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8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对外公布,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1999年施行以来,对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面临新的形势,特别是随着我国房地产(881153)市场发展和就业结构变化,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消费(883434)场景日益多样化,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快速增长,需要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在解读决定时指出,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修改完善,为加快构建房地产(881153)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决定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包括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对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关切完善制度设计,增强修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积极稳妥,在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升使用效能,更好适应房地产(881153)发展形势和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883434)需求。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是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决定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包括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在这个问题上,决定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紧扣住房消费(883434)和缴存人两个核心要素,将实践中需求比较普遍和迫切的支付房租以及装修费、物业费进一步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883434)需求。决定同时增加“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883434)情形”这一兜底性规定,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留出了制度空间。
为确保决定贯彻实施,下一步,有关方面将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将及时出台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细化制度措施,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决定的规定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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