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中高考备考,进入最后的倒计时阶段。“冲刺班”“快速提分”等话题,也成为家长们的热议话题。
为了抓住这一招生黄金期,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机构在宣传话术中也动起了“歪脑筋”。最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这样一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教育科技公司,揭开了“命题专家带队”“覆盖90%考点”等招生话术背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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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江苏)发布了一则处罚公告:苏州优乐智汇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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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公司主营教育学习软件和自习室服务,在美团平台开设了名为“智慧学·中高考提分·补课托管补习班(苏州校区)”的店铺。为了吸引学生和家长下单,他们的宣传话术充满了噱头:
线上,他们在推广中宣称“汇总全国百位中高考状元学霸的考试经验”,传授“根据中高考反命题规律总结的考试方法”,并抛出“单科包含30-70个破题应试技巧”“覆盖试卷80%左右分值”等诱人说辞。
线下,他们的“门面功夫”也十分唬人。公司自习室玻璃幕墙及墙面张贴的广告语赫然写着“覆盖超过90%的考点,确保60%的分值”“20年人工智能技术的沉淀和大数据智能系统”。尤其吸睛的是那句“让命题人带你去中高考”。门面墙上也配套展示了多名所谓的“省教研和命题组核心成员”“中考英语命题组组长”“高考物理命题阅卷专家”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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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视觉中国
面对调查,该公司辩称笔记收集自成绩优异的学生,“分值覆盖”依据的是基础题在中高考试卷中的大致占比,并提交了软件授权协议和几份试卷用以说明知识点覆盖率,但无法提供支撑上述“名师”身份或宣传功效的有效证明文件。截至2026年2月25日,该店铺下单50人,实际核销金额272.1元。
鉴于当事人主动撤除违法宣传内容且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针对虚假广告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针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从轻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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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家长会疑惑:也就罚了3000元而已,听起来不是很严重的事。
并非如此。今年2月,成都“春雷行动2026”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成都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师资背景、课程命中率及通过率,被处以25万元罚款;4月底,北京一线上培训机构也因销售人员冒充“助考老师”虚假宣传通过率,被罚8万元。
苏州这家机构为何只罚了3000元呢?处罚决定显示,这家公司在美团平台上发布的虚假广告确实违反了《广告法》,但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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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视觉中国
而在门店经营场所张贴的虚假宣传内容,比如虚构“命题组核心成员”等师资身份,则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虚假宣传行为。但监管部门考虑到该公司主动消除影响、配合调查且事实危害轻微,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最终给予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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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不是每一起违规都能得到从轻处罚的机会。那么,对于广大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而言,这起普通金额的“小案”传递出了怎样的合规信号?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王英占律师指出,校外培训机构的商业宣传行为主要受《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双重规制。虚构教师资质、执教履历、杜撰学生心得、编造用户评价,都是目前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常用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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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视觉中国
结合本案,王英占对教培机构给出了几条实实在在的合规提醒:
其一,教培机构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教培机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其二,《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还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同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教培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此外,王英占也对家长给出建议:“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多多了解教培机构是否实施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购买服务时,要查看教培机构的资信,同时应当将教培机构的口头承诺写入合同,以便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遇到特别天花乱坠的宣传,更是要格外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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