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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 “法官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大麻烦,能这么和气把事了了,太感谢了!”当事人陈某在梅县区法院当场收到赔偿款,一起涉熟人关系的返还原物纠纷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陈某与刘某是同镇村民,自小一起长大,平时来往密切。2022年10月,刘某因外出办事需要,向陈某借用其日常代步的摩托车,陈某出于多年情谊,爽快答应。不料刘某使用车辆期间因违章驾驶,导致摩托车被相关部门依法扣留,后因无法满足赎回条件,车辆始终未能取回。陈某多次通过微信催促刘某返还车辆,刘某既未说明车辆被扣实情,也未提出赔偿方案,几年以来,始终以“再等等”“没办法”为由推诿。陈某多次协商无果后将其诉至梅县区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借用的摩托车。
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返还车辆,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调取卷宗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是自幼相识的同镇邻里,若直接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查封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反而容易激化对立情绪,伤了多年的邻里情分。
“法官,不是我不想还,是摩托车被扣了拿不回来啊!”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刘某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当天,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刘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引导双方结合车辆购买年限、折旧情况协商合理的赔偿金额,兼顾法理与情理,平衡双方诉求。
经过两轮背对背调解,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刘某当场向陈某支付摩托车折价赔偿款。这起邻里纠纷,最终以当场赔付、握手言和的方式圆满解决,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系了双方多年的邻里情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近年来,梅县区法院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执行工作全流程,针对涉及邻里、亲友的民生纠纷优先采取“释法+说理”的柔性执行模式,既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也从源头减少了矛盾激化风险,切实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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