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国司法部干了件漂亮事。
一纸公告,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对京东搞的跨境调查,属于“不当域外管辖”。措辞非常干脆: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
这不是外交抗议,不是口头交涉。这是法律层面的正面硬刚,直接给你断了后路。
有人说这是反制,是报复。格局小了。
这分明是在告诉布鲁塞尔:你的法律,管好你自己的地盘。手伸到中国境内来索取信息,门都没有。核心观点就一句话:你欧盟可以调查在欧洲的企业,但你没资格把调查权无限延伸到中国境内,更没资格逼中国实体配合你搞“跨境取证”。
说白了,京东那笔收购能不能成,已经是次要问题了。真正要命的,是法律管辖权的边界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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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京东只是导火索,炸出的是中欧法律体系的正面冲突
得先把事情捋清楚。
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京东收购德国电子零售商西科梅尼的交易启动深度调查。这笔交易金额大约22亿美元,西科梅尼旗下拥有MediaMarkt和Saturn,在欧洲11个国家经营着大约1000家门店。
欧盟的初步判断是:京东可能获得了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融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助,这些“外国补贴”可能强化了京东的收购竞标能力,交易完成后还可能扭曲欧洲市场的竞争。
京东的回应也很直接:这笔收购用的是私人银行贷款和经营现金流,跟政府补贴没关系。
到这里为止,还是正常的商业调查范畴。你有你的怀疑,我有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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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出在后续操作上。
路透社的报道披露了一个关键信息:今年5月,中国已经针对欧盟对同方威视的调查,发布过类似的阻断措施。而8月19日这一刀,直接砍在了京东案上。这说明什么?说明中国不是临时起意,是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逻辑在推进。
中国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今年4月才生效,5月用了一次,8月又用了一次。这套新法律工具,已经进入连续作战状态。
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号称针对所有第三国,但执行起来,中国企业成了最主要的目标。这不是巧合,这是系统性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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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京东只是那个被摆上台面的“典型病例”。真正的病灶,是欧盟这套规则在执行过程中,把手伸到了不该伸的地方——向中国境内实体索取“广泛的、非必要的”信息。
司法部发言人说得直白:这是“对国际法治的严重破坏”。
国际法治的核心是什么?是国家主权平等,是管辖权的边界清晰。你欧盟的法律,凭什么在中国境内产生强制力?就凭你单方面认定“这跟我有关”?
这个口子一旦开了,今天欧盟能向京东要信息,明天美国能向华为要数据,后天谁都敢来中国境内翻箱倒柜。
所以中国这刀必须砍下去,而且得砍得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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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盟的“规则武器化”,正在反噬欧洲自己的企业
欧洲人总喜欢把“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挂在嘴边。
好,那咱们就谈规则。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立法初衷,是为了防止非欧盟国家的政府补贴扭曲欧洲市场竞争。这个出发点,放在纸面上挑不出大毛病。
问题出在执行方式上。
德国的法律服务机构安伟博世在一份分析报告中指出,中国的阻断规则已经把中欧之间的贸易摩擦,直接转化成了“两个法律体系之间的冲突”。
什么意思?
欧盟要求企业配合调查,提供信息。中国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一家跨国企业,同时面对两套互相冲突的法律命令,你让它听谁的?
这已经不是什么贸易壁垒的问题了。这是法律层面的“二选一”——服从欧盟,就得违反中国法律;遵守中国法律,就得被欧盟处罚。
欧盟官员可能觉得这招很聪明,能掐住中国企业的命门。但他们忘了一件事:这把刀砍下去,首先流血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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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些在欧洲经营的中国企业,没错。但同时也是欧洲本土的合作伙伴、供应商、金融机构,甚至包括那些需要中国投资和市场的欧洲企业。
欧盟中国商会早就指出,《外国补贴条例》存在定义过宽、企业举证负担重、合规成本高昂的问题。欧洲企业自己也在抱怨,拿这个工具把中国企业挤出项目后,本土替代方案报价高昂,最后买单的是欧洲消费者和公共财政。
这叫“杀敌八百,自损一千”。
更可笑的是,欧盟总喜欢把自己打扮成自由贸易的捍卫者,结果搞出来的工具,比任何关税壁垒都更粗暴。你调查补贴可以,但你不能把调查权当成“信息勒索”的工具。你质疑京东拿补贴,那就拿出证据,按程序走。但你不能因为京东是中国企业,就默认可以把手伸进中国境内,翻人家的账本、查人家的数据、逼人家的员工配合。
这不是监管,这是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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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冲突没有赢家,但中国必须把这条线画清楚
现在舆论场上有个说法:中欧要打“法律战”了。
我觉得说得不准确。这不是“战”,这是“划线”。
中国的做法,从头到尾都是防御性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立法目的,就是反制外国法律的不当域外适用。这次司法部的公告,是在行使合法权利——认定对方的措施越界了,然后依法阻断。
欧盟如果觉得京东真有补贴问题,大可以在欧洲境内调查清楚,按照欧洲法律处理。但如果调查过程中需要索取中国境内的信息,那就涉及中国主权,必须通过正当渠道,比如双边司法协助,而不是单方面强制要求。
中国没有说欧盟不能调查京东。中国说的是:你不能通过调查京东,来变相在中国境内行使管辖权。
这个区别,非常重要。
安伟博世的报告里提到一个细节:欧盟在同方威视调查中,要求获取的是存储在位于中国的母公司服务器上的电子邮件。欧盟的理由是,这些邮件属于在欧盟注册的实体,所以欧盟有权调取。
这套逻辑如果成立,那以后任何在欧盟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其全球所有数据都可能被欧盟调取。这不是监管,这是数字殖民。
所以中国这条线必须画,而且画得越早越好。今天不画,明天欧盟的要求会更过分。今天不拦,明天美国、英国、日本都会照搬这套玩法。
到那时候,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就不再是市场考验,而是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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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得把话说透。画这条线不是为了跟欧洲脱钩,恰恰是为了让经贸关系更可持续。
欧洲需要中国市场,中国需要欧洲的技术和投资。如果双方把所有经济活动都安全化、政治化、监管化,最后损失的,是那些真正在做事的企业和老百姓。
最应该警惕的,不是京东这笔收购能不能成,而是中欧会不会进入一个“你查我的企业,我断你的调查”的死循环。
到了那一步,贸易战都是小事。真正可怕的是,两大经济体开始互相否认对方法律体系的正当性,开始把商业问题彻底政治化,开始逼迫企业选边站。
到那时候,谁也赢不了。
所以今天中国司法部这一刀,砍下去的是欧盟的不当管辖,画出来的是未来的底线。欧盟最好想清楚——你是要一个可以长期合作的中国市场,还是一个永远在互相拉扯的法律战场。
10月2日,欧盟会对京东收购案作出最终决定。
但真正的答案,恐怕不会在那一天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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