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沧州渤海新区中宏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广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由、处置结果及相关合规依据,为航运行业相关主体规范船舶作业记录管理提供了明确的参考警示。
本次涉事的沧州渤海新区中宏船务有限公司虽存在相关作业记录管理不合规的情形,但依据相关免罚规定最终未被施加行政处罚,该处置结果不会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额外的惩戒性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沧州渤海新区中宏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3283 违法案由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12020053-2-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7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31 作出处罚机关广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沧州渤海新区中宏船务有限公司,其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13*******3283,涉及的违法事由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20053-2-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7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广州海事局。该处置结果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轻微合规差错的包容审慎监管导向,引导航运企业主动排查船舶作业记录管理环节的疏漏,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及沉积物相关操作的全流程留痕管理。
天眼查数据显示,沧州渤海新区中宏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陈公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渤海新城三期C座写字楼5层04室。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陈公杰95%47.52008-06-09-2林自立5%2.52008-06-10-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沧州渤海新区中宏船务相关海事违法事项最终获广州海事局不予处罚,系适用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的合规结果,未产生实际财产损失或资质负面影响。这一结果既体现海事执法的柔性包容,也为公司保留了良好合规记录,避免了信用扣分、经营受限等衍生风险,对其后续航运业务开展维持了稳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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