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X近期的重磅IPO动作,让双重股权结构这一老话题重新成为热议焦点。借助这类特别设计的投票权安排,埃隆·马斯克在这家明星航天企业中掌握了近85%的控制权。这种集中式权力架构,究竟是保护创始人愿景的必要盾牌,还是损害普通股东利益的潜在隐患,市场分歧明显。
有意思的是,那些最受推崇的商业缔造者,不少都在自家公司采用了类似架构。从戴尔公司的迈克尔·戴尔,到伯克希尔哈撒韦的沃伦·巴菲特,再到Alphabet的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这份名单星光熠熠。但在所谓的良治圈子里,双重股权结构几乎成了过街老鼠,用"不受待见"来形容都算客气了。
![]()
在治理理论家眼中,鲜有哪种制度安排会招致如此普遍的鄙夷。对许多学界批评者和投票顾问机构来说,"一股一票"俨然成为不容置疑的圣杯,一项必须强加给所有公司的道德律令,无论这家企业所处行业、领导层水准或具体情境如何。一个围绕批评双重股权结构的小型产业已然成型,但要找到这类架构的坚定捍卫者,甚至是热情支持者,反而难上加难。
然而,抛开投票评级机构Glass Lewis和ISS那些机械的、照本宣科式的核查清单,这种条件反射般的排斥态度,与现实世界中企业创建的复杂逻辑、真实的领导力实践,以及最关键的——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发生了猛烈碰撞。针对双重股权结构的讨伐运动,相当程度上建立在意识形态冲动和误导性的理论教条之上。这套框架完全无法解释卓越个体可能产生的超常影响力,也全然未顾及治理影响者本应设法提升的那些真实的财务成果。那么,投资人和CEO们对于双重股权结构的认知,到底有哪些是治理理论家们集体错过的?
许多推崇"一股一票"的学界支持者,将思想锚点锁定在阿道夫·贝利和加德纳·米恩斯1932年的经典著作《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之上,据此论证经济所有权与投票控制权的分离构成公司治理的原罪。迈克尔·詹森和威廉·梅克林1976年发展出的著名的代理理论,同样被反复征引。批评者声称,随着时间推移,控制者的投票权与经济利益之间会形成一道"楔子"——一旦控制者逐步减持经济权益,比如从51%降至25%,却仍维持超级投票权,他们与普通股东的利益一致性就会断裂,并不可避免地产生挥霍公司资源的动机。
吊诡的是,真正需要重返课堂重新学习的,恰恰是那些自封的治理卫道士。批评者刻意忽略了一个关键细节:贝利和米恩斯的诊断远非一句简单的"分离即罪恶"。他们精细地指出,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之所以危险,前提在于特定条件同时成立——分散的股东群体缺乏制衡能力,管理者得以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这个精妙的论证框架被后来的引用者抽离血肉,简化成了一条粗暴的口号。当治理理论家们高擎代理理论大旗时,他们选择性地遗忘了理论创始人对于复杂商业情境本身的尊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