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消息,继5月份公开曝光22起典型违法案件后,该局再次曝光40起典型违法案件。
据介绍,今年1—7月,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共实地检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57763家次,查处网络餐饮违法案件840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8条,督促平台下线违规商家35855家次。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网络餐饮群防群治,村(社区)协管员巡查摸排问题商家368家,外卖骑手上报问题隐患381个,给骑手兑现小额奖励40笔。
第一类:入网资质虚假
1.大渡口区志英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2025年11月,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冯伟怀)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开设了两家店铺,其中名为“野茉 Sandwich热压三明治”的店铺所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经综合裁量,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此外,因美团外卖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该违法线索已移送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2.两江新区美妙时刻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2026年4月,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刘梅)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了两家店铺,其中一家店铺在平台公示的经营地址与实际不符。经查,其平台上名为“煎饼果子来一套(观音桥店)”的店铺所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经综合裁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将美团外卖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的违法线索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3.巴南区渝尚欣餐饮店使用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案。2026年4月,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从公安机关获取线索,该餐饮店(经营者:倪淋松)曾于2024年10月从某犯罪嫌疑人处购买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当事人开设无堂食外卖店铺后,为尽早入网接单,便从他人处购买伪造许可证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入网审查,开展外卖业务8天后才办理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综合裁量,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将美团外卖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的违法线索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永川区咔诺西饼店盗用他人营业执照、使用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案。2026年4月,永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西饼店(经营者:李红琼)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了名为“好利创意生日蛋糕(永川店)”的店铺,平台公示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经查,当事人盗用他人营业执照并从四川戈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入驻美团外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经综合裁量,永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依法将四川戈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美团外卖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的违法线索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
5.璧山区一白汉堡店借用丽娟小吃店经营资质入网经营案。2026年4月,璧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交易监测发现,该汉堡店(经营者:胡雄麒)在京东秒送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不一致。经查,当事人与璧山区丽娟小吃店(经营者:李丽娟)共用同一个经营门面,仅持有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借用丽娟小吃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经综合裁量,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双方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一白汉堡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丽娟小吃店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因京东秒送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该违法线索已移送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6.长沙京喜达科技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资质在渝入网经营案。2025年5月,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新喜)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开设有店铺“达美乐比萨代购”,其登记的经营场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冒用他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入网,从事线上代购食品业务,在平台上公示经营地址为重庆市内,但实际未在重庆市内设立任何经营场所。经综合裁量,对当事人冒用他人资质在渝入网经营的行为,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将美团外卖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的违法线索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7.重庆邑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审查程博涵外卖店铺入网资质案。2026年4月,永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经营者程博涵在“渝筷校园”外卖平台(提供者:重庆邑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的店铺无对应线下实体门店。经查,程博涵未进行市场主体登记,通过上传其办理的其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入网,而“渝筷校园”外卖平台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经综合裁量,永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双方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经营者程博涵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重庆邑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平台审核人员张欢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第二类:经营地址不实
8.綦江区綦小柒餐饮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经营案。2026年4月,綦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金云健)在美团外卖、淘宝闪购平台分别开设了“瓦子角南昌拌粉”和“锦小七骨汤螺蛳粉”两家店铺,而所有线上订单均在“锦小七骨汤螺蛳粉”经营场所制作出餐。经查,当事人此前曾在两处不同地址分别经营两家实体店,后续关停了“瓦子角南昌拌粉”实体店,但未注销其线上店铺,仍继续以该店铺名义承接线上订单,转由“锦小七骨汤螺蛳粉”实体店加工出餐,造成实际出餐场所与线上店铺公示证照的经营场所不一致。另查明,该餐饮店经营场所内存放的食品原料“螺蛳粉风味膏”已经超过保质期。经综合裁量,綦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9.巴南区邱刀鱼餐饮店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案。2026年4月,巴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卖骑手举报,称该餐饮店在美团平台店铺“獨家記憶家常菜(万达店)”实际出餐场所与登记的经营场所不一致。经查,当事人(经营者:许天英)因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将经营场所迁移后未重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经综合裁量,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外卖骑手举报奖励340元。
10.铜梁区周红餐饮店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案。2026年6月,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卖骑手举报,称取餐时发现美团平台上“享哆味汉堡炸鸡(铜梁龙腾盛世店)”出餐场所与平台登记场所不一致。经查,当事人(经营者:周红)搬迁到新的经营场所后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仍使用原注册的网络店铺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搬迁后仅经营3日即被举报。经综合裁量,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外卖骑手口头表扬。
11.沙坪坝区金膀蹄名餐饮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经营案。2026年4月,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何花)在其美团外卖店铺“七记猪脚饭(点吧不会后悔的)”公示的商家信息与实际不符。经查,当事人变更经营场所并重新办理证照后,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新线上店铺的经营者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经综合裁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12.巴南区周康愉饮品店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案。2025年12月,巴南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举报,称该饮品店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经营场所不一致。经查,该饮品店(经营者:周康愉)在美团外卖、京东秒送、淘宝闪购平台上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当事人迁移地址后未重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导致登记的经营场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经综合裁量,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240.78元的行政处罚。
第三类:超范围经营冷食
13.两江新区小肖山诚柴火鸡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2026年3月,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者:肖祖鑫)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在美团外卖平台和实体门店销售凉菜等冷食类食品,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7日后,执法人员对该店复查发现当事人拒不整改,仍然持续销售凉菜。经综合裁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4.沙坪坝区烤友汇烤肉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及使用过期原料案。2026年1月,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烤肉店(经营者:黄勇)通过美团外卖、抖音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实际经营有夫妻肺片、椒麻鸡、凉拌牛肚、红油耳片等冷食类食品。同时,执法人员在厨房冷藏柜中发现待用的红糖锅盔、雪花南瓜饼均已超过保质期,且有销售记录。经综合裁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5.九龙坡区刘明洋包子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2026年4月,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包子店(经营者:刘明洋)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凉面”等冷食类食品。经综合裁量,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16.原江北区明井饭店超范围经营食品案。2026年4月,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者:陈俊杰)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但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凉拌青瓜、凉拌藕片、凉拌带皮牛肉、凉拌猪肚等冷食类食品。经综合裁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17.沙坪坝区唐思琪餐馆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2026年4月,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馆(经营者:蒋丽)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限于冷食类食品制售,但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凉拱嘴、红油耳朵等冷荤类食品。经综合裁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18.江津区游广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2026年4月,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游广)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限于冷食类食品制售,但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卤猪脚、卤猪耳等6种冷荤类食品。经综合裁量,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第四类:食品过期变质
19.秀山县榕焰记餐饮店使用腐败变质原料案。2026年3月,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该餐饮店冷库中可嗅到肉类食品的腐臭味。经查,当事人(经营者:洪波)对购入的肉类食品储存保管不当,导致冷库中肉类食品感官性状异常,但仍然用于食品制作,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和实体店进行销售。经综合裁量,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南川区荣荣烘焙馆使用过期原料案。2025年7月,南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烘焙馆(经营者:张保荣)通过抖音外卖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后厨操作间内摆放且正在使用的部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已超过保质期。经综合裁量,南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1.北碚区芸野森饮品店使用过期原料案。2026年1月,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该饮品店存在使用过期原料制作饮品的行为。经查,该饮品店(经营者:周孟秋)通过美团外卖、淘宝闪购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冷藏柜内摆放的活菌奶风味发酵乳已超过保质期,且与有效期内食品原料混放使用。另查明,当事人通过网购渠道购进该批次发酵乳,未依法查验供货商相关资质,在原料过期后仍违规使用其制作并销售饮品。经综合裁量,北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2.江津区王瑞小吃店使用过期原料案。2026年2月,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小吃店(经营者:窦金华)通过美团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后厨摆放的汉堡胚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汉堡胚制作汉堡并对外销售。经综合裁量,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23.云阳县斯洛汀汉堡炸鸡餐厅使用过期原料案。2025年10月,云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厅(经营者:覃业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后厨操作台下方存放的番茄沙司、川香腌酱、冬瓜露浓浆、葡萄味浓浆等4种食品原材料均已超过保质期,且与保质期内的其他食品混放,未作明显区分或隔离。经综合裁量,云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24.合川区缪艳餐馆使用过期原料案。2026年3月,合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馆(经营者:缪艳)通过淘宝闪购外卖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冷藏柜内待使用的荞麦面已超过保质期。经综合裁量,合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5.沙坪坝区双意清甜蛋糕店使用过期原料案。2026年1月,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蛋糕店(经营者:班毅)通过美团外卖、淘宝闪购、京东秒送、抖音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操作专区内摆放的“粉桃丁罐头”已超过保质期。经综合裁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26.武隆区游客冷饮店使用过期原料案。2026年1月,武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冷饮店(经营者:廖诗敏)通过美团外卖、淘宝闪购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食品原料储物间存放用于制作奶茶的红茶和稀奶油已超过保质期。经综合裁量,武隆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27.城口县莱得快餐饮店使用过期原料案。2026年3月,城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蒋海英)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厨房操作台上摆放的蜂蜜玫瑰果酱已开封且超过保质期。经综合裁量,城口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第五类:食品非法添加
28.江津区芳柠卤鹅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2026年4月,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卤鹅店(经营者:张辉芳)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的板鸭被检出含有食品添加剂日落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综合裁量,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29.长寿区早安餐饮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2025年9月,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餐饮店(经营者:张海秀)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的白馒头被检出含有食品添加剂甜蜜素,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综合裁量,长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0.原渝北区永强福满楼东北菜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2026年5月,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菜馆(经营者:周云)通过美团外卖、淘宝闪购、京东秒送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厨房操作台上有已开封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和辣椒油。经查,当事人将上述限用于糕点彩装的复配着色剂用于制作凉拌菜的辣椒油中。经综合裁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1.沙坪坝区沈肖餐饮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2025年12月,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餐饮店(经营者:沈巧)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的红糖开花馒头被检出含有食品添加剂糖精钠、甜蜜素,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综合裁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第六类:掺假掺杂和虚假宣传
32.铜梁区牛当家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2026年6月,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秦帮奎)在美团外卖、京东秒送、淘宝闪购平台经营“嫩牛五方”“嫩牛卷”等食品,并在其商品详情页面标注该食品原料为牛肉。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食品原料系鸭肉,不含牛肉成分,且货值金额达到入刑标准,已涉嫌犯罪。经综合研判,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33.垫江县卓哥串串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2026年2月,垫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该串串店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售卖的“把把牛肉”疑似存在以鸭肉冒充牛肉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经营者:陈卓)销售的“把把牛肉”所使用的原料肉为精选鸭肉,不含牛肉成分。经综合裁量,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34.万州区周家坝街道福德居餐饮店虚假宣传案。2025年7月,万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该餐饮店疑似用其他鱼类冒充龙利鱼进行销售。经查,当事人(经营者:王成毅)以巴沙鱼为原材料制作食品,其美团外卖平台上菜单名称为“糖醋龙利鱼”,食材标称为“龙利鱼”。经综合裁量,万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35.渝中区秀姐小吃店虚假宣传案。2026年1月,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小吃店(经营者:冉隆秀)属于无堂食店铺,但在美团外卖店铺主页标注“堂食门店,放心购买”字样。经综合裁量,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36.云阳县旺来财餐饮店虚假宣传案。2026年5月,云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者:李碧方)在美团外卖店铺主页标注“拒绝预制菜”“100%猛火现炒”字样。经查,当事人店内储存并实际使用多款预制菜品,其线上宣传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经综合裁量,云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7.北碚区赵孃孃餐饮店虚假宣传案。2026年5月,北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赵华琴)在美团平台上售卖的“肥牛卷”疑似以鸭肉冒充牛肉。经查,当事人销售的“肥牛卷”实为主料为鸭肉的“欣品雪花肉卷”。经综合裁量,北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第七类:过程控制违规且拒不整改
38.巴南区嘉客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2025年9月,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罗琳)通过美团外卖、淘宝闪购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6名员工均未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11月,执法人员对该店再次检查,发现仍有3名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经综合裁量,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9.九龙坡区陈佳餐馆“三防”设施不完善案。2026年4月,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平台预警信息,提示AI抓拍到该餐馆(经营者:陈佳)后厨加工区域的储物架上有老鼠活动。执法人员以“三防”设施不完善为由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5月,该餐馆再次被AI抓拍到有老鼠在厨房地面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其“三防”设施仍整改不到位。该餐馆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经综合裁量,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0.沙坪坝区迎君莱餐饮店未按要求清洗食品加工设施设备案。2026年1月,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张星云)通过美团外卖、淘宝闪购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其厨房内切割机等食品加工设施设备未及时清洗,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再次检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仍未整改。经综合裁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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