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近年来
以牟利为目的的投诉举报迅猛增长
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
严重挤压了消费者的维权空间
应当依法予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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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数据局等八部门正式出台《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 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接下来
一起走进“亮点解读”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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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
清晰划定行为边界
精准区分正当维权与牟利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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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11项综合判定行为特征,设置了量化频次参考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总量50次、本市1年10次、7天3次”的频次判定标准,确保实现多特征交叉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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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豁免保护情形,专门明确经营者内部“吹哨人”依法举报经营者违法不属于牟利性投诉举报,不受政策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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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二
创新搭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管理机制
实现协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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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统筹归集全市投诉举报、12345、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相关数据信息并实现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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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录信息作为认定牟利性投诉举报的重要参考,对相关举报奖励、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申请从严审查,严格区分合理维权与滥用权利牟利行为,助力实现源头把关、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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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三
同步强化经营者合规引导与维权保障
实现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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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积极面向本市经营者开展前置合规指导,针对投诉高发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台经营合规指引,督促企业从源头减少因轻微合规瑕疵引发的牟利性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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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提醒经营者强化维权意识,做好证据留存,支持拒绝无理索赔,鼓励通过报案、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经营者主动防范恶意牟利性索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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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四
配套完善履职尽责科学考核评价机制
破除履职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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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优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变以往片面依靠满意率、纠错率、败诉率的单一考核导向,充分考量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的工作实际,给予基层执法、司法人员履职容错空间,鼓励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从严处置牟利性诉求、主动担当作为。
南京将加强推进依法规制牟利性投诉举报,坚决遏制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的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支持和保护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进行的正当维权,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秩序,全力守护南京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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