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余梦婷 尹君
因婚约彩礼争议未能理性化解,男女双方家庭成员从线下争执升级为网络平台互相发布侮辱性言论视频,最终双双被认定侵害名誉权,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近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名誉权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双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小胡(化名)与小刘(化名)于2025年5月按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未登记领证。后小胡与小刘因各种原因未能顺利缔结婚姻,于2025年8月闹翻,双方围绕退彩礼事宜协商未果。2025年8月中旬,小刘的父母老刘(化名)、老陈(化名)多次前往小胡母亲老张(化名)正在修建的房屋处,采取过激方式阻工索要彩礼,当地多部门多次组织调解未果。2025年8月底,老张率先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5条视频,内容包含老刘在其房屋内的照片及监控画面,并在评论区使用“恶霸”等带有贬损性质的表述。该组视频传播范围有限,发布当日即被老张自行删除。
同日晚间,老陈看到上述视频后,随即在其抖音账号连续发布3条真人出镜视频,使用大量侮辱性词汇指责小胡与老张,并在评论区披露二人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姓名及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发布第四天相关视频被举报下架,3条视频累计点赞量超6800次,评论超1500条,转发超2500次,传播范围较广。
此后,小胡因身体及心理不适就医,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状态。
随后,小胡、老张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老刘、老陈侵害其名誉权,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老刘、老陈亦提起反诉,提出相同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对对方进行不实评论,言论存在侮辱他人人格内容,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结合双方侵权行为的情节、传播范围、损害后果及过错程度,酌情判令老陈赔偿小胡、老张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老张赔偿老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因双方互有侵权行为,对双方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判决作出后,双方提出上诉。
黄石中院审理后认为:老陈的网络侵权行为与小胡的精神损害后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老陈发布案涉侮辱性视频后,小胡的失眠、焦虑等症状持续加重并最终确诊精神类疾病,二者在时间上衔接紧密,诊疗记录与视频传播事实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老陈主张损害后果系其他因素导致,但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关于赔偿数额与责任承担方式,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受害人精神创伤为核心目的,侵权人是否获利并非赔偿的前提条件,其经济能力仅为裁量参考因素。参照湖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及本地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一审酌定的3万元赔偿数额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畸高或畸低情形。同时,金钱赔偿已能够对受害人人格权益予以救济,一审结合双方均存在侵权行为的全案情节,未另行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并无不当。黄石中院最终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全民自媒体时代,法律鼓励公众理性表达,同时也严惩借机造谣、恶意诋毁的行为。“以暴制暴”不属于合法抗辩事由,民事主体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正当途径寻求救济,矛盾纠纷的处置必须坚守理性与法治底线。
(来源:极目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