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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房子不只是居住的地方,更是一户家庭重要的资产。很多人以为,只要房子实实在在立在宅基地上,房子就百分百属于自己。现实并不是这么简单。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已经大范围落地,确权直接决定这套农村房屋能不能登记发证、能不能正常继承,后续遇到拆迁补偿时,也会以确权登记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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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农户办理确权的时候,被工作人员问到房屋的建造年份,很多人记不清具体时间,随口报一个年份,最后出现确权登记出错。等到后期想要更正,流程繁琐,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更严重的是,建房时间判断错误,会直接影响房屋性质认定,部分老房子甚至会被认定为违规建筑,给家庭带来不必要损失。
很多农户分不清几个关键时间点:房屋始建时间、翻建改建时间、老宅建成年代、确权测绘登记时间。这四个年限,千万不能混为一谈。每一个时间,在宅基地确权规则里面,对应完全不一样的判定标准。很多农村家庭踩坑,根源就是把这四个时间搞混淆。
一、为什么建房年份,对农村确权这么重要?
宅基地确权登记,核心要确认两件事:宅基地使用权归谁,地上房屋所有权归谁。土地和房屋是绑定在一起的,而房屋的建造时间,是区分房屋合法与否的重要标尺。
过去农村建房管理和现在不一样。几十年以前,农村建房审批制度没有完全完善,很多村民是在自家祖传的宅基地上面直接盖房子,没有书面审批手续。后来逐步出台村镇建房管理办法,建房需要履行申请、审批流程。不同时期出台的政策不一样,评判房子是否合法的标准,也就跟着发生变化。
简单直白讲:不能拿现在的建房审批要求,去要求几十年前建好的老房子。
确权工作当中,工作人员就是按照房屋建造的具体年份,去套用对应年代的政策。房子是什么时间建的,就用那个时期的规则去判断是否合规。
如果农户报的建房年份晚于实际建造时间,原本符合历史遗留条件的老住宅,会被套用后期严格的审批标准,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手续不全;如果把翻建后的时间当成原始建房时间,也会带来登记信息错误。
确权证书一旦打印下发,想要修改信息,需要准备大量证明材料,走更正登记流程。部分年代久远、物证缺失的房屋,更正难度会非常大。除了确权发证之外,房屋建造年份还会影响两件民生大事:房屋继承认定、征地拆迁补偿核算。
第一,房屋继承。农村宅基地本身不能单独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房屋的建成时间,能够佐证房屋属于父辈遗留的私有财产,是继承案件当中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拆迁补偿。遇到征地拆迁,合法房屋按照标准足额补偿。部分后期私自搭建、没有审批手续的建筑,补偿标准会降低,甚至不予补偿。区分是历史合法老房,还是后期私自搭建,建房年份是关键参考。
所以,在建档确权这件事上,房屋的建造年份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数字,直接关系整套房子的权属认定。很多农户忽视这个细节,等到证书拿到手,才发现年份登记错误,后续遇到事情处处受限。
二、确权必须分清的4个关键年限,千万不要搞混
很多村民接受入户测绘登记的时候,面对工作人员的提问,经常会出现概念混淆。把翻建时间当成始建时间,把测绘登记时间当成建房时间。下面把四个年限拆开,用通俗语言讲清楚,每一个时间代表什么,确权的时候分别起到什么作用。
第一个年限:房屋原始始建年份
原始始建年份,就是这套房子第一次动工建成、能够入住的时间。也就是老宅最初建好的那一年。
举个例子:上世纪80年代,父辈在自家宅基地,把土坯房盖好,1982年完工入住。那么这套房屋原始始建年份就是1982年。之后几十年,不管房屋怎么修、翻新、局部改造,原始始建年份依旧是1982年,不会发生改变。
这个时间点主要用来判定:房屋属于历史遗留住宅。在农村建房审批制度尚未全面落地的年代建成的房屋,即便没有留存书面的建房审批表,只要符合当时当地的历史政策,确权时可以认定房屋合法。
现实当中大量农村老房,都是这种情况。年代久远,纸质手续保管不善,早就丢失损毁。原始始建年份,就是证明老房子合法性最重要的时间依据。
这里需要提醒,原始始建年份,不是开始打地基的年月,是房屋整体完工,可以正常居住的年份。部分家庭地基打好隔了一两年才完工,要以完工入住为准。
第二个年限:房屋翻建、改建、扩建年份
翻建改建扩建年份,指房屋建好之后,后期推倒重建,或者大规模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的时间。注意,简单修补墙面、更换屋顶瓦片,这种普通维修不算翻建改建。
什么情况算翻建改建:把旧房子全部推倒,重新打地基重新盖新房;或者原来一层房屋,直接加盖二层;改动房屋墙体、扩大房屋占地面积。以上这些,都属于改建翻建扩建,会产生新的改建年份。
继续沿用上面例子:1982年建好土坯老宅,2010年把老房子全部推倒,在原来宅基地位置重新建起砖混新房。原始始建年份依旧是1982年,但是翻建改建的年份是2010年。
这个时间点,确权登记时重点核查有没有履行建房审批。按照现行规则,翻建、重建、改扩建房屋,需要提前向村集体、乡镇政府提交申请,获得审批之后才可以动工。
如果房屋翻建时间是近些年,但是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就会出现手续缺失问题。确权登记的时候,会对这部分情况如实记录。很多农户会在这里踩坑:老宅是老一辈合法建的,后来子女推倒重建,没有办理审批,直接把翻建年份报上去,就会暴露手续不全的问题。
要分清:小修小补≠翻建改建。只是修房顶、刷墙、换门窗,房屋地基、墙体、占地面积、楼层都没有改动,只是维护修缮,不会产生改建年份,依旧沿用最初始建时间。
第三个年限:老宅权属形成年代
很多人会疑惑,这个和原始始建年份有什么区别?
权属形成年代,重点看这块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时候分配给这一户家庭的。有可能宅基地分配到户时间,早于房屋建造时间。
举个实际场景:上世纪七十年代村集体划分宅基地,把地块分配给农户家庭,但是农户手头紧张,隔了五年,到1978年才把房子盖起来。宅基地权属形成年代是七十年代分配之时,房屋原始始建年份是1978年。
部分祖传老宅,宅基地是祖辈传承下来的,权属形成年代更早,后期才新建房屋。
确权当中,权属形成年代,主要用来判定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是否合规。也就是这块地,是什么时候归这一户使用。房屋始建年份,看的是地上房子;权属形成年代,看的是脚下这块宅基地。两者经常不一样,千万不能混填。
很多村民直接把盖房子的年份当成宅基地分配的年份,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档案记录失真。
第四个年限:宅基地确权测绘登记年份
这个时间,和房子什么时候盖出来完全无关。是当地开展宅基地确权工作,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测绘、采集信息,录入系统建档的那一年。
比如说,村子2021年开展确权工作,测绘人员2021年上门丈量房屋,采集信息录入系统。那么确权测绘登记年份就是2021年。不管房子是1980年建的,还是2010年翻建,登记测绘时间固定是确权工作开展的时间。
不少村民在这里出现重大误区:把确权测绘的年份当成建房年份。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村民记不清老房子什么时候建,直接说“大概就是确权这几年”,把测绘登记时间报为建房时间。这是非常常见的错误。
这个登记时间,只是档案建档的时间,不会改变房屋本身的建造历史。证书上面,会分别标注房屋建成时间,以及确权登记时间。两个数字代表完全不同含义。
简单汇总对比四个年限:
1、原始始建年份:房子第一次建好入住的年份,判断历史老房合法性;
2、翻建改建扩建年份:推倒重建、改主体、扩面积的动工完工年份,核查后期建房审批;普通维修不计入;
3、老宅权属形成年代:宅基地分配、划归农户使用的时间,判定土地使用权来源;
4、确权测绘登记年份:政府上门丈量、录入档案的时间,只代表建档时间,和建房无关。
三、农户实际办理确权,怎么准确核实自家房屋各个年份
理清四个概念之后,下一个现实问题来了。几十年过去,很多老一辈人记忆模糊,纸质手续丢失,怎么确认各个准确年限?不能凭模糊印象随便报数字。
第一,优先查找家里留存纸质资料。
可以翻找家里旧档案:老的建房申请单据、缴费票据、老宅基地证、土地清册复印件、分家协议、老户口本。部分家庭还留存当年建房购买建材的收据,这些都可以作为时间佐证。
老宅基地证上,一般会标注发证时间,这个可以辅助参考权属形成的大致时间段。
第二,查阅村集体存档材料。
村里村委会,会留存过去分地、宅基地备案的档案。可以向村委会申请查阅本村老档案台账。村集体留存的台账记录,是确权当中认可度很高的佐证材料。
第三,寻找人证辅助佐证。
年代久远书面材料全部遗失的情况,可以找本村年纪较长,见证当年分地、建房过程的村民。按照当地的确权工作要求,必要情况下可以做走访记录,作为辅助证明。单纯口头记忆只能作为补充,优先以书面档案为准。
第四,区分维修和翻建,不要误报。
再次提醒,仅仅修补屋顶、修补墙面,没有动地基,没有改动房屋主体结构,不属于翻建改建,不要填报新的改建年份。很多农户只是翻新屋面,就填报了翻新的年份,造成登记信息错误。
第五,不要大概估一个年份随意上报。
部分村民记不清楚,就随意估算一个大概年份。相差两三年有时候影响不大,如果年代跨度很大,会直接改变房屋性质判定。拿不准的情况下,可以如实向测绘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结合档案材料综合认定,不要自己猜测填报。
四、填报建房年限,高频踩坑的几种情况
结合农村确权工作现实,梳理几种现实当中高频出现的填报误区,农户可以对照自查,避免踩坑。
误区一:把翻建年份,直接当成房屋原始始建年份。
老一辈八十年代建好老宅,2012年推倒重建新房。农户上报的时候,直接填2012年作为房屋始建时间。如此一来,这套房屋就被认定为2012年新建房屋,需要完整的新建建房审批手续。一旦拿不出对应审批材料,就会被判定手续不全。而原本这套老宅,原始属于历史遗留合法住宅,完全可以按照老房政策确权。就是因为填错年份,带来不必要麻烦。
误区二:混淆宅基地分配时间和房屋建造时间。
土地很早就分配到户,但是隔了很多年才盖房子。农户直接把盖房子的时间当成宅基地分配时间,造成土地权属档案记录错误。
误区三:把确权上门测绘的年份当做建房年份。
这是入户登记最普遍的错误。工作人员上门测绘,村民记不清老房建造时间,直接把确权工作的年份报上去,老房子直接被记录成近些年新建房屋,和真实历史完全不符。
误区四:房屋只是简单维修,误填报改建翻建年份。
房屋只是换瓦片、刷外墙,地基墙体没有改动,不属于翻建。部分村民觉得房屋翻新过,就填报翻新的时间,造成档案记录失真。
误区五:只记得大概,随意估算年代,时间跨度过大。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老房子,记不清是1976还是1986,直接随便选一个。十年的时间跨度,对应的建房管理政策不一样,会影响房屋合法性认定。拿不准,如实说明情况,不要盲目猜测。
五、如果确权证书拿到手,建房年限登记错误,该怎么补救
部分家庭已经完成确权,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发放,拿到证书之后才发现,证书上面登记的房屋建成年份和真实情况不符。遇到这种情况,不用过度慌张,但也不能放任不管。
首先,第一时间把证书、测绘档案复印留存,收集可以证明真实建房时间的证据材料:老证件、票据、村集体档案记录、走访证明材料。
之后向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提交不动产更正登记申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提交全套佐证材料,申请档案和证书信息更正。
这里客观说明,更正登记不是提交申请就一定可以修改成功。如果年代过于久远,所有纸质档案全部灭失,也没有有效佐证材料,更正会存在较大难度。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在入户测绘采集信息阶段,就把各个年限核实准确,从源头避免出错,远比后续更正更加省事。
六、房屋年限认定,对后续继承、拆迁的现实影响
很多农户觉得,年份只是证书上面一行数字,不影响居住,错一点无所谓。这种想法存在隐患。
先说房屋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是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可以继承。如果证书登记的建房时间和实际历史不符,在发生继承纠纷的时候,档案记录就会成为重要参考。准确的建房时间记录,可以佐证房屋属于上一辈遗留的私有财产。
再讲拆迁补偿。如果后期遇到拆迁,档案登记的房屋建成时间,会区分历史遗留合法住宅,和后期无手续搭建建筑。历史时期合法老房,按完整标准补偿;后期未经审批私自搭建部分,补偿待遇会有区别。一旦登记的建房时间出错,有可能直接影响补偿认定。
还有分户、翻建审批。后续想要申请翻建旧房,乡镇审批部门也会调取确权档案,查看房屋建成年代,作为审批参考依据。档案信息出错,会干扰审批判断。
可以看出,证书上的建房年份,看着不起眼,但是关系到房屋后续一系列权益。
七、普通农户,办理确权登记实操建议
结合前面全部内容,整理几条可以直接使用的实操建议。
第一,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测绘登记之前,家庭内部先沟通,家里老人一起回忆房屋相关时间,尽量找出纸质证明材料。不要等到工作人员上门,现场临时凭记忆随口回答。
第二,分清楚:宅基地分配时间、第一次盖房子时间、后期推倒重建或者改扩建时间、确权上门测绘时间。四个时间不要混在一起。简单维修房屋,不算改建翻建。
第三,记不准确切年份,不要自己猜一个数字上报,如实告诉工作人员记忆模糊,提供手头现有的证据材料,由工作人员结合村集体档案综合研判。
第四,确权完成,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之后,第一时间核对证书登记信息。重点核对:权利人、宅基地四至范围、房屋建成年份。一旦发现信息登记错误,尽快收集材料申请更正登记,不要拖延。
第五,家里的老宅基地证、老票据、分家协议,全部妥善保管。不要觉得老证已经换新证就直接丢掉,后续更正、继承、处理纠纷,这些旧资料是很关键的证据。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把农户实实在在的居住权益落到书面证书上。很多家庭把关注点放在土地面积,房屋面积上面,忽略建房年限这个细节。但是大量现实案例说明,一个数字填错,就会埋下长期隐患。搞懂这四个年限的区别,把基础信息核实准确,才能保障自家房屋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话题讨论
你所在的村子已经完成宅基地确权了吗?你家房屋的建造年份,确权登记时有没有遇到信息核对的难题?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一起交流农村宅基地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更多农村房产、土地相关干货,可以点个关注。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科普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各地宅基地确权细则存在地域差异,具体办理以当地乡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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