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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晚,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发布通报称,网传该院学生邱某某发布虐猫影像等,依据调查结论,邱某某违法行为属实,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举报邱某某遭“开盒”的上海反虐猫志愿者“芝麻”此前透露,当地警方在搜集相关虐猫证据后已对邱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据南都N视频此前报道,围绕邱某某涉虐猫及“开盒”一事,举报者曾在上海、江西赣州两地公安机关报案。上海徐汇警方在1月8日就受害者被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一案行政立案,后于4月17日刑事立案。而赣州警方则在5月11日介入案件调查,“处理结果显示是受理行政(治安)案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此前,在校大学生涉虐猫、开盒之类行为,学校处置多以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层面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对于本案所涉邱某某,校方明示“依据调查结论”作出开除学籍处分。一码归一码,学校的处分不能替代法律追责,这就要求警方和校方对自身职责要有清晰的认知、果断的态度。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同样无法穷尽所有社会、学校日常管理的各层级规范。针对在校生从事虐猫、偷拍、“开盒”等行为,校方基于自身权限,也有调查处理的责任。赣南师范大学此番处置,当地警方对涉案人员的相关行政处罚以及此前上海警方从行政案件到刑事案件的立案变化,之所以获得好评,也在于其谨守分寸、各司其职的积极作为。
高校拥有办学自主权,对于同一类违纪行为的处理、判断和罚则,各校有所差异,时常引发外界讨论。当然,个案程度的认定不可能完全相同,证据事实也有差异。耐人寻味的是,在处理类似个案过程中,校方与警方的一些路径可能存在某种互相依赖、拉扯倾向。只要校方的处理不是开除学籍,后续的治安案件调查高概率就不会介入,介入了处理也可能不会太重。甚至有可能,警方立案与否还会部分依赖学校对事件处理的态度:是对突发个案捂住不报、低调处理,还是第一时间寻求警方介入。这也是社交平台上网友往往会劝受害人“先报警”的原因。
本案已经在受害人所在地刑事立案,应该不会因为学校已经作出处分就不了了之。刑事立案是办案机关对报案材料进行法定审查后,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有相应证据支持情况下的严肃法律程序。目前来看,赣州警方对涉案人员的调查和处理主要针对虐猫,而此前上海徐汇警方则是针对公民个人信息被“开盒”一事进行刑事调查。
邱某某被校方开除学籍,并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恰恰相反,更扎实的调查还有待继续。因举报虐猫而起的被举报人被“开盒”案件,虐猫的邱某某是否涉案,其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还需要有条不紊的刑事案件调查来查明案件情况,进而做必要的法律惩处,以给后续案件的处理作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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