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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胖东来官方发布侵权案件处置公示,其中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落地:经营者黄某某开设“胖东来私房菜馆”,刻意傍名牌混淆消费者,经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劝导整改仍拒不停止侵权,法院最终认定其同时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16万元 。
经查,黄某某经营私房菜馆期间,在门店门头招牌、纸质菜单、短视频线上宣传等多处位置,突出使用“胖东来”完整字样,还刻意创造近似变体“皇东来”用于店内装饰与推广,借助胖东来长期积累的良好口碑吸引顾客,误导公众误以为该餐馆与胖东来存在直营、合作关联,以此抢占客源牟利。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巡查中发现该侵权行为后,多次上门告知经营者商标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其拆除侵权标识、更换店铺名称,消除混淆影响,但黄某某心存侥幸,拒绝整改并持续使用侵权标识开展经营,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为维护自身品牌合法权益,胖东来收集门店照片、宣传视频、消费凭证、监管整改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胖东来”为公众熟知的知名品牌,涉案注册商标已达到驰名商标认定标准,依法享有跨类保护效力,保护范围不限于商超零售,延伸覆盖餐饮服务领域。被告未经许可,在餐饮门店突出使用相同及近似文字标识,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属于商标侵权;刻意攀附他人商誉、抢夺流量客源,违背诚实信用经营原则,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两项违法事实成立。结合被告拒不配合行政整改、持续侵权的情节,综合品牌维权开支、侵权获利等因素,作出16万元赔偿判决。
该案具有典型普法意义。法官提醒市场经营者,知名商标受法律强保护,不存在“不同行业随便用”的说法,蹭热度、打擦边牌均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各类商铺起名、设计招牌、线上宣传时,应当主动避让已有知名品牌标识,树立合规经营意识。
同时提示广大消费群体,如发现傍名牌、仿冒知名商标的商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企业遭遇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应留存宣传物料、沟通记录、整改文书等证据,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守住自身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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