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君倒在血泊里那句“哥哥,原谅我,我想休息了”的独白,像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这个从第一集就温温柔柔喊嘉鱼“妹妹”的平宁县主,竟然一步步走到了万箭穿心的地步——而且,她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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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十年前,岐州政变。少年李茂牵着少年乐君的手,踩在没过脚踝的雪地里往崔氏屋堡走。小乐君仰着脸问哥哥:“母妃说如果一日后她还没回来,就让我们自己跑,哥哥,今日已经是第三日了,母妃还没回来,是不是出事了?”
话音没落,屋堡侧门就开了。
一卷草席裹着尸体被抬出来,草席里滚落一只绿色耳坠,小乐君一眼认出那是母妃的。衣衫不整,手脚遍布被凌虐过的痕迹——堂堂宗室王妃,被叛军送给崔氏,最后落得这个下场。
乐君哭喊着要冲上去,被李茂捂住嘴死死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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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她懂了:这世道,没人会心疼你,只有活下去的人才有资格说话。
从那以后,她的人生只剩下一个目标——帮哥哥活下去,帮哥哥爬上去。因为她坚信,只有哥哥坐上那个最高的位置,他们才不会再被人踩进泥里。
你说这是爱?我觉得这更像一种应激反应。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亲眼看着至亲被凌辱至死,世界观当场碎成渣。之后重建起来的那个“李乐君”,骨子里早就不是正常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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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间马车,那是李乐君真正“黑化”的时刻,但你看她的表情,居然没有任何狰狞。
马疯了,车在悬崖边飞驰。李乐君倾身压住云昭郡主,死死扼住对方双臂。郡主拼命挣扎:“乐君,你冷静一点,我没有想过要岐王死!”
郡主半个身子悬在马车外,咬着牙说“我不可能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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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李乐君就松手了。
就那么简单。她没有歇斯底里,没有面目狰狞,就安安静静地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推出了马车。
一个平时温婉知礼、连说话都轻声细语的大家闺秀,杀人居然不眨眼。这种冷静比咆哮更可怕,因为它意味着:她早就把这件事在心里排练过无数遍了。
后来她在密林里对谢嘉鱼坦白时说,“那日你突然腹痛需要卧躺,是我下的药,只因我顾念着你,不想把你卷进来。若我狠心些,直接在你和郡主的马车上下手,让你们一起死了,便不会有今日。”
听听,这是人话吗?她不后悔杀人,她只后悔自己心软没把事做绝。
这种清醒,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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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宫大殿的宫宴。萧无衣亮出雀骨令,谢嘉鱼趁机把假的塞进李乐君袖中。搜身时令牌掉出来,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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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乐君的第一反应是懵的——“不不不!不可能!我没拿!我是被栽赃的!”那几秒钟的慌乱特别真实,我相信那一刻她是真的慌了。但紧接着,她看到了什么?她看到李茂打算往前迈一步替她顶罪。
她立马清醒了。
萧无衣冷冷补了一句:“还是县主认为此事实在冤枉,需彻查东宫,以证清白?”
这句话是催命符——彻查东宫,李茂就完了。李乐君深吸一口气,抢在哥哥开口之前伏地叩首:“我认罪!是我为夺雀骨令谋害郡主!请太后赐罪!”
她认罪不是被逼的,是主动把绞索往自己脖子上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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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牢里吃的是馊饭、睡的是稻草,她一个金枝玉叶的县主扛得下来吗?但她压根没想过“扛不扛得住”这个问题——对她来说,挡在哥哥前面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小时候哥哥挡在她前面一样。
谢怀归在灵堂掐着她脖子质问时,她居然还能冷笑着回怼:“我只有一个哥哥,所有可能危害到他的人,我都不会放过!太傅,你也一样。”
你看,她连威胁人都带着一种奇怪的“真诚”——她不是恶,她是轴,轴到认准了一个人就死心塌地,天王老子来了也掰不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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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买通太后身边的太监贺田,用死囚把李乐君从天牢换了出来。
临别时,李乐君没有哭,反而笑着对哥哥说:“哥哥,我赢了。世间再无李乐君,我不会成为哥哥的污点。”她说这话时眼睛是亮的,像是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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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路上谢嘉鱼追了上来。马车里隔着车帘,这对曾经的闺中密友进行了最后一次对话。
李乐君说:“我与郡主,不是私怨,而是政敌,我只能如此。”
谢嘉鱼搭着弓箭问她:“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李乐君给出了一个谁都没法拒绝的筹码——“我愿意去北秦!鹰王想与我成婚,我可以利用这一点,潜伏北秦!”
谢嘉鱼犹豫了,最终一箭射穿车帘擦着李乐君脸颊飞过,没射中。“送她去北秦!”她咬着牙说,“李乐君,你我此生不必再见,再见面,我一定会取你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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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俩姑娘的关系多拧巴啊——谢嘉鱼恨她杀了自己母亲,却又下不了死手;李乐君害了嘉鱼母亲,却还在最后一刻想着用“当暗探”来保命。她们之间那点儿旧日情分,像一根绷到极限的丝线,没断,但再也不可能回去了。
投奔鹰王,鹰王看着眼前这个“走投无路”的美人,似笑非笑地说:“此花虽美,本王却不知是否有毒?”
李乐君怎么答的?——“我杀了谢嘉鱼的母亲,云昭郡主。我是从萧无衣和谢嘉鱼手中逃出来的。如今,我若回大邺,只有死路一条!我已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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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我已无家可归”她说得特别自然,但我听着心揪了一下——她说的是真话啊。 从岐州到建康,从天牢到北秦,她这辈子哪里有过真正的家?唯一算得上“家”的,就是哥哥身边那块地盘。现在连那儿也回不去了。
“假,李乐君痛恨北秦。” 就这四个字,道尽了她的孤独——她恨北秦入骨,因为北秦人杀了她全家,但她偏偏要笑着嫁给北秦的鹰王,晚上还得躺在他身边。
你觉得她不恶心吗?她当然恶心。但她忍了。因为她心里那根轴还在——帮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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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鹰王端着一碗毒药来到李乐君面前:“这药我让人试过,药性明日才会发作,不会有任何痛苦。萧无衣已经答应与我合作,可还差一样东西——投名状。”
李乐君二话没说,接过药碗仰头就灌。
鹰王反而愣了:“你疯了?这是要命的毒药!”
你猜李乐君说了句什么?——“不是我让你吃的吗?”
鹰王递毒药本是试探,如果李乐君求饶、痛哭,他反而可能心软。但李乐君偏偏不按常理出牌,主动抢过药喝了,搞得鹰王反过来慌了神:“你就没想过求我一次,或许我想办法还能让你活下来?!”
李乐君摇头:“可我……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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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这话时神态特别疲惫,像走了太远太远的路终于看到终点的旅人。
紧接着是更诛心的一段对话。鹰王问她:“你我母国为敌,你所有血亲都死在北秦人手中,此生都是仇人,何来真心!”但顿了顿,他还是问:“若将来有一日是你赢了,你率领大军杀入建康,别杀我哥哥,留下他一条命。”
鹰王沉默半天,最后说:“若老天眷顾,真有那一日,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他!”
你看,她到死的最后一件事,还是求人别杀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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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她为什么非要萧无衣射杀自己?
当晚她偷偷摸进萧无衣的寝帐,跪着求他:“我已服下剧毒,死期将至。明日两军阵前,别让我死在北秦人手中,我要你亲手杀了我。我本就欠嘉鱼一条命,由你拿去,我认。我是大邺的平宁县主,父王母妃兄弟姊妹数人皆死于北秦人之手,李乐君无论如何也不能死在北秦人手中!”
我可以死,但我要死在南邺人手里。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点尊严。
第二天战场上,萧无衣搭弓射箭。第一箭穿腿,她倒了,又爬起来了。第二箭钉背脊,她又倒了,又爬起来了。李茂亲自擂鼓。
第三箭穿过后背,致命一击。
李乐君倒在血泊里,用尽最后力气望向望楼上的哥哥。
“哥哥,原谅我,我想休息了……”
鲜血染红了她胸前的大片衣襟,再也没有声音了。
你说她疼吗?当然疼。但我觉得那一刻她内心反而是平静的——她终于可以不用再装了,不用再杀人,不用再提心吊胆,不用再躺在仇人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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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俗角度看,她太不值了——搭上全部人生,换来的不过是替哥哥扫清几个障碍,最后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但从她的视角看,她觉得自己值了。 因为她的价值判断从一开始就和我们不一样。她活着的意义只有一条:让哥哥活下去,让哥哥赢。至于她自己?早在她十岁那年看到那卷草席时,“自己”这个词就已经从她的人生字典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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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没有软肋。她对谢嘉鱼说“若有来生,我不要生在皇家,不要做谁的妹妹,我只想做一个普通的小姐,与你一起游山玩水,做一辈子知己”——那一刻她流露出的脆弱和向往,让人心疼。
可她没有来生。她只有这一世,这一世她选择做了哥哥的刀。
你说她是好人还是坏人?我觉得都不准确。她是一个被困在童年雪夜里再也走不出来的小姑娘,用一生去偿还那个寒夜里欠下的“安全感”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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