,索性不再管。
没人想到,她就在离夜总会不到两公里的唐楼里,度过了人生最后二十多天。
1999年5月24日下午,油尖警区重案组接到了女童院转来的报警。
接警的是重案组第二队主管张晚成,他干了十几年刑警,听过不少离奇报案,但13岁少女说「玩偶里藏人头」,还是头一回。他起初怀疑是女孩离家出走期间受了刺激,胡言乱语,但对方能准确说出加连威老道31号3B室,甚至能说出屋内有几个锅、墙角放着什么,细节清楚得不像是编的。
张晚成决定去看看。
5月26日上午,重案组的警员带着阿芳到了加连威老道31号楼下。女孩站在人行道上,抬头望着三楼的窗户,嘴唇发白,说什么都不肯上去。「就在3B,」她声音发颤,「那个玩偶在走廊墙边,美人鱼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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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加连威老道31号3楼案发单位门口(警方现场资料图)
警员撬开门锁的瞬间,腐臭味顺着门缝涌出来,比邻居描述的还要浓烈,带着蛋白质腐烂的腥甜,熏得人胃里翻江倒海。戴上两层口罩都挡不住。
屋内比冯小燕上次来更乱了。地上散落着空饮料罐、烟头、折断的木棍,还有几根沾着污渍的电线。窗户被木板封死了大半,只留一点光,屋里阴沉沉的。走廊的墙根下,靠着一个半人高的Hello Kitty美人鱼玩偶,灰扑扑的,表面有大片深褐色的污渍,摸上去硬邦邦的,不像正常填充棉花的手感。
警员用工具划开玩偶背部的缝线。
一颗人头滚了出来。
已经高度腐败,表面沾着棉絮和蛆虫,头骨有被高温烹煮过的痕迹,皮肉所剩无几。在场几个年轻警员当场就冲到楼道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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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案发单位浴室现场,浴缸及周边留有血迹痕迹(星岛日报资料图)
张晚成蹲下来,盯着那颗头骨看了很久。他见过不少凶案现场,但把人头塞进卡通玩偶里的,还是第一次。
现场勘查随即展开。
厨房的灶台上放着两个锅,一个瓦煲,一个不锈钢锅,锅底都结着厚厚的黑褐色渣滓,爬满了蛆虫。浴室的浴缸边缘有残留的暗红色印记,排水口堵着细碎的骨渣和毛发。墙角立着一把铁锤,木柄上有深色污渍。冰箱门掉了,里面空空的,内壁沾着黏腻的液体。
警员在楼下一楼的檐篷上,还发现了一个黑色胶袋,里面装着已经腐烂的人体内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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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藏有死者头颅的美人鱼Hello Kitty玩偶证物(杂志封面资料图,左上角为受害者樊敏仪照片)
法医当天就把证物带回了化验室。初步检验显示,人头属于一名年轻女性,死亡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上,由于经过高温烹煮,皮肉组织严重破坏,无法提取完整的DNA进行比对。
这意味着,警方连死者是谁都暂时无法确定。
张晚成给全队分了工:一组去查近期的失踪人口,重点比对油尖旺区20到25岁的女性;一组去大厦周边走访,找邻居了解3B单位的租住情况,还有近两个月的人员往来;一组跟进法医那边的身份确认,看看有没有其他技术手段;还有一组去女童院,再给阿芳做详细笔录,挖更多细节。
走访组很快带回了消息。3B单位是个空置的唐楼单位,没人正式租住,平时都是附近的混混拿来当落脚点,常有年轻男女进出,昼伏夜出,邻居都不敢多管。大概从3月底开始,屋里就经常传出哭喊声和打骂声,还有人半夜听见女人哭着求饶。邻居以为是混混打老婆,没人敢报警。4月中旬之后,打骂声没了,臭味却越来越重。
有个住在四楼的黄先生说,四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从热气管道往下看,看见3B的厨房灯亮着,有个人影在里面手起刀落,像是在切什么东西。他当时觉得奇怪,还用摄像机拍了一段,可惜后来带子洗掉了。
失踪人口组那边,筛选出了十几个符合年龄的失踪女性,其中就有樊敏仪。她的男友吴志远在4月初报过失踪,说女友3月中旬出门后就没回来,以前也有过几天不回家的情况,所以一开始没当回事,过了半个月才报警。
警方立刻找来了吴志远。
这是第一个进入警方视线的嫌疑人。
怀疑依据很充分:他是受害者的男友,两人有同居关系,有孩子,且有过感情矛盾;樊敏仪失踪前,两人因为钱的事吵过架;他有足够的动机和作案时间。
吴志远被带到警区的时候,一脸茫然。他说3月17号那天,樊敏仪过来看看孩子,坐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走了,说要去上班。之后他就没见过她,打电话也没人接。他以为她又跟别的男人跑了,以前也发生过这种事,所以过了半个月才报警。
警方核查了他的行踪:3月17日之后,他一直在工地干活,有工头和工友作证,晚上都回家住,母亲可以证明。他没有车,也没有搬运尸体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他根本不知道加连威老道31号这个地方。
比对了现场的指纹和足迹,也没有他的痕迹。
吴志远的嫌疑被排除了。
第二个被排查的,是夜总会的一个常客。有人说这个客人追了樊敏仪很久,被拒绝过好几次,还放话要给她点颜色看看。警方找到这个人的时候,他正在澳门赌钱,有完整的出入境记录和赌场监控,3月到4月期间他根本不在香港。嫌疑也排除了。
与此同时,法医那边有了新进展。
由于DNA提取失败,齿科法医梁家驹提出用「相片重叠法」进行身份比对。这个方法是将死者的头骨X光片与失踪者生前的照片进行重叠,比对牙齿的位置、大小和颌骨形态。
可樊敏仪生前很少拍照,警方找遍了她的住处和亲友家,只找到一张她过生日时拍的照片,还是侧脸,只露出了两颗上牙。
梁家驹对着那张照片和头骨,反复比对了三天。
他把照片放大,和头骨的X光片逐点对应,测量每颗牙齿的角度、间距,还有牙弓的弧度。第五天下午,他拿着报告找到张晚成,点了点头:「吻合度超过90%,可以确认,死者就是樊敏仪。」
死者身份终于确认了。
接下来,就是找凶手。
阿芳的笔录里,提到了三个名字:陈文乐、梁胜祖、梁伟伦。她说这三个人是混混,那个房子是他们的落脚点,她是跟着男友梁伟伦过去住的。她亲眼看见他们把一个女的抓进去,天天打,后来那个女的不动了,他们就把她切了,头塞进了玩偶里。
但警方不能只凭一个13岁女孩的话就定案。张晚成要求全队,必须找到实打实的物证,把人证、物证、口供串成完整的链。
首先要找的是陈文乐。
警方先查了陈文乐的背景:33岁,有多次案底,涉及贩毒、放高利贷、伤人,常年在油尖旺一带活动。他有老婆,叫阿佩,住在葵涌石梨邨石宁楼。
5月27号下午,线人传来消息,说陈文乐回了葵涌的家。重案组立刻行动,四名探员冲到石宁楼17楼,破门而入的时候,陈文乐正和妻子在厨房炒菜,油锅滋滋响。
看见警察,陈文乐没慌,慢悠悠地放下锅铲,说了句:「阿sir,什么事啊?能不能让我吃完这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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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三名被告(左至右:梁伟伦、陈文乐、梁胜祖)(新闻资料拼图)
他被带回警署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
审讯室的白炽灯嗡嗡响,墙皮有点发潮。陈文乐靠在椅子上,双手搭在桌面,指尖轻轻敲着。
「加连威老道31号3B,你认识吗?」
「认识啊,空房子,偶尔过去坐坐。」
「3月到4月,你常去吗?」
「不常去,偶尔跟朋友过去打牌。」
「认识樊敏仪吗?」
陈文乐顿了顿,嘴角扯了一下:「认识,夜总会的小姐,欠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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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首被告陈文乐(新闻资料截图)
「她欠你多少钱?」
「几万块吧,具体忘了。」
「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
「好久了,记不清了。」
「她死了,你知道吗?」
陈文乐抬了抬眼皮,语气平淡:「哦?死了?跟我没关系啊,她欠我钱还没还呢。」
他全程都很镇定,承认认识樊敏仪,承认对方欠自己钱,也承认去过那个单位,但坚决否认和樊敏仪的死有关。他说自己最后一次见樊敏仪是3月初,之后就没见过了,她失踪跟自己没关系。
警方拿出了现场找到的铁锤、电线,还有玩偶上的线头,问他有没有见过这些东西。陈文乐扫了一眼,说:「房子里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我哪知道是谁的。」
指纹比对结果出来了:现场的锅沿、铁锤柄上,都有陈文乐的指纹。
面对证据,陈文乐依旧不慌。「我去过那里啊,碰过这些东西很正常。」他摊了摊手,「总不能我去过那里,就说我杀人吧?」
就在审讯陈文乐的同一天,5月28号,梁胜祖走进了油尖警署的大门,自首了。
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衬衫,头发乱糟糟的,进门第一句话就是:「阿sir,我自首,人不是我杀的,都是乐哥让我干的。」
梁胜祖的口供,和阿芳说的大致能对上。他承认3月17号和梁伟伦一起把樊敏仪带到了3B单位,也承认打过她,但是他说,所有事都是陈文乐指使的,怎么打、怎么处理尸体,全是陈文乐说了算。他说自己只是个小弟,不敢不听。
他还说,樊敏仪死了之后,是陈文乐动手肢解的,他和梁伟伦只是帮忙打下手,扔尸块。头颅塞进玩偶里,也是陈文乐的主意。
警方立刻拿着口供去问陈文乐。陈文乐听完,冷笑了一声:「他想把锅全甩给我?他自己没动手?樊敏仪身上的伤,一半都是他打的。」
两人各执一词,互相推诿。
而第三个嫌疑人梁伟伦,不见了。
警方查到,案发后梁伟伦就没回过家,5月26号新闻报道了尖沙咀发现人头的事,他当天就偷渡去了内地,往广西方向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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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第三被告梁伟伦(ViuTV《晚吹-罪光灯》节目资料截图)
张晚成一边申请国际刑警和内地公安协查,一边继续梳理证据。
这时候,陈文乐的妻子阿佩也进入了排查范围。警方怀疑她可能知情,甚至帮忙处理过尸体或者窝藏凶手。但调查后发现,阿佩一直在家里带孩子,3月到4月期间没去过加连威老道,有邻居和小区监控作证。她对陈文乐做的事大多不知情,只知道丈夫在外面混,具体干什么不清楚。
阿佩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警方又陆续排查了十几个和陈文乐团伙有往来的小混混,还有几个常去3B单位的人,都一一排除了作案嫌疑。有人去过几次,但樊敏仪被禁锢和死亡的那段时间,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
所有的线索,最终都指向了三个人:陈文乐、梁胜祖、梁伟伦。
现场的指纹有他们的,证人阿芳亲眼目睹了全过程,梁胜祖自首后供述了核心案情,死者的身份也确认了,死亡时间和他们禁锢樊敏仪的时间完全吻合。
虽然梁伟伦还没抓到,但现有的证据链,已经足够闭环。
1999年6月中旬,警方正式对三人提出控告,罪名包括非法禁锢、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以及谋杀。
直到这时,这起骇人听闻的藏尸案的三名真凶,才正式浮出水面。
根据梁胜祖的口供、阿芳的证词,以及现场勘查的结果,警方完整还原了樊敏仪生命里最后二十多天的遭遇。
1999年3月17日下午,梁胜祖和梁伟伦在葵涌堵到了樊敏仪,强行把她带到了加连威老道31号3B单位。陈文乐已经在屋里等着了。
进门第一件事,就是逼她还钱。
樊敏仪跪在地上哭,说自己真的没钱了,求再宽限几天。陈文乐没说话,朝梁伟伦抬了抬下巴。梁伟伦上去就踹了她一脚,正踹在肚子上。
那天下午,他们打了她很久。梁伟伦踢了她至少五十脚,拳打脚踢不算,还用木棍抽她的背。陈文乐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着,时不时说一句「别打死了,还得还钱」。
从那天起,樊敏仪就被关在了这个单位里,窗户被木板封死,门从外面反锁。
起初几天,主要是逼债。他们不让她睡觉,不让她喝水,打累了就歇会儿,歇够了接着打。樊敏仪一开始还求饶,后来嗓子哑了,就只是哭。
没过几天,虐待开始升级。
他们把滚油泼进她嘴里,烫伤她的口腔和喉咙,让她连咽口水都疼。伤口发炎溃烂,他们就在伤口上涂辣椒油,看着她疼得浑身发抖,哈哈大笑。
梁胜祖把塑料吸管用火机烧化,滴在她的腿上、胳膊上,烫出一个个水泡,还命令她必须笑,不许哭。
他们逼她喝尿,吃粪便。阿芳被要求在鞋盒里大便,然后逼着樊敏仪全部吃光。
樊敏仪开始神志不清的时候,他们就用电线把她的双手捆起来,吊在窗边,吊好几个小时,再用钢管打她的手和胳膊,打到骨头都露出来。
他们还给她喂冰毒,让她在地上打滚,看着她痛苦抽搐的样子取乐。
这样的折磨,持续了将近一个月。
樊敏仪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脸上肿得变形,牙龈不停地流血,全身都是水泡和烂疮,伤口化了脓,发出臭味。她已经站不起来了,只能躺在地上,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
大概是4月中旬的一天,陈文乐走过去踢了踢她,她没反应。他蹲下来,用打火机烧她的脚底板,她还是没动。
「死了。」陈文乐回头说了一句,语气平淡得像在说「饭好了」。
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分尸毁迹。
他们把尸体拖进浴室,放在浴缸里放血,然后用锯子和刀肢解。内脏掏出来,分装在胶袋里,一部分拿到厨房的锅里烹煮,一部分直接扔到楼下的檐篷上。尸块分批装袋,每天出门的时候带一袋,丢到附近的垃圾站。
最难处理的是头颅。
陈文乐把头颅放在瓦煲里,用煤油炉煮了很久,直到皮肉都烂掉,头发也扯干净了。煮好之后,他环顾四周,看见了阿芳放在屋里的那个美人鱼Hello Kitty玩偶。
他撕开玩偶的背部,掏出里面的棉花,把煮好的人头塞了进去,再用线缝好。
缝完之后,他还拍了拍玩偶的头,像是在摆弄一个玩具。
处理完尸体,他们逼阿芳用煮过尸体的汤煮了一锅面条,逼着每个人都吃了一口。「吃了就是一条船上的人,」陈文乐笑着说,「谁要是敢说出去,下场就跟她一样。」
之后几天,他们陆续把剩下的尸块和工具都处理掉了,只留下那个塞着人头的玩偶,靠在走廊的墙边。
他们以为,尸块丢去垃圾站,很快就会被运去堆填区,神不知鬼不觉。一个玩偶而已,没人会在意。
他们没想到,一个13岁女孩的噩梦,会把他们的恶行彻底暴露在阳光下。
梁伟伦的逃亡持续了九个多月。
香港警方把他的资料发给了内地公安,请求协查。2000年2月14日,广西南宁的民警在路面巡查时,拦下了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年轻男子。男子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民警把他带回派出所一比对,发现正是香港通缉的梁伟伦。
2月底,梁伟伦被移交回香港。
审讯梁伟伦的过程,比陈文乐顺利一些。他年纪小,心理防线弱,没扛多久就全招了。但他和梁胜祖一样,把大部分责任都推给了陈文乐,说自己是小弟,乐哥让干什么就得干什么,不敢不听。
至此,三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2000年10月9日,此案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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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Hello Kitty玩偶作为关键证物被移送法庭(资料图)
检方指控三人犯有谋杀罪、非法禁锢罪、阻止尸体合法殓葬罪。
法庭上,三名被告的表现让所有人都感到不适。当控方证人陈述虐待细节,说到逼食粪便、滚油泼口这些情节时,旁听席上有人忍不住落泪,陪审团成员也面露不忍。而被告席上的三个人,却一脸无所谓,陈文乐甚至还笑出了声。
三人都只承认非法禁锢和处理尸体的罪名,坚决不承认谋杀。
辩方律师提出,死者尸体损毁严重,法医无法确定确切的死因,不能证明是三名被告的殴打直接导致了死亡,有可能是吸毒过量,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而且三名被告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只是想逼债,没想到会打死人。
阿芳作为控方的特赦证人出庭作证。她站在证人席上,声音很小,但把自己看到的一切都说了出来。法官阮云道特意叮嘱陪审团,不要因为证人年纪小就质疑她证词的可信度,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庭审持续了将近两个月。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退庭商议后,以6比1的多数,裁定三名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非法禁锢和阻止尸体合法殓葬的罪名,也全部成立。
听到裁定结果,陈文乐撇了撇嘴,没什么表情。
法官阮云道在宣判前,当庭发表了一番措辞严厉的陈词。他说:「本席从事司法工作多年,从未听过如此残忍、变态、冷酷、暴力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段对待同类,连禽兽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三名被告的行为,已经突破了人类道德的底线。」
最终,法官以误杀罪的最高量刑,判处陈文乐、梁胜祖、梁伟伦三人终身监禁,最低服刑二十年,才可申请减刑复核。
判决下来后,三人都提出了上诉。
陈文乐和梁伟伦的上诉被高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梁胜祖的上诉则出现了转机。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在给陪审团的指引中存在疏漏,没有明确说明合谋犯罪的认定条件,因此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重审时,梁胜祖当庭对误杀罪表示认罪,并且表现出了悔意,再加上他有自首情节,最终法院改判他有期徒刑十八年。
2014年,梁胜祖刑满出狱,之后便消失在了公众视野里。
而陈文乐和梁伟伦,至今仍在监狱服刑。
那颗作为关键证物的头颅,在所有司法程序结束后,于2004年3月交还给了樊敏仪的家人。她的奶奶在得知孙女的死讯后,病情急转直下,没多久就去世了。家人按照老人的遗愿,把樊敏仪的骨灰和奶奶葬在了一起。
这起案件过去二十多年,依旧是很多香港人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一只本该代表童真与柔软的卡通玩偶,却成了盛放罪恶的容器,极致的纯真与极致的恶碰撞在一起,留下的只有无尽的唏嘘。
樊敏仪的悲剧,始于几千块钱的债务,却根植于她人生里层层叠叠的困境。破碎的家庭,窘迫的生计,误入歧途的选择,让她一步步落入深渊。她不是完美的受害者,她犯过错,走过弯路,但她所承受的折磨,早已远远超出了任何过错该有的代价。
而三个施暴者,他们的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日复一日的、以折磨他人为乐的麻木。他们把人性里最阴暗的部分,毫无保留地倾泻在一个无力反抗的人身上,事后毫无悔意,甚至以此为乐。
这起案件也提醒着每一个人,与人交往要守住边界,尤其是面对有暴力倾向、情绪极端的人,不要心存侥幸,要及时止损,保护好自己。人生路上,一步踏错可能就会陷入泥沼,但永远不要放弃向光走的可能,也永远不要低估人性深处的恶。
深渊就在身边,保持警惕,守住底线,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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