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信用中国公示了对江苏太仓港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14年左右非法占用太仓市港区南鹿线东侧、主江堤路北侧土地建造道路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涉及土地面积20097平方米(四舍五入取整);于2022年起非法占用太仓市港区南鹿线东侧、主江堤路北侧土地建造道路、停车场、化粪池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涉及土地面积18038平方米(四舍五入取整)。上述违法占地行为共涉及土地面积38135平方米。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8135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道路、停车场、化粪池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涉及建筑占地面积38135平方米;(2)合并处以罚款,总金额为100485+1803800=1904285元整人民币。
处罚机关:苏州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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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太仓港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3日,法定代表人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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