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下班途中,在南京市某单位工作的白露,习惯性地走进家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然而,她在收银台旁准备付款时,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微信支付无法使用。
8月17日上午,白露说起发生在一个月前那尴尬一幕,甚是很恼火。
后来她才知道,包括她名下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均被法院保全冻结。在日常消费高度依赖电子支付的今天,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电子支付受限,无疑对白露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全文共 3016 字,阅读大约需要 5 分钟。
陈标志 | 文
![]()
海南乐东龙沐湾。
这一窘境,并非白露一人。据了解到,包括白露在内,超过20名企业现任、历任高管的银行卡、支付宝及微信钱包等账户,均因同一笔360余万元的旧债纠纷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甚至个别高管的养老金账户、房贷银行账户 也未能幸免。
这场“保全风波”源起为海南某建筑装饰公司与一家房企之间的债务官司,法院为确保判决执行,裁定追究相关高管的连带责任。即原告装饰企业以房企股东“抽逃出资”为由,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上述22名企业高管名下银行账户。
7月13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保全民事裁定书。
这起发生在海南乐东县的财产保全案件,因涉及海南省重点“保交楼”民生项目——“美好·龙沐湾”,正引发广泛关注。
从7月14日开始,这些目前身处江苏、山西、广东,以及海南等地的历任、现任企业高管的电子支付账户相继被保全冻结后,他们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自救”,但均未果。
“突然之间,什么都用不了了”
“7月14日下午5点多,我在下班途中去超市购物,才发现微信钱包账户被冻结了。”白露称,不仅她的微信支付没法使用,其支付宝、银行卡等均无法使用。
后来白露才知道,她的电子支付无法使用及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是由于有企业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缘由是她曾是一家名为“海南美好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美好中和公司”)的董事,任职时间为2012年至2017年。
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离职多年后,自己会因一起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诉讼被列为被告,名下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甚至社保账户全部被冻结。
“影响很大,银行账户全都被封了。”白露说,她名下两张手机号对应的微信、支付宝全部被冻结,银行卡也被调成了“-10万元”。
“现在这种电子支付时代,你让我拿着现金去消费,很不方便。”白露向记者表示,出门坐地铁、交水电费、还房贷,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回到“钞票时代”。
远在山西临汾的黄超琳遭遇更为严峻。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2012年至2017年曾担任过海南美好中和公司董事,早已退休七八年,全靠养老金维持生活。然而,她的养老金账户也被一并冻结。
“我爱人身体不太好,还没退休,我们俩就靠这一份退休养老金生活。”黄超琳告诉记者,更让她焦虑的是,被冻结的账户中包括她的房贷还款专用账户——每月20日银行定期扣款,账户被冻结后,银行无法完成自动扣款。
“如果房贷逾期,征信会受损,银行还可能提前收贷,甚至拍卖房子。”黄超琳焦急万分。
据记者了解,此次被列为被告的企业高管一共22人,其中包括8名2017年10月烂尾项目——“美好·龙沐湾”重组后入职的高管。
海南美好中和公司也给海南多个部门递交了“情况紧急报告”,称重组团队高管力排万难引进资金为项目“输血”,对深度烂尾的“美好·龙沐湾”项目风险化解有重大贡献,却同样被无差别保全。
一笔旧债波及20余名高管
这场风波的源头,是一起看似普通的债权纠纷官司执行。
记者了解到,原告海南某建筑装饰公司依据一笔十几年前本金为360万余元的工程款债权,以股东“抽逃出资”为由,将22名历任、现任企业高管及海南美好中和公司等诉上法庭。
据一份起诉状记载,该建筑装饰公司起诉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2010年2月,海南美好中和公司登记注册。原告该建筑装饰公司主张,海南美好中和公司股东在2010年3月和8月两次大额抽逃出资,上亿元资金在验资次日即全部转出。
该建筑装饰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海南美好中和公司的独立财产权,削弱了该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外部债权人的利益。据此,该建筑装饰公司向乐东县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上述被告(22名企业高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然而,此次被诉的22名高管中,大部分人在2010年抽逃出资发生时尚未入职。以黄超琳为例,她2012年担任董事,2017年已离任;白露同样是在抽逃出资发生两年后才任职;海南知名烂尾项目——“美好·龙沐湾”8名重组团队高管,系是2017年10月之后才加入被告公司。
2026年7月13日,乐东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建筑装饰公司的保全申请。裁定冻结22名被告名下银行存款,金额从1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保全总额达591万余元。
![]()
记者了解到,“美好·龙沐湾”项目本身具有特殊的历史背景。
该项目曾因经营者系列违法犯罪问题和投资合作纠纷,于2016年陷入困境,成为海南知名的“深度烂尾项目”。该项目已销售近1300套房产曾无法合同备案、交房及办证,其中300余户购买法院查封房、数十户购买了手续公章伪造的房产,项目债务保守估计达10亿元以上。
据了解,因项目上述复杂交织的问题,个体的信访演变为群体的信访,曾引发严重社会稳定问题。后经重组盘活,项目被纳入国家“保交楼”专项行动,系海南省重点督办的重大民生维稳项目。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笔旧债引发的高管大面积保全,才显得尤为敏感。
众高管展开“自救”
面对突如其来的保全措施,银行账户、支付宝和微信钱包被冻结的高管们展开了“自救”。
黄超琳告诉记者,大概在7月15日收到法院材料后,她在5天期限内紧急提交了4份申请材料,并向法院说明情况——股东“抽逃出资”发生在2010年,而她是2012年才上任董事。
黄超琳告诉记者,她在4份给法院的材料中,于情于理说明了她目前所处的困境:退休养老金是她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每月20日是她的房贷还款日期,她希望法院至少能将这两个账户给解除冻结。
“法院收到我的申请后,一直没有给我下裁定。”黄超琳沮丧地说,由于自己的银行卡、微信钱包等都没法使用,她从山西赶来海南的机票,都是孩子们帮忙购买的。
白露同样向法院提交了复议申请,但被法院全部驳回。“法院在驳回裁定上写的是,他们认为保全措施没有问题。”白露称。
记者也就此联系了承办此案的曹法官,以及多次拨打其提供的院办公室电话,但未获正面回应。
海南创造律师事务所陈江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司法实践要求高管须有直接参与、协助或明知而放任的行为。他认为,将22名历任、现任高管全部列为对象,可能存在扩大追责范围。
陈江华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执行程序中可直接追加的仅限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可直接追加的范围内。
陈江华也提到了当事人的养老金账户:养老金属于责任财产,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法律规定必须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若冻结导致当事人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则违反了这一底线要求。
海南佐宸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钟敏告诉记者,原告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转向追究股东、高管“抽逃出资”责任并申请诉前保全,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然而,该保全措施的广度与深度,特别是对22名高管(含前任)银行账户及养老金账户的冻结,在法律依据和情理上均存在显著风险,需要审慎评估;保全范围过广,可能构成“超标的保全”或“不当保全”。(应受访者要求,本文白露、黄超琳为化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