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海公安】
7月4日,临海市公安局继成功查处台州市首例吸食替来他明行政案件后,再破获一起涉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贩卖毒品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在本市售卖含替来他明的电子烟产品。经讯问,金某对贩毒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临海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本案系自7月1日替来他明列管以来,台州市首例、浙江第二例“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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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好奇、猎奇、侥幸心理尝试所谓“上头电子烟”“上头烟弹”等不明产品。凡非法吸食、买卖、运输、制造国家列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6月17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替来他明正式列管后,非法吸食、贩卖、运输、制造、持有相关物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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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来他明是一种解离性麻醉剂,常用于犬、猫等小型动物的封闭麻醉及全身麻醉。不法分子将替来他明添加进所谓“上头电子烟”“上头烟弹”中进行贩卖,具有较强迷惑性和危害性,极易对吸食人员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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