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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加龙因涉及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的海事违法行为,被营口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26日正式生效,该处罚记录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相关合规信用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张加龙 违法案由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3052010094-1-3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EJ4860016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6 作出处罚机关营口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张加龙,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3052010094-1-3,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EJ4860016,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营口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加龙成立日期2019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张加龙,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李坪村二组。
事件点评
本次营口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系针对未按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的合规警示。该处罚督促相关海上作业主体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补齐航行操作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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