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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受宪法法律保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一批拖欠劳动报酬重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Part.1
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东莞市谢岗鑫宏表业厂欠薪逃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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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东莞市谢岗鑫宏表业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E3DDLB57),法定代表人欧朝阳,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盛和路8号8号楼202室。
基本案情
经查,该厂拖欠51名员工2025年7月至10月工资共计786586元。2025年10月17日,该厂法定代表人欧朝阳失去联系。
处理结果
东莞人社部门先后两次发布公告要求欧朝阳限期到场处理,并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欧朝阳始终未露面且未履行支付义务,被认定为欠薪逃匿。2025年11月3日,东莞人社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11月19日将欧朝阳抓获归案。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欧朝阳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26年3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例二
广东紫丁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转移财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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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广东紫丁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45531172W),法定代表人梁国全,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华成路1号。
基本案情
经查,该公司拖欠223名劳动者2024年8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工资共计858万元。法定代表人梁国全2024年以公司名义向自然人借款3000万元,将其中1550万元挪作他用,另挪用公司厂房租金收益1300万元。
处理结果
中山人社部门就广东紫丁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欠薪行为立案查办并责令整改,对其拒不改正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罚款3.8万元。2026年1月20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法定代表人梁国全涉嫌转移财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进行刑事立案。经人社等部门督促,梁国全在1月20日至2月10日期间(农历春节前夕)3次自行筹款共112.85万元为员工发放工资。目前欠薪正通过强制执行程序陆续清偿中。
案例三
始兴客家民宿度假村项目欠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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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施工单位广东华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82MA51DP292C),法定代表人胡安,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雄州镇雄中路地号预19-33(现南雄市雄州街道雄中路189号一栋四层楼房)。
基本案情
始兴客家民宿度假村项目2021年8月开工、2024年8月停工至当年底未竣工,已完成工程进度量4285万余元,已支付工程款3004.7万元,支付比例为70.1%。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工程款纠纷,累计拖欠130名工人工资405.99万元。
处理结果
始兴县人社局责令施工单位广东华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该公司逾期未改正,人社部门对其拒不整改的行为处以罚款1.9万元,并将其及相关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同时,责令建设单位始兴县君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清偿剩余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始兴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两家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截至2026年2月,全部拖欠工资已清偿完毕。
案例四
蒙建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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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蒙建煌,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玉兰苑消防工程地下室喷淋系统安装项目劳务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
基本案情
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宏义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上述工程劳务分包给无经营资质的个人承包人蒙建煌。经查,蒙建煌已收到施工总承包单位2022年4月至2024年8月支付的工程款合计99.54万元,但拖欠11名工人工资共计11.71万元。
处理结果
广州市荔湾区人社局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公告通知蒙建煌接受调查,蒙建煌仍拒不到场配合处理,并且经该局责令支付工资仍不支付。荔湾区人社局认定其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于2025年9月2日依法将该案移送属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
案例五
珠海亮华圆明新园生态体育园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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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体
珠海亮华圆明新园生态体育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10560548C),法定代表人陈燕。住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华路6号105室-29217(集中办公区)。
基本案情
经调查,珠海亮华圆明新园生态体育园有限公司拖欠17名劳动者2025年2月至5月劳动报酬共计48.43万元。
处理结果
经珠海市香洲区人社局责令改正,该公司逾期未改正。香洲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5年8月1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立案侦查。2025年8月7日,经公安机关严令督促,该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所涉员工足额发放工资。
Part.2
以案释法
欠薪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欠薪违法行为。
一是责令限期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均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报酬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二是加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用人单位经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是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是失信联合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第八条,对拒不履行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行政处理决定,且金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对其予以严格限制。
五是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六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七是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人社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报酬、赔偿金、罚款。
警示教育意义
恶意欠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各用人单位务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做到工资按时发、足额付、不拖欠。
劳动者如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依法维权:一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二是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维权过程中,请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等相关证据,理性表达诉求,依法有序维权。
根治欠薪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的基本要求。党和政府始终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放在心上,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履职、全力保障,压实治理欠薪责任,凝聚根治欠薪工作合力,努力打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环境,确保劳动者的辛勤付出获得应有回报。
来源|广东人社
编辑 | 章和
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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