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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大年初四,杭州文三路莱英达大厦。
22岁的女会计刘美娜家里停电,跑来大厦找保安借手电筒。
她走进那扇门,就再也没出来。
5年后,福建寿宁街头。
一个男人被四名刑警扑倒在地。
手铐锁住他手腕那刻,他全身一软,嘴角却带着笑,吐出俩字:服了。
这人叫刘超,温州泰顺人,1975年生。
被抓时身上揣着两把自制手枪,其中一把子弹都上膛了。
杭州西湖刑警追了他整整5年,刑警大队长换了三任,警车跑遍了浙闽赣交界的每一个乡镇。
审讯的时候,他跟民警聊得那叫一个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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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眯着眼笑,讲到分尸的过程,语气里居然带着一股自豪,好像在说一件跟自己完全无关的事。
他说,杀人就跟在部队杀猪一样,就是血比猪多,喷得到处都是,早知道该提个桶来接。
说实话,我查这案子资料的时候,看到这段,后背飕飕冒凉风。
刘超这人,是溺爱溺出来的怪物。
家里最小的儿子,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
霸道、自私,想要什么就必须给。
高中就因为偷窥浴室、偷女性内衣、让女同学怀孕被开除。
他对自己名字里的“超”字有种病态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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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里说得明白:超,就是超乎常人。我一直争强好胜,渴望成名,渴望做出芸芸众生不敢做、做不了的事业。
1995年他参军进了徐州某部炊事班。
在部队别的没学会,杀猪的手法练得炉火纯青。
他说那时候听到杀人分尸的故事就会产生兴奋感,甚至不自觉地把杀猪的技巧往那上面联想。
1998年10月,因为屡次违纪嫖娼、调戏女兵,他被部队除名了。
距离退伍只剩几个月,前途一夜之间全毁了。
他把所有失意都归咎于社会,心里憋着一股火。
来杭州当了莱英达大厦的保安后,遇到了女会计刘美娜。
刘美娜无意间说了句“看什么看,傻乎乎的”。
刘超最痛恨别人说他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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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他眼里,刘美娜漂亮、有气质、身材好,太完美了。
他后来说,我从小就喜欢破坏美好的东西,女人也是一样。
大年初四那晚,一瓶白酒下肚,他在洗手间等到了来借手电的刘美娜。
事后他把人拖到11楼毛坯房,用炊事班学来的手法处理了现场。
甚至割下一块肉,跑到工地老头做饭的地方想尝尝味道,因为没煤气才作罢。
这心思,歹毒得没法说。
隔天他跟同事借了几千块钱,伪造了身份证,化名跑了。
从此开始了5年的血色逃亡。
浙江、东北、湖北、云南、福建,五省十市,十几条人命。
他有个原则,男人不碰,专挑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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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女人给你感觉很美好,很完美,很漂亮,我就想要破坏,专挑漂亮女人下手。她们弱小,容易掌控,破坏起来更有成就感。
在浙江江山,一家旅馆老板娘说了句“傻瓜没钱还怎么怎么”,他出门买好逃跑用的长途车票,回来算好时间,用橡皮棍把人打昏。
在湖北武汉,他自制手枪和子弹,为测试威力,在街头随意向路人开枪,目标还是独行女性。
他还跟同伙联手过,但嫌弃同伙胆小不敢分尸,觉得长期在一起肯定会出事,没有利用价值了,甚至打算把同伙卖给警方换6000块钱。
从逃亡第一个月起,他就给杭州西湖警方写信。
8封,有的写在撕下来的杂志封皮反面,有的从东北、云南、福建不同城市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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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里得意洋洋地认领杭州那桩案子,详细描述过程,故意透露自己的逃跑方向,引着警察追。
逢年过节还给公安局寄贺卡,给女友写信时刻意描写作案细节,他知道警方会截获那些信。
更嚣张的是,他曾潜回杭州,穿着迷彩服站在公安局门口观察办案进度,看着民警忙前忙后,心里满是得意。
他把自己比作白宝山、张君那样的悍匪,把追捕当成一场猫鼠游戏。
他说被追捕的感觉非常刺激、过瘾,比吸毒还爽,这能证明我比警察聪明。
他说一天到晚就想着怎么动手,不吃饭不睡觉都想。
天天练武保持体力,看警匪光碟研究怎么逃避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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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04年2月8号,那个寒冷的下午,他在寿宁一家超市门口被扑倒。
那一刻他说服了,不是忏悔,是游戏结束。
记者问他为什么要对刘美娜下手。
他说因为这个女的很漂亮,很完美,有气质,身材又好,我喜欢破坏美好的东西。
问他第一次动手后怎么想。
他说,有什么难的。
问他有没有后悔过。
他笑着说,从来没后悔过,自己选的路,就是要做超乎常人的事,只不过最后被你们抓到了,认了。
问他有没有想过家人。
他说亲情爱情对我来说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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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刘超在1999年至2004年间流窜多省连续作案十余起,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死刑。
2005年7月28号,一声枪响,这个恶魔的一生画上了句号。
说实话,这个案子最让我脊背发凉的,是他全程那个笑。
讲到最血腥的地方,语气里还带着自豪。
他不是失控,不是冲动,每一个步骤都经过冷静计算。
他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从来没有任何悔意。
他在审讯室里说过一句话,我这个人也没感情,亲情、爱情也没有,我性格偏激,变态心理。
你们说,这种人是天生就这么坏,还是后来被家里和社会一点点惯成这样的?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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