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长期噪音扰民,多方沟通乃至报警都无效,楼下住户外出旅游,竟远程开启家中音响、电视随机制造噪音“以噪制噪”,逼得楼上住户只能去住酒店“避难”,最终法院判决楼下住户赔钱还要道歉;另一边,浙江台州餐馆老板饱受顾客恶意逃单之苦,维权无门之下,将4名“衣冠楚楚”的逃单者无码监控照片张贴店内、发布网络,引发巨大舆论争议。
最近媒体报道的这两起纠纷,戳中了同一个现实痛点:理,站在受害者这边;法,却不认可这种私力反击。生活中遇到蛮不讲理的“无赖”,遇到逃单者、占车位者等,正规途径维权成本高、见效慢,普通人被逼到进退两难,只能“以暴制暴”,严重的话可能是“匹夫一怒血溅三尺”。
问题也就在这里:如果报警有用,谁愿意选择这种下策?
小额逃单案,涉案金额往往只有几十上百元,报警大多难以刑事立案,走诉讼流程,耗费时间、精力,维权成本远超实际损失;邻里噪音纠纷,取证难、调解难,噪音具有瞬时性,调解之后对方依旧故态复萌。当讲道理行不通,公权力救济又存在现实门槛,委屈的受害者很容易萌生想法:既然正常手段管不住无赖,那我就自己出手反击。
于是就出现了“以噪制噪”和“贴照曝光逃单者”。
从人情道义上,很多人共情当事人的处境。大家能读懂这份无奈:没有人愿意主动把矛盾激化,是反复碰壁之后,才迫不得已使出下策。但同情受害者的遭遇,不等于认可“以错治错”的维权方式。别人做错事,不能成为我们突破法律底线的理由。
“如果报警有用,谁愿行此下策”,这句叹息道出普通人维权的现实困境,但这句话,不能成为私力报复的挡箭牌。
用一种违法行为,对抗另一种违法行为,看似解气,实则把自己置于法律风险之中,本来占理,最后反倒要承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情理讲是非,法律守底线。对付无赖,不能比谁手段更激进。怎么解决?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好的法律从来不是要求受害者一味忍气吞声,而是要划定出简易便捷快速维权的正确路径,尽量减少“逼得普通人铤而走险”的情况。
如果暂时没有,那就抓紧时间制定出来。唯有在法治框架内快速便捷地解决这类纠纷,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
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
编辑丨胡元媛
一审丨胡元媛
二审丨陈舒仪
三审丨周文博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拜托大家把三湘都市报“设为星标”
让我们的缘分更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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