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贞元年间,河南府伊阳县发生了一桩事。
一个叫郑二的农民,告了他嫂子。告的什么?他说他哥哥郑大不是病死的,是被人害死的。害他哥哥的人,就是他嫂子何氏和隔壁邻居孙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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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阳县令接了状子,把郑二叫来问话。郑二说,他哥哥郑大死了十年了。
十年前郑大生了一场病,在床上躺了两个月,何氏请了大夫来看,开了几副药,没治好,人就没了。
当时他年纪小,什么也不懂,只知道哭。后来他慢慢长大了,总觉得哥哥死得蹊跷——哥哥身体一向壮实,怎么忽然就病死了?
更让他起疑的是,哥哥死后不到半年,何氏就嫁给了孙郎。
两人搬到隔壁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县令听完,问了一句:“你哥死了十年,你有什么证据说他不是病死的?”
郑二说:“我哥死之前写了一封信,藏在我家堂屋的房梁上,我去年翻修房子才发现的。”
县令让人去郑二家取信。
信是写在草纸上的,字迹歪歪扭扭,是郑大的笔迹。内容不长:何氏与孙郎有私,已非一日,我病后所服之药,味苦而涩,与往日不同。若我死了,必是药中有毒。弟弟郑二长大后,以此信告官,替我申冤。
县令把何氏和孙郎拘到堂上。
何氏看了那封信,脸色煞白,但咬紧牙关不认,说信是郑二伪造的,郑大根本没有写过这封信。
县令让县衙的书吏鉴定笔迹,又找了郑大生前在镇上学堂里留下的一张习字帖来比对。
书吏比对之后,认为笔迹一致,确是郑大所写。
何氏又说:“就算是他写的,那也是他病中胡思乱想,冤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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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拖了一个多月,县令没有定论,报到府里。
河南府的一个推官叫陆贽——就是后来成为唐朝名相的那位陆贽,当时三十出头,正在河南府做推官。
他看了案卷,没有急着翻案,而是派人去查当年给郑大看病的大夫。
大夫姓陈,七十多岁了,还在坐堂。陆贽问他记不记得十年前郑大的病。
陈大夫想了半天,说:“记得,那个病人我看了两回,第一回是风寒,开了发散的药。
第二回是他媳妇来说人不行了,我去看时已经快咽气了。
当时我也奇怪,风寒怎么发展得这么快?但人已经那样了,我也没办法。”
陆贽问:“你开的药方,还有留底吗?”
陈大夫说:“诊所有规矩,药方底单保存三年。十年的早没了”
陆贽又问:“那你记得第二回开的什么药?”
陈大夫说:“我记得。第二回他媳妇来说病人烧得厉害,我开了退热的药,里面加了柴胡、黄芩、甘草。都是寻常的方子,吃不死人。”
陆贽说:“那如果有人在你的药里另加东西呢?”
陈大夫愣住了,想了想说:“那我就不敢说了。
药抓了拿回去自己煎,中间动了手脚,我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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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贽又去查何氏和孙郎的底细。差役走访了十几个邻居,有人说当年郑大生病那段时间,孙郎确实经常来郑家帮忙,名义上是帮着照看病人,但有时候待得很晚才走。
邻居们当时私下里议论过,但郑大还没死,谁也不敢乱说。
陆贽把这些走访记录和郑大的信放在一起,又重新提审何氏。
这一回陆贽没有问她信的事,而是先问她:“你改嫁孙郎之后,过得怎么样?”
何氏说:“还行”
陆贽又问:“郑大的病,前后请了几回大夫?”
何氏说:“两回”
陆贽问:“第一回开了几副药?”
何氏说:“三副”
陆贽问:“第二回呢?”
何氏说:“一副,还没吃人就没了。”
陆贽说:“第一回的药,是谁煎的?”
何氏说:“我煎的”
陆贽问:“第二回呢?”
何氏说:“也是我煎的。”
陆贽说:“那孙郎有没有帮你煎过药?”
何氏犹豫了一下,说:“没有”
陆贽翻出邻居的走访记录,念了一遍:“刘三说,孙郎在郑大生病那段时间,经常在郑家待到深夜。赵婆说,有一天傍晚看见孙郎在郑家灶房里烧火,灶台上放着一只药罐。”
何氏听完,脸色变了。
陆贽又问了一句:“郑大在信里说,他病后所服的药,‘味苦而涩,与往日不同’。你自己煎的药,你说说看,如果一个人在柴胡汤里加了别的东西,会是什么味道?”
何氏答不上来。
陆贽把案卷摊在她面前:“你不认也可以,信是郑大亲笔写的,大夫说第二回的药没毛病,但邻居有人看见孙郎在你家灶房里煎药。
你改了嫁,日子过得不错,但你丈夫的弟弟等了十年,找到了一封信。你觉得这案子到了大理寺,有几个官员会信你?”
何氏沉默了很久,终于供了。
郑大卧床的第二个月,何氏跟孙郎已经好得难舍难分。
两人商量着让郑大“早点走”。孙郎从药铺买了一包断肠草,那东西和柴胡外形相似,晒干了之后更容易混进去。
趁何氏煎药的时候,孙郎把断肠草加了进去。
郑大喝了那碗药之后,腹痛不止,第二天就开始吐血,第三天就断了气。
案子最后判下来:何氏与孙郎通奸谋害亲夫,按唐律斩。何氏斩,孙郎斩。
那个陈大夫后来听说了这个案子,私下里跟人说:“断肠草和柴胡晒干了确实像,我开了三十年的方子,一眼也未必分得出来。那个郑大是个细心人,他喝了药觉得不对味,就记下来了,可他当时躺在病床上,连写字的力气都没有,他是怎么把那封信藏到房梁上去的?”
没人知道答案。也许郑大在喝下第二副药之前就已经起了疑心,趁着何氏不在,强撑着爬上梯子把信塞进了房梁的缝隙里。也许他写了不止一封,别的藏在别的地方,只是没被找到。
那个推官陆贽,后来成了唐德宗朝的宰相。他晚年写文章时提到过这桩案子,只写了一句话:“一信藏十年,非细人不能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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