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60余万元装修,每月需交40多万元租金,商人郭年春承租一新华大厦的部分楼层后,因无法如约转租、分租,导致公司陷入困境。
矛盾的根源在于,合同约定用途为商业,转租、分租需要新华大厦的业主方、广州市属国企广州新华公司审批同意。双方签约后,广州新华公司要求以招租文件中,提及的“仅限教育、专业技术服务”等业态为限制,拒绝通过郭年春方面的转租、分租申请,引发了一系列矛盾。
目前,广州越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年春方面未经同意转租、分租构成违约。但广州新华公司对合同履行产生的误解,亦有过失。
郭年春不认可,决定提起上诉。他认为,“招租公告虽有业态限制,但双方在进一步协商后,在正式合同中并未约定限制业态,如今以招租公告否认正式合同,并迟迟不予分租、转租审批,是不公平的。”
公开招租——
每月29万余元承租广州一新华大厦二三层
1962年出生的郭年春是湖南益阳人,在广州经商多年。他回忆,自己的酒店生意受疫情影响,陆续破产倒闭。2024年,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附近的新华大厦,让他看到了“东山再起”契机。
彼时,他通过老乡打听到,广州市属国企、广州新华发行有限公司计划公开招租,出租该新华大厦的二三层,“这处物业听说已经闲置3年了。”
![]()
郭年春认为,这处新华大厦地理位置优越,他可以将此地打造为高端的外贸市场,于是通过中间人胡某,联系到广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经双方沟通,他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参与竞租。
《招租公告》显示,出租用途为商业(仅限文化教育、专业技术服务业态),出租面积(总面积)为2647.8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免租期限为3个月(免租期内收取管理费)等。
12月3日,他的妻子注册了广州仟业文化有限公司(简称,仟业公司)。后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投标款。
12月27日,仟业公司收到的《成交通知书》显示,总面积租金每月29.1264万元,不含管理费,首三年月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每两年月租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确认成交。
2026年1月中旬,双方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出租给仟业公司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2647.83平方米。
另据《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合同》提及,租赁期10年,装修期自2月7日至5月6日止,管理费减半收取,租金0元。仟业公司支付3个月租金共98万余元为履约保证金等。
口头承诺?——
乙方对“转租需甲方同意”条款有异议
甲方负责人:格式模板,会同意转租
记者注意到,在《补充合同》的“转租”部分提及,在租赁期内,仟业公司在获甲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等。该条款成为后续双方的核心矛盾之一。
郭年春表示,在签约前,律师审核合同,便注意到《补充合同》中“转租需获得甲方同意”的条款,并对该条款提出异议。
2025年1月13日的录音显示,郭年春的律师表示,合同写明需要先经过甲方同意才能转租、分租,法律风险一定存在。广州新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黄某解释,不会刻意为难,如果系正规文化类项目,按时交租,他们没有理由阻拦,“公司制度规定必须走那套流程。只要是正常经营,双方可以共赢的项目,我都希望多的项目、热度吸引人流。”
郭年春还通过中间人联系到广州新华公司负责人白某,表达了对该条款的异议。白某表示,转租是按国资委的规定来的,他们无法突破。只要业态符合,不做违法违纪的业态,转租是没有问题的,他们也肯定会同意,“这个都是格式模板,经过审批转租就行,不会真有那么严重。”“申请交上来,我们就马上开会,也拖不了几天。”
![]()
![]()
![]()
申请难获批——
装修花费363万元,转租、分租难获批
双方就转租审批、业态限制方面观点不一
为尽快营业,郭年春花费363万元对大楼进行装修,计划在6月10日前完成整体装修。然而,装修期结束仅3个月,仟业公司便收到广州新华公司发来的《解约函》。
![]()
9月10日的《解约函》提及,因仟业公司未结清8月租金,未支付9月租金。此外,存在多次擅自对外转租、分组等违约行为。公司多次要求更正无果,构成重大违约。
![]()
“迟迟无法获得审批,我们就让一些服装店等租户先行入驻。”郭年春说,广州新华公司多次驱赶商户。解约函后,直接扣押了仟业公司的物品等,“赶走”了他们,也赶走了商户。
![]()
![]()
![]()
一审判决——
被告未经审批转租、分租构成违约
原告对合同履行产生误解亦有过失
![]()
![]()
![]()
自称遭刁难——
一楼交租一年仍有370平方米无法正常使用
广州新华公司:刁难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
![]()
![]()
目前,郭年春称,仟业公司不认可一审法院的判决,计划提起上诉。
律师说法——
焦点一:招租公告有业态限制,正式合同写明没有业态限制,双方合同履行该以哪个为准?
![]()
![]()
焦点二:转租、分租审批条款是否合理?
![]()
焦点三:双方发生纠纷,广州新华公司能否直接赶走仟业公司,及其招租的商铺?
![]()
焦点四:法院认定广州新华公司亦有过失,是否意味着其要赔偿仟业公司的装修损失?
![]()
焦点五:从法院一审认定看,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过失,那么判决结果是否公允?
![]()
![]()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编辑丨陈香云 通讯员 李莎
一审丨陈香云
二审丨薛琳
三审丨丁兴威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拜托大家把三湘都市报“设为星标”
让我们的缘分更深一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