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相关管理不符合标准,于7月3日被莘县应急管理局处以30000元罚款。
![]()
据(鲁聊莘)应急罚〔2026〕16号处罚决定书载明,执法检查查实,该企业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
莘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同时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8号第B档相关标准,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安全设备相关隐患。
据天眼查APP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夏宇,该企业成立于2022年,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注册资本4850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由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