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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
它是指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的一定比例分配到城乡初中学校并向偏远、薄弱中学倾斜,让由于地域办学条件、师资等差异而造成的教学质量略差的学校的学子们有同等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分配生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在中考招生中实行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制度。
三、实施分配生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文件指出,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文件规定,完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配生政策,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分配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分配生政策的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
3.《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办〔2026〕9号)文件指出,省级示范高中根据各初中学校符合分配生资格毕业生人数等,将不低于75%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四、我县执行分配生政策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我县依据《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办〔2026〕9号)文件精神,按照招生计划的75%确定为省级示范高中(浠水一中)分配生计划,并逐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2026年浠水一中普通招生计划为1190人。按照分配生比例不低于计划的75%的要求,确定一中统招生人数295人,分配生895人。依据《浠水一中分配生招录方案》,按照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85%;优质生源地奖励占15%的办法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初中指标和优质生源地奖励空余出的指标转入全县统招,在分配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在全县考生中录取。
五、分配生如何录取?
分配生录取办法是依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及中招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依据志愿在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初中指标和优质生源地奖励空余出的指标转入全县统招,在分配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在全县考生中录取。浠水一中分配生录取 分数线各初中不相同,一般录取线都要高于资格线。 未录取的考生将参与其他普高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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