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做噩梦。
每晚以杀手视角,沉浸式体验一场完美犯罪。
十几年,整整十万次。
为什么考警校?
因为我怕自己不当警察,哪天就把梦里学的全用上了。
实习第一天,我一把扯下白板上密密麻麻的错误线索。
拿起红笔,圈出死者未婚夫的名字。
身后,老刑警们集体沉默。
队长烟都掉了,声音发颤:"你小子……你凭什么这么懂杀人?"
报到那天,我穿了件白T恤,背着双肩包。
南城分局刑侦大队的走廊又长又暗,走一步能听到三声回响。
推开办公室门的时候,一个中年男人正叼着烟研究白板上的照片。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烟灰掉在了啤酒肚上。
"你是新来的实习生?"
"是,林北,警校应届。"
他上下打量了我两遍。
"多大?"
"二十四。"
"看着像十八。"他掐灭烟头,"一会儿有命案现场照片,你行不行?别到时候吐我一身。"
这位是郑铁柱,刑侦大队副队长,干了二十年刑警。
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吐一身"有前科。
上一个实习生看完现场照片,直接把早饭喷在了他新买的皮鞋上。
"没事,我行。"
我确实行。
因为比这离谱一万倍的画面,我在梦里见过十万次。
对,十万次。
你没听错。
从十岁开始,我每晚做同一类梦。
不是什么美梦,是噩梦。
每次我都以一个变态杀手的第一视角,完整地经历一场犯罪。
从踩点,到下手,到毁灭证据,到逃离现场。
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到发指。
十几年了,我算了算,大大小小加起来超过十万次。
起初我以为自己有病。
后来我确定了我确实有病。
但我更确定的是,如果我不把这些东西用在正道上,指不定全世界最完美的犯罪,就出在我身上。
所以我考了警校。
当警察,把梦里那些杀人方法反向利用。
你懂杀人,你就懂破案。
逻辑是通的。
只不过这个逻辑,我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
说了,怕被当场送进精神鉴定中心。
"过来看看。"
郑铁柱把我领到白板前。
白板很大,上面贴满了照片、时间线和红色丝线的连接图。
核心是一张女性尸体的现场照。
死者叫陈月,二十六岁,单身公寓,被发现时已经死亡超过二十四小时。
死因是勒颈窒息。
勒痕特殊凶手用了一种非常复杂的绳结,从颈后交叉绕过锁骨,打了三个死结。
"看到了吗?"郑铁柱指着那照片上的绳结,"十年前,南城有个连环杀手,外号'绳结杀手',五条人命,全部是这种手法。当年没抓到,案子悬了十年。"
他拍了拍白板。
"现在,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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