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亓玉昆 范昊天
“干了活却拿不到钱。多亏了综治中心帮我理清门路,让我讨回了说法!”近日,在湖北武汉市江岸区综治中心,65岁的黄先生拿到法院判决书。
2019年,黄先生年满60周岁,之后受某装饰公司雇用,在多个装修项目上从事维修工作,双方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约定报酬为233元/天。2024年6月起,装饰公司开始拖欠报酬。黄先生多次讨要,公司始终推诿。
“我不知道该找人力资源局还是去法院。”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黄先生来到江岸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将其引导至法律咨询窗口。值班律师分析,黄先生虽达到退休年龄,但根据用工协议和工作方式,他与公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主要问题是追索劳务报酬,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考虑到黄先生年事已高、自行诉讼困难,综治中心迅速为其对接常驻法官指导黄先生整理证据材料完成快速立案。过去,超龄劳动者维权常常在不同部门间来回奔波,如今,江岸区综治中心打破部门壁垒,实现程序衔接、协同发力,打通了超龄劳动者维权的“最初一公里”。
走进江岸区综治中心,大厅的综合受理窗口前,不时有上年纪的劳动者前来咨询。
“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难就难在法律关系认定——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该去人力资源局还是法院?老百姓哪里分得清。”江岸区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通过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将矛盾纠纷全量录入,并根据群众诉求分流至法律咨询或劳动仲裁等窗口进行答疑解惑,让群众进门就能理清维权头绪。
“我们之所以能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得益于灵活的‘常驻+轮驻+随驻’工作机制。”江岸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在综治中心,区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局等部门人员常驻,针对劳务纠纷高发领域,区总工会、行业协会等实行轮驻。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综治中心并未止步于“立了案就了事”,而是持续跟踪进展。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与装饰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根据公司安排不定时进行维修工作,约定按天支付报酬,双方形成劳务关系,黄先生获得报酬的权利应依法予以保障。
依据黄先生提交的关键证据《维修工考勤确认表》,法院确认其工作202天,扣除公司此前已支付的部分,法院当庭判决装饰公司向黄先生支付劳务费差额42066元。
“本以为要折腾一年半载,没想到在综治中心的帮助下,咨询、立案、开庭、判决一路顺畅,一个多月就拿到了判决书。”拿到判决书那一刻,黄先生眼眶湿润。
江岸区综治中心并未止步于个案化解,而是着眼长远,以数字赋能推动治理关口前移。
“我们依托湖北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系统,汇集劳动争议纠纷数据、网格员巡查信息等,精准捕捉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的风险点,为源头预防提供数据支撑。”江岸区综治中心负责人介绍,区人力资源局发挥前端优势,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区总工会依托基层工会组织网络,发挥“一函两书”监督作用,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提醒,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区司法局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深入社区和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帮助劳动者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区法院开辟超龄劳动者纠纷案件快立快审绿色通道,切实缩短审理周期,同时进行典型案例示范裁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综治中心还引入数智调解舱,打造“人工+AI”协同服务模式,实现7×24小时在线响应,让超龄劳动者足不出户也能了解维权政策。
江岸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让超龄劳动者遇到问题能有地方“讨个说法”,避免陷入干完活却拿不到钱、说不清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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