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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已至
同学们终于可以暂时放下书包
享受轻松的假期时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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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暑假也是
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多发期
脱离学校集中管理、家长无暇陪伴
孩子们独自或结伴外出增多
交通安全风险随之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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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3岁女孩无证驾驶
无号牌摩托车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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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18时许,华某(13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由东往西行驶至广汇北路时,与由南往北横过道路的行人钱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华某和钱某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交警判定,当事人华某、钱某分别负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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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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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骑车“鬼探头”
受伤还要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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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6日18时许,田某(11岁)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下邾路右转弯时,与董某驾驶的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田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判定,当事人田某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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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5岁女孩骑电动车载友
刮蹭大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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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9时许,张某婷(1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后排乘坐人张某欣,15岁),由东向西行驶至云湖南路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与张某明驾驶的大型车辆发生刮蹭,事故导致张某欣和张某婷两人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交警判定,当事人张某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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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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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路口左转酿事故
监护人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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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0日12时许,顾某(13岁),骑自行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洛州路口左转弯时,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排乘坐人郁某),事故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警判定,当事人顾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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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起事故看似偶然
实则暴露出
未成年人的普遍问题: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根据法律规定
未满相应年龄不得骑车上路
然而现实中
不少家长对孩子独自骑行外出
持放任默许态度
这种“心大”的做法
恰恰是把孩子置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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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
年龄未到,绝不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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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骑车出行,守规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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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骑行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务必正确佩戴头盔,守牢安全底线。牢记“不追逐、不竞速、不载人”。
家长尽责,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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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暑假期间,家长要了解孩子的出行计划和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务必陪同低龄儿童外出。对于孩子的违规骑行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因溺爱而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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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放松身心的好时光
但安全是一切快乐的前提
希望每一位学生
都能把交通安全牢记心间
也希望每一位家长
都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平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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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无锡交警
投稿邮箱:gabjg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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