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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期集中巡讲支教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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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十八期集中巡讲支教新疆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座谈答疑、案件指导。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摄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大家可以先提问,我在讲的过程中根据大家的需求会有所侧重地调整讲课内容。”这是新疆巡讲组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质量管理处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郭冰“换了个形式”的讲课开场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场坐满了听课的检察人员。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八期集中巡讲支教启动。十天时间里,巡讲团30名成员奔赴内蒙古、海南、西藏、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围绕基层所需所盼,解高质效办案之“惑”、答司法实践之“疑”。
此次巡讲团成员均从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和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讲师中选择,女性讲师占50%。从天山南北到海岛天涯,从雪域高原到辽阔草原,他们跨越山海,将先进办案理念和精深法律知识送到边远基层检察机关,在教学相长中感悟边疆基层检察人员的默默奉献和热血担当,双向奔赴,双向赋能。
送教到基层
“未检案多人少,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民事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可否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适用?”
结合提问,郭冰主讲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表示“检察官要把注意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
认真聆听授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茜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评查是要帮助提高案件质量,而不是要追责检察官”。
此次巡讲课程设置紧贴一线办案需求,涵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业务条线。
内蒙古巡讲组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周晓霞除了专题讲授《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的理解与把握》,还结合当地检察干警反映的共性问题,增加了一次授课。内蒙古赤峰市检察院检察长陈雪梅深有感触地说:“巡讲组的授课提供了理论上的架构,为大家今后做好实务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巡讲支教路途遥远、条件艰苦。西藏巡讲组一行在十天时间内跨越1000多公里,最高海拔近5000米。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三级高级检察官侯若英讲授《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认定、帮信罪主观明知认定、帮信罪与掩隐罪的区分等实践难题,逐一拆解。
“线索发现难、鉴定费用高、整改易反弹,这‘三难’是不是戳中了大家的痛处?”海南巡讲组成员、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院长胡卫丽以《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实务》为题开讲,从全国各地尤其是沿海地区办理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件中拆解核心症结和办案思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讲组成员、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国小丹重点分享了自己办理的获评全国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的案件办理思路与方法,从案件审查思路、监督逻辑、裁判要点、类案治理、办案风险提示等维度精细化拆解,“希望把最完整、最体系化的办案思维传递给基层同仁。”
答疑在身边
巡讲地检察机关普遍存在人才队伍相对薄弱的现实困难,加之司法实践复杂疑难问题频出,面对面答疑、手把手教办案显得尤为迫切。当地办案人员非常珍惜面对面答疑机会,不少偏远县域的检察人员长途赶来参训,逐条请教办案困惑,有的甚至带着案件卷宗。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红燕就一起陈年无尸命案提问。
“办理无尸命案首先要确定被害人确已死亡。”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柴乃文在答疑时提出思路,该案比较疑难,除了言词证据,客观证据不理想,可以再请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进一步深挖隐蔽性细节,严格恪守刑事证明标准,综合运用间接证据完成事实推演与逻辑印证。
帮信罪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被害人起诉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类案件涉及刑民交叉问题,实践中常见多发,处理却存在一定分歧。”青海巡讲组成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周文艺对答疑中这个问题印象深刻,巡讲团成员充分交流了各地的做法,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
一起多重犯罪行为交织的案件,行为人同时存在滥用职权、贪污、诈骗、销售伪劣产品多项行为,各类事实缠绕在一起,罪名区分、法律适用均存在较大难点。新疆巡讲组成员、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副主任邢晓芸认真剖析该案,剥离表象、抓住核心,厘清不同行为对应的实质法律关系,深挖法条蕴含的法治精神,综合评判行为危害程度。
在海南,有检察干警提出:民事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强制性不足,该如何推进调查核实工作?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刘丽娜深入思考,明晰调查核实权的行使应保持客观中立,不应当超越法律监督职能。她建议检察干警应增强调查核实意识,以监督办案亲历性保障准确性、实效性,努力实现以法律事实最大限度还原客观事实。
国小丹发现,行政检察专业体系性强、知识点密集、逻辑链条长,短时间高密度输出,基层干警一次性吸收、消化、转化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她表示,今后将持续与兵团基层检察同仁保持联络,随时加强业务沟通,共同研讨。
双向奔赴
巡讲地检察人员普遍反映,面对面授课、座谈答疑、一对一阅卷会诊,“入脑入心”“特别实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检察长尹桂君深有感触地说:“此次巡讲支教与锡盟检察分院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管理活动有机结合,干警对高质效办案理解更加深入,对如何与基层实际相结合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巡讲团成员在输出知识和理念的同时,也有很多收获。新疆巡讲组成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孙思嘉注意到,新疆基层检察院未检工作各具特色。比如新疆博乐市检察院创建的未检品牌——向日葵姐姐工作室,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讯问询问、心理疏导、体检取样、社会调查、帮教考察、训诫宣告、亲职教育功能于一体,承担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理。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娅发现,青海检察同仁积累了大量适配高原、少数民族地区的本土办案经验,如双语沟通化解牧区矛盾、远距离上门取证、兼顾民族风俗平衡司法尺度、简易线索核查工作法等,“极大地拓宽了我的办案视野”。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晨此次参加海南巡讲,“近距离观察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建设情况,了解到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一些新情况、新挑战。”她接触了不少海南检察系统的优秀女干警,“一些年轻女检察官助理对检察工作饱含热爱,努力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令人感动。”
走进新疆司法办案一线,郭冰才发现,自己真切读懂了教学相长、双向奔赴的深层含义,“我们输出办案规范与管理方法,收获了精神洗礼。”边疆检察人员身处特殊地域,坚守的辛苦与担当令人动容。郭冰说,下一步将固化交流机制,延续业务帮扶纽带,汲取边疆检察人员艰苦奋斗的实干精神,以实干担当践行法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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