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了一起全国震惊的血案,43岁的农民工胡庆刚在领取二审判决书后,当庭掏出藏在裤袋里的折叠水果刀,连捅4名法官,其中一名法官身中7刀,肺部被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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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法院的监控视频记录得清清楚楚。那天早上9点33分,胡庆刚戴着一顶白帽,穿着一件浅色T恤,土黄色裤子,左手捏着一份报纸,右手拿着手机,在十堰中院门口站着。他右裤袋里藏着一把22厘米长的折叠水果刀。女法官刘坦下楼把他带进自己在六楼的办公室,花了十来分钟跟他解释二审判决的依据。10点左右,没有任何征兆,胡庆刚突然就动了手,一刀捅向刘坦的左胸,又补了一刀捅向右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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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办公桌的法官郑飞第一个站起来想去救人,还没近身,被他连捅数刀。隔壁办公室的刘占省听到动静跑过来,还没来得及反应,左胸就被捅了一刀,刀伤深达10厘米。主治医生后来说,再深一点就没命了。胡庆刚冲出办公室想逃跑,刚跑到门口,闻讯赶来的庭长胡韧堵在门口,也被一刀捅伤了腹部。十分钟之内,四名法官全部倒在血泊中。而胡庆刚慌不择路地逃到法院一楼,躲在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裤腿湿了一片——他吓尿了。法警找到他的时候,他手里还攥着滴血的刀,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在墙角。
事后很多人无法理解这个看似老实的湖北汉子,怎么会做出这样疯狂的事。警察审讯他的时候,他的回答简单到让人沉默:“因为我不服!你说我败诉,你要说出个原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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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不服”,源自一起讨薪官司。2013年,胡庆刚经老乡介绍进入十堰一家汽车公司做搬运工。说起来,胡庆刚打小命苦,他出生在十堰茅箭区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父母早早离世,家里只有一个哥哥和一帮弟妹。他一天学堂都没正经上过,十几岁起就在工地上搬砖扛沙,靠着卖苦力把弟妹们拉扯大,有时候过年连件新衣裳都买不起。一直拖到40多岁,他还是光棍一条,没娶上媳妇,把所有的心血和积蓄都搭在了这个家上。
就这样一个本分人,原以为找个力气活就能凑合过一辈子,谁想到,老板不但拖欠了大半年工资,还干脆把他给辞退了。而且最让人发懵的是,胡庆刚只是个干活的临时工,进公司时没签劳动合同,他自己也根本不懂这回事。从被欠薪到走上法庭,他始终觉得自己明明在那家公司干了半年多,凭什么老板说“不是我的人”就撇得干干净净?
公司方面咬定跟他没有劳动关系,质疑他这半年多到底有没有在那上过班。2014年2月,胡庆刚不得已离开了那家公司。他心里憋着气,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讨说法。仲裁委最终驳回了他的请求,理由是他拿不出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确实和这家公司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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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庆刚不甘心,他一咬牙打了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他提交了员工请假单、考勤证明、银行卡转账记录、工作服照片,觉得这些东西足以说明自己真的在那里卖过命,但没想到,所有证物在法庭上一一被否决。请假单是自己打印的,既没盖过哪里的公章,也没有人事主管手写签名。考勤证明是复印件,被法官质疑“无法证明真实出处”。银行流水看不出哪个公司向他转过账。他辛辛苦苦举证的光是那份考勤证明上明明有车间主任、综合部主任和总经理的联合签名但即便如此,在证据复印件面前依旧很难被法庭全面采信。公司把胡庆刚辞退后,它提供的一份新花名册中,员工名册早没了“胡庆刚”这个名字,这就是最让胡庆刚窝心的地方,公司不仅否认跟他有过劳动关系,还似乎把以前所有工作的痕迹擦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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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和二审判下来,所有的结果都一样。2015年9月9日,胡庆刚被通知领取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书,走到这一步他心里已经彻底崩溃,听不进任何法官苦口婆心的解释,只觉得官官相护,“法官和老板是一伙的”“收了黑钱”。带着这股绝望,他决定用最极端的方法找回心里的正义,于是带刀走进了法院大楼,导致4名法官被刺成重伤,胡庆刚本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11年,受害的4名法官没要一分赔偿,甚至连他的道歉都拒绝了。
这个案件中,胡庆刚的证据再怎么不完善,也该适用这些规则,可他两次官司一路输了下来。看到这些隐情,再回头看胡庆刚在法庭上嘶吼着“法官和黑心老板是一伙的”,也就不那么难以理解了。
胡庆刚这么干,不管以前受了多少委屈,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因为法律知识匮乏和举证的短板,从博弈方变成了犯罪分子,最终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伤最重的郑飞法官在病床上躺了几个月,靠输血才捡回一条命,而胡庆刚自己也走进监狱,没拿回的工资变成了一辈子的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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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悲剧让人觉得心酸、无奈,又无比沉重,讨薪之路到底有多难,也许只有真正走过一趟的人才能体会,或许在这起案件里,胡庆刚从法律上是输了,可从情理上看,谁输了,谁赢了,恐怕没有人能够说清。与其追问是谁的责任,不如多想想该做些什么,尽可能把像胡庆刚那样在底层打工的普通人维权路上的坑填上一些,哪怕只填一点,可能就能让人少走一次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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