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关于处罚9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7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2025年8月、9月、11月,交通运输部分别在广州、青岛、宁波口岸组织对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运价备案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共发现9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7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如下图)存在未履行运价备案手续或实际执行运价与备案价格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上述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进行了约谈。
![]()
为加强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和无船承运市场的监管,强化社会监督,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被处罚的企业予以通告。请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引以为戒,完善企业运价备案工作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切实履行好运价备案义务。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及经部授权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大对企业运价备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纠正违规行为。
据港口圈(ID:gangkouquan)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运价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运价,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生效的备案运价。
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运价备案手续或者未执行备案运价的,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受到处罚的班轮公司中,截至2026年5月12日,运力排名依次为,地中海航运(第1)、达飞海运(第3)、赫伯罗特(第5)、海洋网联船务(第6)、长荣海运(第7)、万海航运(第11)、德翔海运(第20)、阿联酋航运(第23)、森罗商船(第30)。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