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司乘人员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高速二支队七大队将正式启用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对高速公路违法停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天黎高速142Km+318m
二、 抓拍违法行为明细
违法代码:4901;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违法代码:4902;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三、 启用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6月29日开始,通告时间为5天,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二支队七大队
2026年6月29日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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