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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子硬要赖在我家坐月子,老公让我做月子餐伺候,我走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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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低头看着自己米白色的家居服,还没开口,周蔓在次卧嚎了一嗓子:“嫂子!孩子拉了!”

陶屿从书房探出头,眉头皱成川字:“你愣着干什么?”

我走进次卧。周蔓躺在床上刷短视频,手机屏幕的光映在她脸上,把她的表情照得一清二楚。她没有看我,眼睛还盯着屏幕,嘴角带着一丝笑,大概是刷到了什么好笑的视频。孩子在她身边哭,脸涨得通红,小拳头在空中乱挥。

小姑子周蔓今年刚满二十三,比我小五岁。三个月前她生了个儿子,在婆家坐月子说是吃不惯婆婆做的饭,打电话给陶屿哭了一通。陶屿心疼妹妹,跟我商量让她到家里来坐月子。我犹豫了一下,说好。她来了。带着她儿子,带着她老公,带着她婆婆,一起来了。说是来坐月子,其实是来度假的。孩子的尿布她不换,孩子的奶她不喂,孩子哭了她说“嫂子你看看”,孩子拉了她说“嫂子你处理一下”。她每天的工作就是躺在床上刷手机、吃我做的饭、指挥我干活、抱怨这抱怨那。

我弯腰把孩子的尿布解开。小小的人儿哭得声嘶力竭,腿蹬得很有力,差点踹到我的脸。尿布里包着一摊黄绿色的稀便,味道冲鼻。我没有皱眉,没有捂鼻子。这已经是今天换的第七块尿布了。上午九点、十一点、下午两点、四点、六点,现在八点。周蔓说她的奶水不够,所以孩子吃奶粉。奶粉不耐饥,拉了就又饿了,饿了就哭,哭了就要吃,吃了又拉。一个无限循环的圆,我就是那个在圆里不停转圈的人。

我把脏尿布卷起来扔进垃圾袋,用湿巾把孩子的屁股擦干净,涂上护臀膏,换上新的尿布。孩子不哭了,打了个小小的嗝,把拳头塞进嘴里嘬。我把孩子抱起来,轻轻拍着他的背。他的身体很软,像一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棉花。我抱着他的时候,他有时会睁开眼睛看我。他的眼睛很黑很亮,像两颗洗过的黑葡萄。他看着我的时候,我会想一个问题——如果我的孩子还在,现在该多大了?

不会了。不会再有了。

两年前的那个冬天,我怀孕三个月,去超市买菜回来在小区门口摔了一跤。等我醒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没了。陶屿在医院陪了我一夜,握着我的手说“别难过,我们还年轻,还会有的”。他的手很暖,我信了。后来我慢慢发现,他说的“我们”不是我跟他的我们,是他跟他妈、他爸、他妹妹的我们。我在这个“我们”里连个标点符号都算不上。我的孩子没了,他的妹妹马上生了一个。他抱着他妹妹的孩子,眼眶红红的。我没有哭。我的眼泪在那个冬天就已经流干了。

“嫂子,你抱够了没有?我想睡会儿了,你把孩子放下吧。”周蔓放下手机翻身背对着我。我愣了一下,把孩子轻轻放在她身边。孩子哼唧了两声没有醒。周蔓拉了拉被子盖住自己和孩子的半个身子。

我走出次卧。陶屿站在书房门口手里拿着杯子看着我。“蔓蔓说她奶水不够,你明天去菜市场买条鲫鱼,炖汤。”

我看着他。白炽灯的光打在他脸上,把他脸上的疲惫照得一清二楚。他的眼袋很重,嘴唇有些干,头发乱糟糟的。

“陶屿,你自己不会买吗?”

他愣了一下。“我明天要上班。”

“我明天也要上班。”

“你那个班上不上都一样。你工资还没我妹夫高,辞了得了。”他说完这话端着杯子转身回了书房。门没有关严,从门缝里透出显示屏的光。他在加班,在做那些比他妻子的工作“重要得多”的事情。

我站在原地,没有走。厨房的水槽里堆着没洗的碗,灶台上有一锅还没盛出来的汤,客厅的茶几上摆着周蔓吃剩的水果皮。我低头看着自己米白色的家居服。衣服上有两块黄色的奶渍、一块油渍、一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蹭上去的黑色印记。这件衣服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候我还穿S码。现在我已经不记得自己穿什么码了,因为很久没有买过新衣服了。不是没钱,是不需要。不出门就不用穿新衣服。

卫生间里传来水声,周蔓的老公周磊在洗澡。他每天洗两次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每次半小时。他不上班,说他要在家里“照顾老婆孩子”。他照顾的方式就是把孩子哭的时候塞进周蔓怀里,把脏尿布扔在地上等我来捡,把吃完的碗筷留在桌上等我来收。他照顾得挺好的,把自己照顾得白白胖胖的。

我去阳台收衣服。夜风吹过来很凉,城市的灯火在远处连成一片模糊的光海。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七年,嫁给了这座城市里的一个男人,住在他父母的旧房子里。我看着楼下空荡荡的街道,远处高架桥上偶尔驶过的卡车,车灯像一把长长的刀,切开夜色。

要走吗?问了自己三年了,每次都说不走。这次呢?不知道。

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妈妈发来的微信:“囡囡,你什么时候回来?妈想你了。”

我看着这条消息,站在阳台上吹着冷风。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很久。

“妈,过几天就回去。”

“好,妈等你。”

我把手机放回口袋,收起晾干的衣服。周蔓的睡衣、孩子的口水巾、周磊的袜子、陶屿的衬衫。我一件一件地叠好,分门别类地放在沙发上。

夜深了,灯关了。主卧的床上陶屿已经睡着了,呼吸声均匀,打着轻鼾。我躺在旁边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块水渍,形状像一只展开翅膀的蝴蝶。搬进来的时候就有了,三年了还在那里。

我翻了个身背对着陶屿。从抽屉里摸出那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B超影像,小小的一个点,医生说那是胚胎,还没有成形。那个点就是我的孩子,在我身体里待了三个月,然后走了。他没有名字,没有性别,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任何痕迹。只有我,记得他来过。

我把照片压在枕头底下,闭上了眼睛。

第一章

第二天早上六点,我醒了。

不是自然醒,是孩子的哭声把我吵醒的。次卧就在主卧隔壁,那堵墙不厚,孩子的哭声穿过来,尖细,急促。我躺着没有动。陶屿也被吵醒了,翻了个身,把被子拉过头顶。“蔓蔓不会哄孩子吗?”他的声音闷在棉被里,含混不清。我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再问。

孩子还在哭。我的身体不饿,不疼,不累。但我的脑子已经醒了,该起来了,去做早饭,去洗衣服,去拖地,去买菜,去给周蔓炖鲫鱼汤。这些事它们自己不会完成,它们等着我,像无数只张着嘴的幼鸟,等着被喂养。

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锅里烧上水,从冰箱里拿出昨天买的鲫鱼。鱼已经杀好了,内脏掏空,鳞刮干净。我把鱼放在水龙头下冲洗,水很凉,凉到指节发僵。周磊从次卧出来了,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头发翘着,眼睛还半闭着。

“嫂子,早饭好了吗?”

“在做了。”

他嗯了一声,走进卫生间。门关上了,水声哗哗的。他开始了他每天第一次的半小时洗澡。我不是他们家的保姆,我是他嫂子。但在这个家里,没有人分得清这两个身份的区别。

厨房里的水烧开了,我把面下进去,用筷子搅了搅。锅里的水翻滚着,面条在里面浮浮沉沉。陶屿起来了,穿着那件深蓝色的睡衣站在厨房门口。

“蔓蔓说她今天想吃排骨。”

“排骨贵。”

“贵也买。”

我看着冰箱的方向,并没有看他的脸。“钱呢?”

他的脸色变了。“什么钱?”

“买菜的钱。上个月的生活费花完了。”

陶屿的脸色更难看了。他的手在睡衣口袋里掏了两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钞票,五十块的。“先拿着。”

“五十块买不了排骨。”

“你先花着,我发了工资再给你。”他发了工资,每个月十五号,公司把钱打到他的卡上。他把钱转给他妈,他妈再给他转回来一点。我不知道这个流程的意义是什么,只知道每个月到手的钱越来越少。五十块钱,排骨是买不起了。买了排骨就买不了别的菜。不买菜,这一大家子人吃什么?

我去菜市场,买了半斤排骨,一把青菜,一块豆腐,几个西红柿。排骨很贵,这个月的菜钱恐怕又不够了。回来的时候,周蔓已经醒了。她靠在床头,抱着孩子在喂奶。奶水不够孩子吸了几口就开始哭,她不耐烦地换了一边,还是哭。

“嫂子,你买的什么?”

“排骨。你不是说要吃排骨吗?”

“我昨天说要吃排骨,今天不想吃了。我想吃鸡。”

我正要发作,陶屿从卫生间探出头:“那就买鸡,排骨留着明天吃。”

“冰箱放不下了。”

“放得下。”他的语气像是一个打工人对老板的敷衍,“你收拾收拾就放下了。”

我走进厨房开始处理那半斤排骨。排骨很贵,不能浪费。我把排骨焯水,撇去浮沫,加上葱姜八角桂皮,小火慢炖。排骨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响着,香味弥漫了整个厨房。周蔓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厨房门口,靠在门框上抱着孩子。

“嫂子,你这手艺真不错。比我婆婆强多了。”

我没有说话。

“嫂子,你跟你哥结婚这几年,有没有想过要孩子?”

我的手停了一下。锅铲悬在半空中,排骨汤的热气升上来,扑在我脸上,湿漉漉的。

“有过。”

“后来呢?”

“没了。”

她没有再问。大概她听出了那两个字下面的东西,不是“没了”,是“没有了”。她抱着孩子回了次卧。我把排骨汤盛出来放在灶台上晾着,然后又开始洗菜、切菜、淘米。煤气灶上做米饭,另一个火头上炖着排骨汤。

我把菜端上桌,摆好碗筷。“吃饭了。”

周磊第一个出来,头发还湿着,穿着一件干净的T恤。他在餐桌前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嚼了两口吐出来。“嫂子,这排骨太咸了。”

我没有吃。那锅排骨我放了很少的盐。周蔓说她在哺乳期不能吃太咸,对宝宝不好。排骨的咸淡我说了不算。陶屿尝了一块。“还行。”

“还行就是不好吃呗。”周蔓撇了撇嘴。

周磊把那块吐出来的排骨扔在桌上,油渍洇开。我看着那块被扔掉的排骨,想起了菜市场里那个卖猪肉的摊贩。他每天早上五点钟起来杀猪,忙到下午才收摊。他的手上全是老茧和刀伤。那块排骨是他一刀一刀剁出来的,被人嚼了两口吐在桌上,像一块垃圾。

“嫂子,你下次少放点盐。蔓蔓不能吃太咸。”陶屿放下筷子,“还有那个鸡汤,你炖的时候放点红枣枸杞,补气血。”他把要做的事、要放的配料、要注意的火候全部吩咐得一清二楚。

“陶屿,你自己不会炖吗?”

餐桌上的空气凝固了。周蔓放下碗,周磊嚼排骨的嘴停了,陶屿看着我。

“你说什么?”

“我说,你自己不会炖吗?”

陶屿把筷子拍在桌上。声音不算大,但在这个安静的空间里格外刺耳。

“沈棠你什么意思?蔓蔓来家里坐月子,你当嫂子的不该伺候?”

“我当嫂子的该伺候谁?该伺候你,该伺候你妹,该伺候你妹夫,该伺候你妹的孩子。我该伺候这一大家子人,我该做饭洗衣服拖地买菜。我该在凌晨两点起来给你妹妹的孩子换尿布,在你妹妹说奶水不够的时候给她炖鲫鱼汤,在你妹夫说排骨太咸的时候给他重新做一锅。”

陶屿的脸色铁青。“你说够了没有?”

“没有。”

我站起来,椅子在地板上发出一声刺耳的摩擦声。我看着陶屿,看着周蔓,看着周磊。

“我嫁给你五年了。五年里我做过多少次饭,洗过多少次衣服,拖过多少次地,这些账我算不清,也不想算。我今天就想说一句——我不是你们家的保姆。”

客厅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时钟的滴答声,一下一下的,像心跳。

周蔓低下头,眼圈红红的。“嫂子,你要是不想伺候我,你就说,我走就是了。你别跟我哥吵。”她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她的眼泪掉得很及时,刚好在我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那颗眼泪像一颗精心计算过时间的信号弹。陶屿走到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肩膀。

“蔓蔓,你别哭。月子里不能哭,伤眼睛。”他看着我,“你看你把她惹哭了。”

我没有说话,转身走进了主卧,关上了门,反锁了。门外传来周蔓断断续续的哭声,周磊在安慰她,陶屿在骂我。那些声音被我关在门外,隔着一扇木门的距离不远不近。我没有哭。我只是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那只蝴蝶水渍还在。

两点了。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细细的金线。我看着那条金线从这头慢慢移到那头。时间从来没有这么慢过。慢到我以为自己会永远被困在这一天。

手机震了。我妈发来的消息:“囡囡,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打了几个字:“妈,明天。”

发完这条消息我把手机扣在枕头旁边。明天。明天我要回家了,一个人回。

第二章

我走了。不是明天,是今天。

我给妈妈发了那条“明天”以后,在房间里坐了很久。然后我站起来,从衣柜里拿出一个行李箱,打开,横在地上。我的东西不多,几件衣服,几本书,一个旧笔记本,一张B超照片。这些是我在这个家里全部的家当,在这个家生活了五年的全部。

我拉上行李箱拉链,拖着箱子走到门口。门外的客厅里,陶屿坐在沙发上,周磊在他旁边,周蔓已经回次卧了,门关着。陶屿看见我拖着箱子出来,站了起来。

“你干什么?”

我拖着箱子从他面前走过。

“你要去哪?”

“回家。”

“这不是你家?”

“这是你家,不是我家。”

我走到玄关换了鞋。陶屿跟过来,伸手拉住行李箱的拉杆。

“沈棠,你发什么疯?”

“我没发疯。”

周磊坐在沙发上没有动,端着那杯已经凉了的茶。“嫂子,你别走。你走了蔓蔓怎么办?”

我没有回头,拖着箱子出了门。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惨白的光照在空荡荡的楼道里。电梯门开了,我走进去,陶屿站在电梯口看着我。

“沈棠,你要是今天走出这个门,你就别回来了。”

我没有看他。电梯门合上了,他的脸被那道越来越窄的门缝吞噬。最后一点光从他的脸上消失。我没有哭。

电梯到了一楼,门打开。小区里的路灯亮着,橘黄色的光照在花园的小路上。我拖着行李箱走过那条路,路两边的桂花树还是光秃秃的,枝丫上没有一个花苞。我走出小区大门,站在路边等出租车。行李箱竖在我脚边,像一只沉默的狗。

出租车来了,司机下车帮我把行李箱放进后备箱。“去哪?”我说了我妈家的地址。车子开动了,我掏出手机给妈妈发了一条消息:“妈,我在路上了。”她问:“明天不是说明天吗?”我说:“今天。今天回。”她说:“好,妈去给你铺床。”

我靠着车窗,看着窗外城市的夜景。霓虹灯广告牌一帧一帧地向后退去。这座城市很大,大到装得下几百万人的悲欢离合,大到我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发现。

司机在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离家出走了?”

“算是吧。”

“回娘家?”

“嗯。”

司机笑了笑。“我老婆也经常回娘家。她每次回去,我都去接。一开始觉得烦,后来习惯了。她不回去我还觉得家里冷清。”他顿了顿,“你们女人啊,就是嘴硬心软。”

我看着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发花白了,大概五十多岁。“师傅,这次她可能不回来了。”司机在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笑容收了。“那你男人要是来接你,你跟他回去不?”

“不会了。”

我不知道“不会了”是说给司机听的,还是说给自己听的。这句话一说出口,那些压在心里五年的石头好像轻了一些,不是没有了,是轻了,轻到我终于能背得动了。

车子在我妈家楼下停下来。小区很老了,路灯坏了一半,昏昏暗暗的。我付了钱下了车,从后备箱里拿出行李箱。司机看着我,摇摇头开车走了。我抬头看了一眼我妈家的窗户。灯亮着,橘黄色的,暖融融的。我妈站在阳台上朝我挥手。那盏灯在那个窗口,我已经看了三十年了。无论我从哪里回来,它都在那里。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永远在那盏灯下等我。

我拖着行李箱上楼。每上一层,声控灯就亮一层。昏黄的灯光一级一级地往上亮,像一个正在被缓慢拉开的帷幕。那些隐藏了很久很久的东西,正在帷幕后面等着被看见。

我妈开门的时候,穿着一件枣红色的棉袄,头发刚染过,乌黑乌黑的。她看起来精神很好,脸上带着笑,眼眶是红的。

“回来了?”

“回来了。”

“吃饭了吗?”

“没有。”

“我去给你热。”

她接过我的行李箱,拉着我的手进了屋。她的手很粗糙,指节粗大,手背上有老年斑。这只手牵了我三十年,从幼儿园牵到小学,从小学牵到中学,从中学牵到出嫁。它牵着我走过无数条路,今天又牵着我走回来了。

客厅里的茶几上摆着一个果盘,里面有苹果、橘子、香蕉,还有一盒牛奶。那是她特意去买的,她知道我喜欢喝这个牌子的牛奶。我爸从书房出来,看着我,没有说话。他在围裙上擦手,围裙上沾着面粉,他在和面。

“爸。”

“嗯。你妈说你今天回来,我给你做了手擀面。”

他的眼眶有些红。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沾满面粉的手。

“你不是最不爱吃面条吗?你不是说面条吃了胃胀气吗?你不是……”我蹲下来,握住他沾满面粉的手。

“爸,我想吃你做的面。”

他点了点头,转身回了厨房。厨房里传来擀面杖在案板上滚动的声音。那声音闷闷的,一下一下的,像一个老人在说着什么说不出口的话。

我妈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你瘦了。你在那边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吃了。”

“吃了怎么还瘦了?”

“工作是有点忙。”

她看了我一眼,没有追问。她知道我不是因为工作瘦的,但她不想知道真正的原因。有时候不问,是一种更大的心疼。

第三章

我在我妈家住了下来。

我睡在以前的房间里,那张一米五的床还在那里,床头柜上还摆着我高中时的台灯。灯罩已经发黄了,但还能用。晚上我开那盏灯,灯光昏黄,把我的影子投在墙上,很大很模糊。

我妈每天早上给我做早饭,小米粥、煎蛋、咸菜,偶尔有她自己蒸的馒头。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很开心,嘴里哼着歌,是那种很老很老的歌,我小的时候她就哼。她的厨艺不如我,粥有时候煮稠了,鸡蛋有时候煎糊了。但我觉得好吃,因为不用赶时间,不用在吃的时候想着下一顿给谁做什么。

我爸每天下午出去下棋,下完棋回来给我带一根糖葫芦,或一袋炒栗子。他什么都不说,把东西放在茶几上,然后回书房看报纸。过一会儿他会说一句“栗子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那是他表达爱的方式。不是拥抱,不是亲吻,不是“我爱你”。是一根糖葫芦,一袋炒栗子,一锅手擀面。沉默的,笨拙的,但很沉。我以前不懂,觉得他不关心我。现在懂了,他只是不会说,他以为我都知道。

我知道。爸,我都知道。

头几天,陶屿没有打电话来。我妈问过我一次,我说分了。她没再问。我的手机很安静,陶屿的号码没有亮过。我不知道他是不想打,还是拉黑了我,还是觉得我只是回娘家住几天,过几天就会自己回去。他不会来的。他知道我妈家的地址,但他不会来。他怕我妈,或者说他怕我娘家人。他是一个在单位里对领导点头哈腰、在家里对老婆呼来喝去的人。他的勇气全部用在家人身上了,在外面,他是一个懦夫。

第七天,周蔓打来了电话。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嫂子,你什么时候回来?”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娇滴滴的。

“不回来了。”

“你不回来了?那我怎么办?”

“你有你哥,有周磊,有周磊他妈。你有一大家子人,少我一个不少。”

电话那头沉默了。

“嫂子,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没有。”

“你肯定生我气了。我知道我不该让你给孩子换尿布,不该让你给我做饭。但你是我嫂子,我不找你找谁?”

“蔓蔓,你听好了。我不是你嫂子,我是沈棠。我有名字。你以后不需要再找我,我也不会再伺候你。”

我挂了电话。

第二天,周蔓又打来。我没接。第三天,她又打,我还是没接。第四天,她发了一条消息:“嫂子,你回来吧。我求你了。”我没有回。她的“求”不是真的求,是“我都已经求你了你还想怎样”的求,是“你一个当嫂子的跟小姑子计较什么”的求,是“你再不回来我就去娘家告状”的求。这种求,不值得回应。

半个月后,陶屿终于来了。

他站在我妈家楼下,没有上楼。给我发了条消息:“我在楼下。”我站在阳台上往下看,他站在路灯下,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他看着楼上,不知道我正看着他。

我下楼,站在单元门口。他看见我,走过来。

“沈棠,你什么时候回去?”他开门见山,没有问我过得好不好,没有问我瘦了没有,没有问“你还好吗”。他问“你什么时候回去”。回那个需要我伺候一大家子人的地方,回那个我在凌晨两点起来换尿布、在饭桌上被人嫌排骨太咸的地方。

“不回去了。”

陶屿的脸色变了。“你不回去,我们这日子还怎么过?”

“那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

“沈棠,你能不能别这样?我知道你委屈,但你也不能一走了之啊。蔓蔓还在坐月子,孩子那么小,你走了谁照顾她?”

“陶屿,你妹妹坐月子,你妹夫是死人吗?你妈是死人吗?你是死人吗?你们一家人都是死人,非要我一个外姓人来伺候?”

“你说谁是死人?”他的声音大了起来。路灯的光照在他脸上,把那张扭曲的脸照得一清二楚。

“我说你们全家。”

陶屿扬起手。路灯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像一个巨大的、张牙舞爪的怪物。

我没有退。看着他的眼睛。

“你打。”

他的手停在半空中。拳头攥得指节泛白,但那一巴掌始终没有落下来。他不是不敢打,是打了以后没法收场。他可以在家里对我大吼大叫,但在我妈家楼下,他不敢动我一根手指头。因为他知道,我妈会跟他拼命,我爸会拿擀面杖把他打出去。他的勇敢是分场合的,只在没有外人的时候勇敢。

他的手慢慢放下来。

“沈棠,你变了。”

“我没变。是你一直没看清我。”

他站在那里,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

“陶屿,我们离婚吧。”

他的脸在路灯下白了一个色号。“你说什么?”

“我说,离婚。”

他看了我很久,然后转身走了。他的背影在路灯下越来越小,他没有回头。我看着他消失在小区的门口,风很大,吹得树枝哗哗响。

我上楼,我妈站在门口。她手里拿着一件外套。

“冷了,穿上。”

我把外套穿上了,棉袄,很厚,很暖。她什么也没问。她听见了楼下的动静,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不问,因为她怕我一说出来,就真的没有回头路了。不说,还可以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不说,她女儿就还没有离婚。

但我知道,已经发生了。

第四章

离婚的事拖了三个月。

陶屿不同意。不是因为他舍不得我,是因为他不想丢面子。在亲戚朋友面前,他是一个有老婆有家的正常男人。离了婚,他就是“那个被老婆甩了的男人”,就是“那个老婆跟别人跑了的男人”,就是“那个没本事的男人”。他的面子,比我的一辈子重要。

他不同意,我就起诉。

我找了一个律师,姓方,女的,说话不快不慢。方律师看了我的材料,问我有没有证据。我说有。我手机里有周蔓使唤我的录音,有陶屿骂我的录音,有我凌晨两点起来换尿布的照片。那些东西我不是刻意录的,是有一段时间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太多了。我想记录下来,回头看看是不是自己太敏感。后来发现不是我想多了,是事实如此。

方律师说够了。

法院开庭那天,陶屿来了。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比在家里体面多了。他坐在被告席上,没有看我,看着法官。法官问他同不同意离婚,他说不同意。法官问他为什么不同意,他说感情没有破裂。他说“我们只是有一些小矛盾,我老婆一时冲动。我们还有感情,我不想离婚”。他说“为了孩子”。他知道什么叫孩子,可他不知道我的孩子已经死了。他从来不过问,从来不提起,好像那个孩子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的律师把那些证据一份一份地呈上去。录音、照片、聊天记录。法官听了一段录音,周蔓在录音里说“嫂子,你把这堆衣服洗了”。又听了一段,陶屿说“你那个班上不上都一样,辞了得了”。

法官问陶屿:“这些录音属实吗?”

陶屿的脸涨得通红。“属实。但这些是家庭琐事,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方律师站起来。“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这段婚姻中长期处于被压榨、被忽视的状态。她的丈夫从未将她视为平等的伴侣,而是将她视为免费的劳动力。她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损害。这段婚姻已经没有继续维持的必要。”

法官看了陶屿一眼。“被告,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陶屿张了张嘴。

“我不同意离婚。”

法官宣判了。

准予离婚。

陶屿坐在被告席上,一动不动。他的脸从红变白,从白变青。他看着我,目光里有愤怒、有不甘,还有一种“你怎么敢”的不可置信。

我站起来,收拾好东西,走了。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阳光落在我身上。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没有桂花香,是初冬的味道,清冷的,干净的,像一把刚洗过的刀。

春天来了,我还是要往前走。

第五章

离婚以后,我在省城待了一段时间。

陶屿没有再联系我,周蔓也没有。他们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像一块被擦掉的污渍,痕迹还在,但已经不影响整张纸的干净了。我换了一份工作,在一家连锁药店做营业员,工资不高,但够生活。我租了一间小公寓,在城西,离我妈家不远。我妈隔三差五来看我,给我带吃的、帮我收拾屋子、陪我说话。

她知道我离婚了。她没说什么,只是拍了拍我的手背。“囡囡,你做什么决定,妈都支持你。”

那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失眠。不是想念陶屿,是不习惯。突然不用给谁做饭了,不用给谁洗衣服了,不用在凌晨两点起来换尿布了。时间一下子空出来,不知道该怎么填。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天花板很白,没有那块蝴蝶水渍。那只蝴蝶,留在那座城市了,留在那间住了一千八百多天的房间里。

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学会了一件事——自己跟自己相处。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去医院。这些事情我以前从来没有一个人做过。以前不管做什么都有陶屿,虽然他在旁边跟不在旁边没有太大区别。但一个人在身边和不在身边是不一样的。不在的时候,你是真的一个人。在的时候,你是一个人,但假装不是。

现在不假装了,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饭不用做太多,一碗就够了。一个人逛街,买不买都行。一个人看电影,不用问别人要看什么。一个人去医院,挂号排队拿药,所有的事自己做,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

这种日子,一开始很难。后来慢慢习惯了。再后来,开始享受。

那年冬天,我生了一场病。不是什么大病,重感冒,发烧到快四十度。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头疼得像要裂开。我想喝水,水壶在客厅。我想拿体温计,体温计在床头柜抽屉里,我不够力气去够。我想打电话给我妈,手机在枕头边充电线不够长。我忽然想起上一次发烧,陶屿给我倒水、给我拿药、给我敷毛巾。虽然他在做完这些事以后,会补一句“你怎么又生病了”。

但有人在。现在没有人了。

我挣扎着起来,去客厅倒了水,吃了药。又躺回去用被子把自己裹紧。

我哭了一会儿,哭完以后擦了眼泪,闭着眼睛睡着了。第二天早上烧退了,我起来给自己煮了一碗粥。粥煮糊了,锅底黑了一层,我刷了很久才刷干净。端着那碗糊了的粥坐在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吃。粥很苦,但能咽下去。

一个人生病很苦。但比在病的时候还要伺候别人,好多了。

第六章

春天,我离开了省城。

不是逃避,是换一种活法。我在省城生活了七年,从二十四岁到三十一岁。最好的年华都给了这座城市,给了那个不把我当人看的男人。我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了,每一条街、每一栋楼、每一个路口都藏着不想回忆的往昔。商场是我们一起逛过的,电影院是我们一起去过的,那家面馆是他带我吃过的,说“这家面可好吃了”。他第一次请我吃饭就在那家面馆,后来每次路过那家面馆我都会想起那天。他穿着白色衬衫坐在对面,把碗里的牛肉夹给我。

我记得的不是他,是我自己。是那个二十四岁的、眼睛里还有光的沈棠。她已经死了,我不想再路过她的坟墓。

我去了滨海。一个陌生的城市,靠海,潮湿,冬天不太冷。我在那里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没有认识的人。一切都是新的,街道是新的,房子是新的,空气是新的。我可以重新开始,从一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开始。

我在滨海租了一间小公寓,在城西的一个老小区里,六楼,没有电梯。房子很小,三十来平,但窗户朝南,阳光很好。每天傍晚下班回来,打开门,夕阳从窗户涌进来,把整间屋子染成橘黄色。那一刻我会觉得,这个小小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空间,比那个一百二十平的“家”更像家。

我在滨海找到了工作,在一家药店做营业员。店长方姐,四十多岁的女人,圆脸,爱笑,说话很大声。

她问我:“怎么一个人来滨海?”

我说:“想换个环境。”

她没有多问。成年人的世界里,不问就是最大的善意。

我开始过一种全新的生活。早上六点半起床,煮粥或热牛奶,七点出门坐公交上班。晚上下班以后,有时候去菜市场买菜自己做饭,有时候在路边小店吃一碗面。回到出租屋,洗了澡,躺在床上看书或者看手机。周末去海边走走,或者去书店待一整天。

日子平淡得像白开水,但白开水是最解渴的。

我很少想起陶屿。不是刻意不去想,是真的忙。忙到没时间想。工作、吃饭、睡觉、看书、散步,这些事情填满了我的每一天。陶屿和那段婚姻像一本合上的书,放在书架的角落里,落了一层薄薄的灰。我知道它在那里,但我不再去翻它。

我妈隔三差五打电话来,每次都说同一句话:“囡囡,你什么时候回来?妈想你了。”

我说:“妈,我在滨海挺好的。”

她说:“好什么好,一个人在外面,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说:“我有同事,有朋友。”

她说:“那能一样吗?”

我知道不一样。但我就想一个人待着。不是不想她,是想先把自己找回来。在陶家那五年,我把自己弄丢了。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除了是一个“妻子”“儿媳”“嫂子”之外还有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我是沈棠。一个三十二岁的女人,在滨海的一家药店上班,住着三十平的出租屋,周末去海边散步。我赚的钱不多但够花,我的时间不多但都是自己的。我不用给任何人炖排骨汤,不用在凌晨两点起来换尿布,不用听任何人在饭桌上说“嫂子,这排骨太咸了”。这种日子我很喜欢。

第七章

在滨海的第二年,方姐问我:“沈棠,你有没有想过考个药师证?你药学基础不错,考过了工资能涨不少。”我说:“想过。但怕考不上。”她说:“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开始备考。每天下班以后在出租屋里看书,看到深夜。周末去图书馆待一整天,手机调成静音,不接电话不回消息。我妈打电话来,我说妈我在看书,她说你看书比我重要?我说对,比什么都重要。她在电话那头笑了说你这孩子。

那一年我瘦了。不是因为累,是因为忙。忙到没时间吃零食,忙到没时间想那些有的没的。有人说忙是治疗一切矫情的良药,我觉得不是。忙不是治疗,是麻醉。但你麻久了,也就不疼了。等到不疼了再停下来,发现伤口已经结痂了。疤还在,但不流血了。

年底,我考过了。拿到成绩那天,我请方姐吃了一顿饭。她说:“沈棠,你变了。”我说:“哪里变了?”她说:“你刚来的时候,眼睛里没有光。现在有了。”我笑了笑。

那顿饭我吃了很多,吃到撑。回出租屋的路上,风很大,吹得头发打在脸上有点疼。滨海冬天的风是湿冷的,不像北方的风那样干烈,但它钻到骨头缝里。我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妈,我考过了。”她说:“什么考过了?”“药师证。”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囡囡,你是不是不回来了?”

我的脚步慢了下来。站在路灯下,看着自己被拉长的影子。“妈,我不知道。”她叹了一口气。“你什么时候想回来了,妈在家等你。”

挂了电话,我站在路灯下看着空荡荡的街道。远处的海面黑沉沉的,看不见波浪,只听得到潮声,一下一下的,像地球的心跳。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回去。不是不想,是不敢。怕回去了,又变成那个在厨房里炖排骨汤的沈棠,在凌晨两点起来换尿布的沈棠,在饭桌上听人说“嫂子,这排骨太咸了”却不敢吭一声的沈棠。我怕那座城市有一种魔力,能把你好不容易长出来的骨头重新抽走,让你变回那个软绵绵的、任人揉捏的面团。我在这里两年好不容易长出骨头,不能回去,不敢回去。

第三年,我升了店长。

方姐调到总店去了,走之前跟公司推荐了我。面试那天我穿了一件新买的西装外套,深蓝色的,收腰,很精神。我在镜子前照了很久,把头发扎起来,化了一点淡妆。面试我的是区域经理,姓周,四十多岁,短发,戴眼镜,说话很快。她问了我很多问题,专业方面的,管理方面的。我一一回答,我的声音很稳,手心没有出汗。

回答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我看见她嘴角弯了一下。她问我:“沈棠,你对自己未来三年有什么规划?”我说:“把这家店做成区域第一。”她低头在我的资料上写了几笔,然后抬起头说:“你明天来上班,店长。”

我没有激动,没有想哭,只是觉得——嗯,到了。两年前拖着行李箱从省城来滨海的时候,我没有想过自己会站在这里。那时候我只想逃离,只想找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我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工作、有职称、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办公室。两年前,我连买排骨的五十块钱都要伸手跟陶屿要。现在我不用跟任何人伸手了。

第八章

第四年春天,我接到一个电话。号码是省城的,不认识的。

“嫂子。”

那声音有些陌生。不,不是陌生,是太久没听到了。“周蔓?”

“嗯。”

电话那头沉默。

“嫂子,你过得还好吗?”

“挺好的。你呢?”

她没有回答。电话那头传来孩子的哭声,她在哄孩子。

“嫂子,对不起。”

我握着手机没有说话。

“以前的事,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去你家坐月子,不该让你伺候我,不该在我哥面前哭。那时候年轻不懂事,觉得全世界都该围着我转。现在我自己一个人带孩子,才知道有多难。”

她还是哭了。

“嫂子,你不恨我?”

“不恨。”

我说的是真的。不恨了。恨一个人太累了,恨了三年够了。我的精力要用来工作,用来生活,用来把自己变得更好。恨陶屿恨周蔓,太浪费了。

“嫂子,我哥他……他后来后悔了。他去找过你,找不到。”

“找我干什么?”

“他说他想跟你说声对不起。”

“不用了。”

挂了电话以后,我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的海。海还是那片海,灰蓝色的,远远的,安静的。远处的海面上有一艘船,很小,像一片叶子,在灰蓝色的水面上慢慢移动。

沈棠,你没有恨的人,也没有爱的人。你是自由的。

第九章

离开省城的第四年秋天,我收到一封快递。发件人一栏写着“陶屿”,地址是省城。我犹豫了一下,拆开。

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对老人,站在一栋老房子前面。男的我认识,陶屿的爸爸;女的我不认识,不是他妈妈,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圆脸,短发,笑得很开朗。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沈棠,我妈去年走了。爸找了个老伴,对他挺好的。我现在一个人,想了很多以前的事。你说得对,我不把你当人。我想跟你说对不起,但我知道你不稀罕。这照片是前阵子回老家拍的,那栋老房子要拆了。拆之前我回去看了看。你在那住过几年,我想你应该想看看。祝你过得幸福。”

我拿着那张照片站在窗前看了很久。

老房子,陶家的老房子,我在那住了将近五年。我在那里做过无数次饭,洗过无数次衣服,拖过无数次地。我在那里失去了我的孩子,在那里从一个满怀希望的妻子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女人。现在它要拆了。

我的眼泪没有掉下来。只是把照片放在桌上,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水是温水,不烫不凉,刚好。

第十章

离开省城的第五年,我回了老家。

不是回去,是出差。公司派我去省城参加一个培训,三天两夜。高铁上我靠着窗户,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田野和村庄。五年了,这条路走了很多次,以前是从省城回老家,从老家回省城。现在是从滨海到省城。

同一个方向,不同的心情。

培训结束那天,我站在酒店门口等出租车。一个男人从对面走过来。灰色的头发,脸上有皱纹,穿着深蓝色的夹克。我看了两秒才认出他——陶屿,老了,瘦了,背有些驼了。他看到我,脚步停了一下,脸上露出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

“沈棠?”

“嗯。”

我们站在酒店门口,隔着一米远的距离。

“你……你回省城了?”

“出差。”

他点了点头。“你还好吗?”

“挺好的。”

“你看起来精神多了。”

“嗯。”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两只手插在裤兜里,看着地面。

“沈棠,我对不起你。”

我看着他。他的头发白了很多,眼角的皱纹深了很多。他看起来像一个老人了,不到四十岁,像老头。

“陶屿,你没必要跟我说对不起。你对不起的不是我,是你自己。你不知道怎么当别人的老公,你也不想知道。你失去了一个妻子,但你不知道你失去了什么。你失去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家具。”

他的眼眶红了。

“你走吧。”

我拉开车门上了车。后视镜里,陶屿还站在原地,看着我离开的方向。他的影子在路灯下越来越小。我把目光收了回来,看着前方的路。

我走了。

这座城市,这个男人,这段婚姻。都过去了。

我回到了滨海。下了高铁,走出车站,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海的味道,咸咸的,腥腥的。

我妈在车站出口等我,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囡囡,排骨汤。你爸炖的,炖了一上午。”我接过保温桶拧开盖子,排骨汤的热气升上来,扑在脸上,湿漉漉的。我喝了一口,很烫,烫得舌尖发麻,但很香,是我爸炖的味道——排骨炖得烂,汤面上漂着一层金黄色的油花,葱花切得碎碎的撒在上面。

“好喝吗?”我妈问。

“好喝。”

我上了车,靠着车窗,保温桶抱在怀里。

窗外的风景从城市变成田野,从田野变成小城。夕阳在车窗外缓缓落下,把天空染成橘红色。

我闭上眼,把保温桶抱得更紧了一些。

六年了。

六年,从陶家到娘家,从娘家到滨海,从滨海到省城,从省城再回滨海。兜兜转转,我还是一个人。但我不再是那个在厨房里炖排骨汤、在凌晨两点起来换尿布、在饭桌上被人嫌排骨太咸的沈棠了。

我是一个人,但我不再害怕一个人。

车子在我妈家楼下停下来。天已经黑了,路灯亮着,橘黄色的光照在花园的小路上。我妈家的那扇窗户亮着灯。我爸站在阳台上,朝我挥手。

我抬头看着那盏灯,看了很久。

那盏灯在那扇窗户里亮了很多年了。从我出生长大到出嫁,它一直在那里。从我离婚到远走他乡,它还在那里。不管我走了多远、离开多久,那盏灯从来没有灭过。以前我不知道那盏灯意味着什么,现在我懂了。那是一句说不出口的“回来吧,家里有你一口饭吃”,是一句说不出口的“在外面受了委屈就回家”,是一句说不出口的“爸妈在”。

我上了楼。门开着,我妈站在门口,我爸站在她身后。

“回来了?”

“回来了。”

“排骨汤好喝吗?凉了吧?我去给你热。”

“不用,温的。”

我换了鞋进了屋。茶几上摆着一个果盘,里面有苹果、橘子、香蕉,还有一盒牛奶。那盒牛奶是我最爱喝的牌子。

我坐在沙发上,把那盒牛奶拿起来,拧开盖子,喝了一口。

甜的。

我笑了。

我妈在我旁边坐下来,握住我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指节粗大,手背上有老年斑。这只手牵了我三十年,从幼儿园牵到小学,从小学牵到中学,从中学牵到出嫁。今天它还牵着我,还会一直牵下去,一直到她牵不动的那一天。

“囡囡,你还走吗?”

“不走了。”

我妈愣了一下,眼眶红了。

“真的?”

“真的。”

她的眼泪掉下来了。

“不走就好。不走就好。”

窗外起了风。那棵老槐树的叶子沙沙地响着。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我脸上,落在那盒牛奶上,落在我妈花白的头发上。

第二章

我在老家待了下来。

不是妥协,是选择。我飞了这么远绕了这么大一圈,最后发现最好的地方,是出发的地方。不是因为这里有最蓝的天、最新的楼、最多的机会,是因为这里有人在等我。

我在县城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药店做店长。工资不如滨海,但够花了。每天步行上班,二十分钟的路,经过一条老街、一座小桥、一个菜市场。老街上的店铺开了几十年了,卖早点的、修鞋的、配钥匙的,每一个老板都认识我。他们看着我长大,看着我出嫁,看着我回来。他们不问为什么,只是说“回来了就好”。

我在药店附近租了一间小公寓,两室一厅,不大但够住了。我妈隔三差五来给我送吃的,排骨汤、红烧肉、饺子。我爸偶尔来,帮我修修水管、换换灯泡。他做这些事的时候不说话,做完就走了,走之前会把垃圾带下去。他不是不爱说话,是嘴笨。他把爱都装进了那些修好的水管和换好的灯泡里,装进了那锅炖了一上午的排骨汤里。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平淡,安稳,像一条缓缓流淌的河。没有大起大落,没有惊涛骇浪。河面上偶尔有风吹过,漾起一圈涟漪,然后又恢复平静。我喜欢这种平静,不是死水一潭的平静,是终于不再需要挣扎才能浮出水面的平静。

春天来了,路边的玉兰花开了,白的粉的,一树一树的,像云朵落在枝头。我路过那些玉兰树的时候会放慢脚步,抬头看一会儿。花瓣在阳光下薄薄的,近乎透明。风吹过来,几片花瓣飘落,落在我的肩上、头发上。我不掸掉它们,让它们待在那里,反正我也不赶时间。

我妈打电话来,说家里包了饺子,让我回去吃。

我说好。

换了鞋出了门,走在老街上。阳光很好,暖洋洋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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