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 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芳
8月27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第三十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6年1月,接群众举报,商丘市虞城县某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管理台账,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经商丘市虞城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二:2026年3月,接群众举报,新密市岳村镇一废弃耐火材料厂内存在一个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小作坊。经郑州市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三:2026年3月,接群众举报,安阳市汤阴县某小区一楼住户将有燃气管道穿过的公共空间改建为一间房屋。经安阳市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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