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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年想买一双皮鞋。”
这是莫言说自己为什么开始写小说时,我听到过最荒诞的理由。
不是理想,不是使命,不是“为时代立传”。是一双皮鞋。
1978年,莫言还在山东老家当兵,每月津贴6块钱。那时候他看到一双皮鞋,三接头的那种,穿在军官脚上锃光瓦亮。他算了算,不吃不喝得攒小半年。怎么办?写小说。因为听说发表一篇小说能拿几十块稿费。
结果写着写着,皮鞋没买成,人成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余华更绝。
他之前是牙医,每天对着别人张开的嘴,拔牙补牙镶牙。他说:“人的口腔是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干了五年,实在烦了。看到文化馆那帮人整天在街上晃悠,问他们干嘛呢,说“找灵感”。这工作好,不用坐班。就问怎么才能进文化馆。答:在报纸上发表作品就行。
余华心想,发表个东西还不简单?就开始写。他不知道什么叫小说,就照着拼音里的“a o e”一样,看杂志怎么写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第一年,被退稿了无数次。他爸每天骑自行车经过邮局,看见一摞退稿信,回家说:“今天又有你的。”他不气馁,接着投。投到《北京文学》终于要了,通知他去改稿。他说什么要求?编辑说“结尾要光明一点”。余华说没问题,当场把结尾改成了“迎接光明的未来”。
后来他说:“只要给我发表,让我改得多光明都行。”
你看,一个为皮鞋,一个为不拔牙。
文学史上那些神圣化的叙事,全是后来贴的金。初心的真相永远是粗粝的、具体的、甚至有点可笑的。但恰恰是这种“没出息”的起点,让他们没有被任何宏大叙事绑架。不装,不端,写出来的东西反而有穿透时间的力量。
现在多少年轻人被“梦想”这个词压得喘不过气,好像没个崇高理想就不配活着。你看看这两位,一个想买鞋,一个不想拔牙。
起点再可笑,走着走着,也走出了自己的路。
别把初心想得太高级。能让你动起来的那个念头,不管多小,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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