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上海征收100问"第4期
拿到评估报告,一看单价——"周边二手房都卖六万了,怎么给我评四万五?"
这是征收中最普遍的焦虑。评估报告直接决定了你能拿多少钱的基础,但很多人不知道:评估不是政府说多少就是多少,法律给了你两次救济机会,但每次都有严格的期限,错过了就没了。
本文把从拿到报告到成功维权的完整路径讲清楚。
一、评估机构是怎么选的
很多人以为评估是政府指定的,其实不是。
根据规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部门会提供候选名单(一般不少于3家),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确定其中一家。如果协商不成,通过投票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这里有两个重要的维权注意点:
- 候选机构名单你要关注
:征收决定公告后,及时了解有哪些候选评估机构,有没有低质机构混在里面
- 评估机构必须独立评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如果发现评估机构被征收部门"打招呼",这就是评估报告的重大瑕疵
救济路径分三步走,每一步都有10天期限:
第一步: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收到报告后10日内)
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评估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 10 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结果。超过 10 天没提,视为接受。
第二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收到复核结果后10日内)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受理后 10 日内完成鉴定。
第三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问题不仅出在评估报告本身,而是对补偿决定整体不服,可以在收到补偿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强调:没有申请过复核,不能直接申请专家鉴定。 跳过复核直接找专家委员会,会被驳回——上海市专家委员会鉴定规定第六条第二项明确写明了这一点。
三、复核申请书怎么写(附模板)
复核申请不需要请律师也能自己写,关键在于说清楚你觉得哪里不对、理由是什么。不能只写"价格太低",要具体。
复核申请书(模板):
房屋征收评估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XXX,身份证号:XXXXX,联系电话:XXXXX 被征收房屋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XX号 评估机构:XX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XXXXX 收到评估报告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复核事项及理由: 本人认为本次评估存在以下问题: 评估单价偏低。周边同类型房屋(XX小区)近期市场成交价约 XX元/平方米,而本次评估仅XX元/平方米,差异XX%,未合理反映 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 (如有)评估方法不当。被征收房屋实际用于XX(如商铺经营), 采用XX评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 (如有)评估时点问题…… (如有)建筑面积认定有误…… 望贵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复核,重新出具公正、合理的评估报告。 申请人签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周边房价参考证据(如有)
四、评估报告常见的六大问题
问题一:评估方法不合理
对于可能用于商业经营的临街房屋,如果只按居住用途评估,就会严重低估。评估机构应根据房屋实际用途和最佳使用方式选择评估方法。
问题二:可比案例选取不当
评估机构应选取与估价对象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案例进行比较。如果选取的低价案例明显与被征收房屋不可比,这就是复核申请的有力理由。
问题三:建筑面积认定有误
尤其是老房子,产权证上面积和实际面积可能不一致。阁楼、搭建、历史遗留加层等情况——哪些算面积、哪些不算,这是争议高发点。比如被征收房屋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规定可算一半面积,但征收实践中常被遗漏。
问题四:评估时点问题
根据规定,评估时点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如果公告之日到出具评估报告之间相隔较长时间(半年以上),期间市场发生较大变化,评估价可能已经偏离实际市场价值。
问题五:评估程序违规
比如:评估机构没有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评估报告没按法定要求送达被征收人;送达时没有告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的异议权和救济途径。
问题六:评估机构资质或独立性有问题
如果评估机构与征收部门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或者选聘程序不合规(未经被征收人协商直接指定),这也是可异议的程序瑕疵。
五、一个真实的教训:没收到评估报告,补偿决定被法院撤销
静安区法院(2015)静行初字第1号案:
陈某的房屋被征收,区政府作出了补偿决定。陈某起诉要求撤销,理由是他根本没有收到过评估报告。
法院查明:政府不能证明已向陈某送达评估报告;在组织调解时虽然口头告知了评估价格,但既没有核实评估报告是否送达,也没有告知陈某对评估结果不服的救济方式。
法院判决:撤销补偿决定。
"在原告对评估结果未行使救济权的情况下,被告依据评估报告确定对原告的补偿标准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属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
启示:如果你没正式收到评估报告,或者收到了但对方没告知你有权申请复核——这就是程序违法,是可以据此撤销补偿决定的。
六、另一个重要提醒:千万不能签了协议再反悔
专家委员会的鉴定规定第六条第五项明确: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不予受理鉴定申请。
签了就代表你认可了评估结果,之后再想推翻几乎不可能。所以: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 → 先不要签协议 → 走复核/鉴定程序 → 拿到最终结果 → 再决定是否签约七、实操建议:拿到评估报告后立刻做四件事
核查评估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实地查勘?估价师有无入户?报告是否正式送达?有无告知异议权?
横向比较不要停:多打听同项目、同类型房屋其他人的评估价格。补偿结果依法应当公示,这是你的法定知情权
保存好所有证据:评估报告原件、征收方案、送达回证、与征收部门/评估机构的沟通记录
算好时间账:收到报告当天开始算,10个自然日内必须提出复核申请——不是工作日,是自然日,超一天都不行

下一期"上海征收100问":户口不在被征收房屋里,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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