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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反映,位于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108国道旁的海姿供热有限公司一处厂区,涉嫌“未批先建”且已违法运营多年。据了解,该厂区占地约17亩,主要为供热配套设施。据知情人士透露,项目动工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典型的违法建设。尽管手续缺失,该厂区已投入使用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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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未取得许可擅自建设,可责令拆除、没收非法收入并处罚款。尧都区近年来持续打击违建行为,2025年以来已查处多起类似案件。据悉,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年来对多起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2026年1月,郭鹏因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尧都区金殿镇坛地村土地建设宴会,被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86万余元。2025年9月,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身也因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建设市政项目而受到处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70万余元。而在供热行业,未批先建并非孤例。2023年,临汾市汾西县政府投资1.65亿元新建的热源厂项目就曾被曝出存在“先施工后招标”、未批先建等违规违法问题,施工两个月后才发布招标公告,环境影响评价也未完成即开工建设。彼时,汾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该项目目前手续不完善,但是群众的事无小事,政府要有担当,为了工程进度所以只能先建”。汾西县分管副县长则回应称:“不管什么项目,都不能未批先建”。
针对海姿供热公司贾得乡108国道厂区涉嫌违建且运营多年的情况,多个问题有待厘清:规划许可和土地手续是否已补办?如仍未办理,为何多年未予查处?作为民生供热项目,“未批先建”是否存在政策性豁免?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希望临汾市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严查追责。本站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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