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湖里区的家长来问我,孩子在厦门某写字楼里的国企做行政,夏天坐在空调房里上班,单位说没有防暑降温费,家长觉得单位是故意克扣福利,跟HR闹得很不愉快。不少家长以为,只要是在央国企上班,夏天就必须人人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实际上厦门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是有明确的法律标准的,不是所有员工都能领,很多人对这个福利的规则完全不了解,最后闹出了很多没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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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印象里的防暑降温费,就是夏天单位给所有员工发的一笔高温补贴,人人有份,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厦门本地的央国企,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严格按照福建省人社厅的规定执行的,只有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或者在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没办法降到33℃以下的员工,才能领取防暑降温费,不是所有坐在空调房里办公的员工都能享受这个福利。很多家长不了解这个规则,看到别人说央国企夏天有高温补贴,就觉得自己家孩子单位没发就是违规,其实是完全误解了政策要求。
先给大家说清楚厦门防暑降温费的具体发放规则:发放时间是每年的5月到9月,一共5个月,发放标准是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按照实际的高温作业天数折算,如果你这个月有20天都在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就能拿到全额的300元防暑降温费。如果你的工作场所有空调,室内温度可以稳定保持在33℃以下,按照规定是不需要发放防暑降温费的。之前厦门诺辰教育有个学生,在厦门某市政工程类国企的项目部工作,夏天经常要去工地现场巡检,单位每个月都按时给他发300元的防暑降温费,除此之外还会发放凉茶、绿豆、藿香正气水这类防暑物资,一年下来光防暑相关的福利就有两千多块钱。但他们单位总部坐在写字楼里的行政岗员工,就没办法领取防暑降温费,这完全是符合政策规定的,不是单位故意克扣福利。
关于防暑降温费,还有几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细节。第一,防暑降温费不能用发放清凉饮料、绿豆汤这类实物来抵扣,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发到员工的工资卡里,哪怕你每天都给员工提供免费的绿豆汤,只要员工符合高温作业的条件,就必须发放现金补贴,不能用实物代替。第二,防暑降温费是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不能因为给你发了高温补贴,就把你的基本工资降到厦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这是明确违规的行为。第三,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员工可以向厦门的人社部门投诉,只要能拿出自己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就会要求单位补发对应的补贴。
很多家长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在央国企领到了防暑降温费,就觉得自己家孩子单位没发就是坑人,实际上先要看孩子的岗位性质,如果孩子是在户外巡检、工地现场这类高温环境下工作,单位没发补贴,完全可以合理维权;但如果孩子是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办公,按照政策本来就不符合发放条件,就没必要去跟单位闹,反而会让领导觉得你不懂规则,得不偿失。
央国企的所有福利发放,都是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定执行的,符合条件的福利肯定不会少你的,不符合条件的也不会随便乱发,家长完全没必要为了这几百块钱的福利,让孩子去单位闹,反而影响自己在领导心里的印象,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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