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4时14分,25岁的杨某骑着仿赛摩托车在210国道秦岭分水岭路段逆向驶入对向车道,与正常上行的36岁何某迎面相撞,何某当场死亡,杨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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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视频在摩托车友圈子里传开。
画面里,杨某在逆行超车的过程中,还朝旁边并排行驶的摩托车伸出手势打招呼,转头向前时对向来车已经近在眼前,两车直接撞在一起。
何某的车头在最后一刻往右偏了一下,他做了能做的规避,没能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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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西安交警通报: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刑事这条线已经走上去了。
但对何某家属来说,更现实的问题是另一个赔偿的钱,从哪里来。
这件事的难,在于杨某一个人身上叠了三层麻烦。
事故发生后,网间流传消息称,杨某所骑摩托车系从租赁机构租来,且事发时其驾照处于被扣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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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多次致电网传的涉事租赁机构,电话均无人接听,上述信息目前未经官方证实。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杨某腰椎骨折,家里不管他这条信息来自目击者,同样未经官方证实。
如果以上情况属实,何某家属面对的就是一个典型的赔偿困局:责任方清晰,但实际能拿到手的钱,极为有限。
先说保险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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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但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人身损害,之后再向无证驾驶人追偿。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的上限是18万元。
一个36岁的家庭主力,走这条路能先拿到的,就是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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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车辆确无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的全部损失,只能向杨某本人追索。
再说租赁机构这条路。
根据司法解释,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仍将车辆出借或出租,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这条路能不能走通,核心问题只有一个:租赁机构出车前有没有查驾照。
有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事故主要原因是杨某逆行,暂无证据显示租赁方有过错,目前租赁机构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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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暂无证据”不等于最终结论,后续调查如果查出租赁机构明知驾照被扣仍出车,责任认定会完全不同。
刑事层面,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并负主要责任,已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事判决下来,杨某坐牢是一回事,民事赔偿是另一回事,两者不能互相抵消。
事发当天是周末,正值进山骑行高峰,事发路段车辆密集。
何某骑的是踏板摩托,正常上坡,走的是自己这侧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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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发生后,现场画面显示何某身体挂在车头前,斜靠在护栏边无法动弹,仿赛摩托车驾驶员躺在路中间。
两辆车都报废了。
西安交管部门已明确,杨某逆向占用对向车道是这起事故的核心原因,完整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目前还没有最终公布。
何某家属要拿到应得的赔偿,前面还有一段路要走,而且走起来不会轻松。
守规矩的人出了事,赔偿这条路往往比事故本身更磨人。
无证、租车、无商业险三件叠在一起,追偿权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但追偿权能不能真正兑现,取决于杨某有没有实际的偿付能力。
法条写得清楚,执行起来是另一回事。
一个腰椎骨折、家人不管的25岁人,就算判他赔,这笔钱能不能落到何某家属手里,没有人能现在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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