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位天天爆满,月底一看都是扣款。工作量多了两成,到手工资反而少了两千。这不是某一家医院的偶然现象,而是不少慢病科室医生正在经历的困境。
陈浩(化名)是一名康复科医生。他表示,大概两年前开始,科里几乎没有一个病人不亏损,“来一个病人就赔一个,收也不行,不收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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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陈浩一人有这样的感受。不少慢病科室医生都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自己科室的病人越来越多,每个月工作量越来越大,结果月底一看工资,到手的还不如前几年清闲一些的时候。
干得越多,亏得越多
医生们表示,工资下降有很多因素,但每个病人都亏钱的现象,大概是DRG落地那阵子开始的。
北方地区某三甲医院老年科医生罗丰表述得非常直白,自从科里开始使用DRG结算,“收一个,亏一个,干越多,赔越多。”
这一怪象的背后原因,是这些科室的医疗服务特点与DRG/DIP模式按病种付费的支付逻辑存在一定错配。
按病种付费简单来说,就是根据疾病诊断,将患者归入相应病组,并按病组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同一病组的支付标准相对固定,治疗周期较长的患者,虽然实际医疗服务成本会随着住院时间持续增加,但医保支付上限不会因此改变。
问题在于,康复等慢病科室收治的,恰恰就是需要长期住院、持续治疗和护理的患者。这些科室一旦推行DRG支付模式,就很难避免亏损的命运。
贺芳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偏瘫病人,如果本身病情偏重,又想要达到比较好的康复效果,日均费用可能就需要2000元。而DRG对这种病人的封顶支付额度是1.1万元左右,医生再想尽办法节省,这个上限也只能维持不到一周的治疗。
但康复本身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想要达到好的功能恢复效果,这种病人往往需要20天或者更长的住院周期,也会产生更多的开销,这中间的差额,可能就要医院来承担。
作为当地头部三甲医院康复科,贺芳科室里几乎每个病人都是类似的情况,所以基本每个月都是亏的。
尽管政策要求医保亏损不与医护绩效挂钩,但到医院具体落地执行时,如果一个科室整体长期、大规模亏损,其收入分配很难不受到影响,医生个人的工资也难免减少。
罗丰表示,虽然不会明面上罚到医生个人,但是医保超支的金额还是会从整个科室的绩效里进行扣减。有的科室内部会根据具体诊疗组的扣费情况进行再分配,像他们这种全科室普遍亏损的,就所有人共同分担。
他分享,相比前两年,他现在每个月管的病人多了近十个,到手的工资却少了两千块。这还是在他升了职称、绩效分配系数变高的前提下,“科里招的新人,比起前几年进来的那批,收入少了快一半。”
无处可去的患者
面对持续亏损的压力,医生们不得不想出各种应对策略,最常见的一个方案就是让患者提前出院,或者转去其他医院。
一位患者家属表示,他的父亲在前年脑梗,每次在一家医院住院达到费用上限就要转院,仅半年就在不同医院之间辗转高达12次,连救护车司机都认识他们。
被迫在医院之间来回折腾不只是麻烦,还可能影响康复效果。
由于不同医院的水平存在一定区别,如果患者在病情尚未稳定时就转往更基层的医院,康复进程可能会倒退。贺芳分享,她们科里有一个患者,每次转给外院病情都会恶化,转回来时几乎要从头开始康复治疗。
频繁转院对于患者和家属是一种折磨,对医生来说也不意味着能够万事大吉。
一位中部地区的康复科医生张海(化名)反馈,如果患者达到医保上限后办理出院,随后又因相同或类似疾病短期内在另一家医院再次住院,医保部门在后续审核中可能将其认定为“分解住院”,上一家医院会因此受到医保支付扣减。
对此,他们想到了一个新的应对策略:当患者达到费用上限只能出院时,和家属协商,先转往收费较低的基层医院自费住一段时间,再转回第一家医院。
“但也有人说好是自费,出院以后又去找医保报销的,所以还是有扣钱的风险。”张海无奈道。
让病人继续住下去也不行,出院或者转院也不行。张海表示,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就是对于看起来就会亏的病人,尽量一开始就不要收进来。
不只是张海,很多医生都有类似的想法。“挑选病人”的做法从源头上避免了亏损,但却导致一部分患者无处可去。
一位家属表示,自己的爷爷前几年突发脑梗,急性期过了需要康复治疗,转遍全市十几家医院,没有一家敢收。
但这些患者总要有医院治疗。为避免疑难重症患者无医院敢接收的窘境,现行医保支付体系特别设置了一道补充机制,那就是特例单议。
依据医保规定,对于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品新耗材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以自主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特例单议;经专家单独审核评议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实行项目付费或调整DRG/DIP支付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对此,张海表示:特例单议申请的流程很繁琐,想要通过,就必须在病程里能够明确展示病人为什么会超支。慢病病人病程本来就复杂,申报本身对于医生来说也是不小的工作量。
贺芳则表示,就算愿意做这些工作去申请,也很难申请下来。
她介绍,在她所在的医院,如果想要申请特例单议,需要科室先上报给医院,医院再根据全院总病例数对名额进行整体分配,大部分名额会给费用更高的科室,比如重症或手术科室。
“像我们就根本就申请不到,因为我们的费用跟ICU比,还是算少的。”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指出,特例单议要解决的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费用问题,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费用超出问题。
因此目前来说,这些“不够特殊”但确实存在的亏损,特例单议无法解决。医院依然不愿意接收,患者也就依然无处可去。
FRG、VRG……新方案可以解决老问题吗?
对于一些确实需要长期住院的慢病患者,蔡海清认为,“其医疗费用并不适用DRG/DIP支付,需要采用更适合其医疗特点的支付方式。”
其实早在2017年,国务院文件就明确表示: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
在这一政策思路下,大部分医院的精神科都采用按项目或按床日付费的模式,较少受到DRG的影响。
贺芳表示,按床日付费方案是更符合康复科长期治疗的特点,但三级医院的考核本身对平均住院日有要求,“所以单纯的按床日付费,我们也做不到。”
按照分级诊疗规划,三级医院康复科主要负责早期重症的康复治疗,稳定后的康复护理由二级、基层医院承担。对于康复科,针对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支付策略,或许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近年来,各地也开始针对康复科室探索更加匹配其诊疗特点的支付方式,例如长沙的康复病组按疗效付费(FRG)、南京的康复病组价值付费(VRG)等。
以2022年6月起在长沙市部分医院试点的FRG模式为例,该模式将康复病组区分为恢复期和慢性期,分别按照不同策略支付。
根据当地医保部门的总结,FRG结算的患者重复住院率明显下降,转院患者的年均医疗总费用、医保支出及个人负担均有所降低。第三方统计显示,超过90%的患者对医疗服务和治疗效果表示满意。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副主任治疗师杨华中介绍,他所在的医院正是FRG模式试点医院之一。在他看来,FRG更符合康复规律,使用感受相比单纯的DRG或者按床日付费都要好上很多,科里也不存在普遍亏损的情况。
从“收一个亏一个”到“按疗效付费”,慢病科室的支付困局并非没有解法。只是对仍在DRG框架里挣扎的医生和患者来说,改变来得还不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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